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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将适度扩大博士研究生规模,加强学位论文抽检力度
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日前联合发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国将建成亚太区域研究生教育中心,在学研究生总规模将达到290万人,千人注册研究生数达到2人,专业学位硕士招生占比达60%左右,学位授权布局更加合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研究生比例更加协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持续增强。
规划特别提出要完善研究生培养分流退出制度,加强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力度。在奖助保障方面,既要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也要逐步实行导师学术休假制度。
在学研究生达到290万人
规划指出,到2020年我国要基本形成结构优化、满足需求、立足国内、各方资源充分参与的高素质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建成亚太区域研究生教育中心。
保持研究生培养规模适度增长,千人注册研究生数达到2人,在学研究生总规模达到290万人。专业学位硕士招生占比达到60%左右。学位授权布局更趋合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研究生比例更加协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持续增强。要统筹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若干所大学和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建成一批中国特色、国际一流的研究生培养基地。
规划同时提出,研究生参与国际学术前沿研究的活跃度要大幅提高,境外研究生培养项目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成为吸引海外研究生的区域中心,来华留学研究生占在学研究生的比例达到3%。
适度扩大博士研究生规模
规划提出,要稳步发展博士研究生教育,适度扩大博士研究生教育规模。适度提高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比例,以弹性学制打通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
积极发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保持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合理发展速度。探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应用型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办法,拓展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通道,继续推动专业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衔接。
规划提出,要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完善多元化招生选拔机制。进一步深化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推进分类考试,优化初试科目和内容,强化复试考核,加强能力考查,注重综合评价,建立健全更加科学有效、公平公正的考核选拔体系。建立完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的考查。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研究生考试安全工作体系。
加强学位论文抽检力度
规划提出,要完善研究生培养分流退出制度。加强研究生课程学习、中期考核、资格考试、论文开题、答辩等环节的过程管理和考核,畅通博士研究生向硕士层次的分流渠道,加大分流退出力度。建立健全博士研究生分流退出激励机制。对于近年来屡屡曝光的研究生学术造假现象,规划提出要加强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力度。
此外,要推动中外合作办学内涵发展,支持培养单位与境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深化研究生课程建设、联合授课、学分互换和学位互认等领域的合作。进一步提高海外交流、访学的导师和研究生比例,开拓海外实践基地,加强研究生跨文化学习、交流和工作能力的培养。
规划还提出,要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包括一流研究生教育建设计划、未来科学家计划、研究生导师能力提升计划、课程体系及案例库建设以及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建设。
实行导师学术休假制度
规划提出,要发挥好奖助政策体系作用,保障和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加大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艰苦行业以及有关基础学科的研究生资助力度。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和助学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积极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研究生奖学金。
要加强导师队伍能力建设,建设教学交流和新任导师培训平台。加大对导师承担研究生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项目的资助力度,支持导师合作开发、开设课程,鼓励国际和跨学科合作。鼓励教师流动,完善校内外“双导师”制,聘任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业企业专家及境外专家,优化导师队伍结构。支持导师国内外学术交流、访学和参与行业企业实践,逐步实行导师学术休假制度。
(原题为:《完善研究生培养分流退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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