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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冰毒”等混合奶茶粉制造毒品,广西两小伙获刑15年

正义网
2017-01-22 15:3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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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钦州1月22日电 20岁的年纪,对大多数人来说刚好是要开始奋力拼搏、为社会创造价值的年纪。然而对广西钦州市钦南区的黎某宝、梁某俊来说就不大不一样了,等待两人的将是十五年的牢狱生涯。因犯非法制造毒品罪,黎某宝、梁某俊被法院双双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6年5月中旬,被告人黎某宝、梁某俊和何某等人在吸毒过程中,认识了“新也”(未查明身份),并向“新也”学会了将甲基苯丙胺(冰毒)与尼美西泮研磨后混合优乐美奶茶粉,配制成混合毒品。黎某宝向何某借了6500元和梁某俊驾车到防城港市向“败家仔”(未查明身份)以人民币4000元购买了甲基苯丙胺80粒、尼美西泮120粒。

2016年5月19日,被告人黎某宝、梁某俊和“新也”等人在钦州市钦北区武装部宾馆8503号房间内用甲基苯丙胺、尼美西泮磨成粉状倒入优乐美奶茶制造成混合毒品。5月20日,黎某宝、梁某俊在该房间制造毒品时,被民警抓获。民警当场缴获了4包甲基苯丙胺和尼美西泮的混合毒品净重53.36克,2包氯胺酮净重10.59克,50颗甲基苯丙胺净重10.07克,20颗尼美西泮净重3.71克,陶瓷杯内的粉末净重59.84克及电子称、剪刀、陶瓷研磨杯等制造毒品工具一批。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黎某宝、梁某俊制造甲基苯丙胺、尼美西泮混合毒品50克以上,其行为构成制造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两被告人积极参与犯罪,作用相当,均是该案主犯。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原题为《广西两名20岁小伙秘制"优乐美毒奶茶" 双双获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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