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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大代表建议:尽快制定反虐待动物法,尊重动物生命

潘从武/法制日报
2017-01-23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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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跟鞋虐杀小猫、活剥掉猫后半身皮毛、高架桥上将猫扔到滚滚车流里、将出生不久的狗崽活活摔死、用汽车拖着狗行驶……近年来,我国各地虐待动物事件时有发生,每一件都引起公众强烈的谴责和声讨。

目前,我国动物保护立法存在空白。视觉中国 资料

在近日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田萍等13位新疆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建议,呼吁尽快制定反虐待动物法,尊重动物生命,保护动物不受虐待。

田萍说,近年来,全国各地已经形成了以猫狗小动物为主要对象的黑色产业链。贩卖者为获取不法利益,以明抢暗盗、毒针毒药等手段,谋害猫犬小动物生命,将这些没有检验检疫的动物非法运输到各地,而且在装卸和长途运输中,动物通常会被粗暴而野蛮地对待,如殴打、长时间地高度密集、日光暴晒、缺乏食水等,增加了传染病的易感性和交叉感染,最终被送上餐桌,危害大众公共健康,扰乱社会公共安全。

同时,利用小动物骗捐也是近年来多发的现象。因为没有动物保护法的监督,一些不法分子勾结狗贩子,为达到个人的经济目的,打着救助小动物的旗号,骗取爱心人士的同情来非法获取钱财。

记者注意到,在新疆区内,虽然不及内地的黑色产业链猖狂,但非法残忍屠宰狗肉、售卖未经检疫的狗肉的情况也是非常普遍。去年入冬以来,乌鲁木齐、北屯、吉木萨尔等地都出现了非法狗肉屠宰点,而且很明显都是偷盗来的家养宠物狗。新疆各地出售加工未经检疫的狗肉饭馆也很多。

田萍等人大代表认为,我国动物保护立法存在空白,目前没有一部完整的旨在“尊重动物生命、保护动物不受虐待”的法律。除了珍稀野生动物外,工作动物、经济动物、实验动物、宠物动物等都没有法律地位。对虐杀普通动物的行为,几乎不作任何处罚,也无人承担相应责任。

记者认为,田萍等人大代表的建议切合了当前实际,比如,制定反虐待动物法旨在尊重动物生命、防止虐待动物、促进动物基本利益的法律,有利于维持生态平衡及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达致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环境。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制定了旨在防止虐待动物的防止虐待动物法或保护动物基本利益的动物福利法,中国作为一个向现代法治国家转型的大国,却没有一部完整的反虐待动物法,这与中国的大国地位不相称。同时,中国的动物保护、管理立法体系缺乏一部综合性的动物保护基本法,动物保护法制系统性不强,制度建设不周全,难以对所有的动物予以应有的保护;难以处罚一些遗弃或者虐待动物、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不利于社会和谐和稳定。

结合新疆人大代表的观点,记者建议,尽快制定出台反虐待动物法是我国软实力的体现,善待动物、保护环境实现人和环境与动物的和谐共处,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重大。

(原题为《非法动物交易危害公共健康扰乱社会秩序 动物保护亟须“反虐待动物法”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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