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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还是奖励?督查激励促财政资源精准投放
国务院近日下发《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提出了“十四五”时的期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自2016年以来国家开始探索组织开展督查激励工作,以正向激励鼓励地方真抓实干、真出成效,激发地方政府主动探索创新的积极性。四年来,督查激励举措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额、扩大需求、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多个重点工作领域取得显著成效,折射着我国“十三五”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进展。
此次《通知》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出了一系列导向明确的新举措。
一、“十四五”时期督查激励新举措
第一,持续推动创新引领发展。创新作为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原生动力,获得了此次督查激励新政的集中关注。《通知》强调,“以创新驱动发展,营造良好创新生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并提出对在创新引领发展方面表现突出的地方予以激励和政策倾斜。
第二,知识产权护航创新原动力。《通知》明确指出,保护知识产权对于持续推动创新发展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对于科技创新的具有基础性支撑作用,也是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
第三,质量强国,深入推进行业精细化发展。高质量发展不仅是量的发展,更是质的提升,精细化精致化的高附加值发展之路是高质量发展的长远趋势。《通知》提出对质量强国建设工作突出的地方予以支持和政策倾斜,有助于有效引导地方将产业优势做大做强做精细,不但要致力于提升行业质量标准,还要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上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强化监管,全面提升行政效能。审管联动一直是“放管服”改革的重点攻关课题。提升监管效果是破解“一收就死、一放就乱”难题的肯綮。在降低企业市场准入门槛的前提下,如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市场有序运行是商事登记改革亟需解决的问题。此次《通知》提出对对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支持,有助于连接审批和监管,通过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有效提升行政管理质量和效能,实现政府“管得少、管得好”。
第五,鼓励产业集群与数字赋能。加大力度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明显的产业一直是督查激励的重点。此次《通知》在以往基础上,将产业集群内重点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库,特别提出对通用航空发展成效显著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产业集群所在地方予以优先支持,引导地方探索“空港+产业集群”高密度枢纽型经济模态。此外,数字赋能新型工业化发展路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也是此次督查激励的鼓励方向。
第六,深化城镇化进程,乡村城市齐头并进。全面深入推进城镇化进程,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环节。从乡村角度,督查激励措施鼓励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改善人居环境的重点工程,易地搬迁后的持续扶持。城市角度,激励举措侧重对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同时鼓励发展保障性租赁性住房。
二、督查激励构建新型行政管理政策工具
传统督查手段主要通过行政检查与被动整改的方式推进,较易出现“不督不改,一督才改”的现象。督查激励有效发挥了国务院顶层设计的政策撬动效应,从国家调控财政资源分配的角度,督查激励以投放激励政策的方式,鼓励在国家重点建设领域取得显著成效的地方持续深耕细作,建立了帮扶奋进者,而非单一优先资助落后地区的绩效激励机制,有助于有效增强国家财政调控职能的杠杆作用。
作为一种正向激励机制,督查激励有助于激活地方政策执行者的自我驱动机制。通过建立奖励激与机制,促进政策执行者主动履职。与负向激励相比,正向激励机制更能激发主观能动性,促进地方政策执行者自我驱动,有效化解委托代理困境的利剑。在督察激励机制的作用下,地方政府变被动为主动,使得许多由于主观原因产生的政策执行偏差得以自行纠正。
从政策施行的效果来看,在政府行使督查职能方面,督察激励机制有助于有效节省大量行政资源。从地方政策执行者来看,督查激励减少了政策执行过程中诸多不必要的内耗,整体上提升社会经济全系统的综合效能。在激励政策的实际内容上,减少审批、评审加分的激励政策有助于扩大督查监管的正外部效应,引导地方在国家战略的重要发展领域持续发力。比如,工信部对激励对象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工业企业技术改革改造升级导向计划、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等示范项目评选等方面获得加分或优先支持,可有效引导地方通过提升督查效果兑现新的发展政策,实现以督查政策效果促进产业政策效果的联动效应。
三、政策及财政资源精准投放持续激励
督查激励机制是政策及财政资源的双分配机制。激励举措分别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体现了中央政府对各部门各领域阶段性重点工作的明确导向。因此,督查激励不仅是激励清单,同时也是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引导全国范围的政策及其他相关资源向着重点任务领域汇集,集中力量办大事。此外,对于在导向领域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中央将倾斜分配财政资源,支持这些地方的持续发展。长久以来,督查激励政策紧扣党和国家重大部署,使得激励资金能够切实用到积极推动改革取得实际成绩、亟需建设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补短板项目,避免财政资源“撒胡椒面”,形成有效投资。
此外,全国受到激励的两百多个地方中,213个地方中,中西部地区占近60%,市县占近90%,市县基层地区占比接近90%,体现了向中西部和基层的倾斜。督查激励可有效激发基层政府和干部的士气,正向激励激发正能量。根据近日中央经济工作会的部署,2022年经济工作的中心包括强化国家科技力量、增强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扩大内需、数字经济、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可以想见督查激励举措将会在资金投放方向、投放力度、绩效考核等多方面引导地方政府注意力分配,进而促进推动相关领域的地方政策制定,实现“资金导向-政策导向”双聚焦、双汇集。
(作者张楠迪扬为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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