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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生病了是忍着还是吃药缓解?孕妇不必“谈药色变”
服药期间意外怀孕了,胎儿会受影响吗?怀孕期间生病了是忍着还是吃药缓解?孕期用药是每个“准妈妈”最关心的问题。
一方面药物可通过胎盘直接影响胎儿,或可通过引起母体变化而间接影响胎儿;另一方面,如果一味拒绝或延迟用药可能对母体的健康造成更严重的不良影响,因此,孕期合理用药,对保障母胎健康与安全至关重要。
上海市药学会药学信息委员会委员、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药剂科主任吴志刚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专访,详解妊娠妇女如何安全用药,“有些孕妇谈药色变,生病了硬忍着,盲目拒绝服用任何药物,这反而是有害的,有些疾病不得到及时治疗会对母亲和胎儿都造成伤害。要按照病情和妊娠阶段,遵医嘱准确适量地服药才能安全有效地治愈孕期疾病,保证母婴健康。”
澎湃新闻:如果在不知道自己怀孕的情况下,服用了药物,对胎儿有影响吗?吴志刚:这种情况被称为“忽略用药”,即可能受孕或已受孕的妇女,在用药时忽视自己的月经史或未发现自己已受孕,而误用一些药物。忽略用药的常见药物有:紧急避孕药如毓婷;抗菌药物如左氧氟沙星、环丙沙星等。“忽略用药”往往给孕妇留下精神上的负担或增加人工流产的痛苦,因此,备孕的育龄妇女用药前切记要明确是否受孕,避免忽略用药。
假如孕妇使用药物时受精卵已经形成并且成功着床,这时用药才会有可能对胚胎产生影响,在胚胎早期(受精后两周内),孕体细胞迅速分裂形成胚囊,分化较少,呈多向性。药物对孕体的发育毒性呈现“全或无”的影响。“全”指药物对孕体发育毒性影响很强,可致孕体死亡引起流产;“无”指药物未能影响孕体,孕体能继续正常发育。
澎湃新闻:孕妇感冒发烧是忍着等自愈,还是服用药物缓解症状?
吴志刚:孕期感冒不愿去医院看或不愿用药被称作“延迟用药”。这也是对孕期用药的片面理解。孕妇感冒发烧建议去专科医院的内科进行诊治,孕妇在高热状态下机体代谢旺盛,可使得机体氧耗增加,引起继发性缺氧,有可能造成胎儿脑缺氧及神经细胞损伤,同时体温升高时脑血流量增加,可造成充血性脑损伤;因此发热有导致胎儿脑损伤的风险。药师建议:孕妇出现发热情况时及时进行降温干预必要时在医师指导下药物治疗,有效控制发热症状,以减少发热对胎儿产生的不良影响。
20世纪60年代,震惊全世界的“反应停(沙利度胺)事件”,导致近万名新生儿出现海豹肢畸形的沉痛教训,唤起了人们对孕期药物致畸作用的高度警惕,甚至导致有些孕妇“谈药色变”——身体不适宁可强忍着扛着,也不敢吃药。这其实是“延迟用药”的表现,即孕妇需要进行药物治疗时,因担心药物对胎儿产生影响而延迟用药,导致病情恶化,危及母胎生命。
如一些严重的感染性疾病,由于没有及时使用有效的抗生素,导致败血症、感染性休克等;一些妊娠合并甲亢的病人,由于没有及时进行抗甲亢治疗,导致病情进展,甚至出现甲亢危象,危及病人生命。因此孕妇及家属,不要只考虑到用药的副作用,应该把注意力集中到疾病上,因为疾病可以给母亲和胎儿带来更多的危险。孕妇患病应寻求医生的综合评估,及时明确诊断,选择合理药物治疗或者考虑是否需要终止妊娠。
澎湃新闻:相较于孕早期,孕后期服用药物对胎儿的影响是不是较小?
吴志刚:药物致畸和使用药物的时期有很大关系,不同孕周药物对胎儿的影响是不同的。
受精后1周着床,2周形成胚泡。受精1周到2周内(大致距末次月经的30天内),受精卵刚种植于子宫内膜,胚层尚未分化,药物的影响除可致流产外,一般并不致畸;但体内难消除药物或使用时间过久的药物对胚胎发育影响不能排除。
受精后3周至8周是胚胎器官发育的重要阶段,各器官的萌芽都在这阶段内进行,最易受药物和外界环境的影响而产生形态上的异常,称为“致畸高度敏感期”。此时胚胎对于药物的影响最为敏感。不安全药物最容易导致胎儿畸形,而且不一定引起自然流产。此时应根据药物毒副作用的大小及症状加以判断是否继续妊娠。若出现与使用药物有关的阴道出血等先兆流产症状不宜盲目保胎,应去专科医院咨询是否终止妊娠。
受精后9周至27周胎儿的器官已经分化并继续发育,药物的毒性作用主要是引起胎儿的发育异常,如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产前最后1周-2周,用药应特别注意,因为胎儿成为新生婴儿时,体内的代谢系统不完善,还不能迅速而有效地处理和消除药物,药物可能在婴儿体内蓄积并产生药物过量的表现。
值得注意的是,早期妊娠是胎儿身体各部分及器官的分化阶段,药物致畸容易发生在此阶段,尽量避免用药或在医生的指导下,选用安全分级较高的药物;中、晚期妊娠用药的安全系数相对较高,但神经系统仍在发育,谨慎用药。
澎湃新闻:相对于内服药,孕期使用外用药的副作用是不是较小?
吴志刚:药物对孕期用药安全的影响主要取决于药物的性质,而不仅仅以内服外用区别。比如,尽管是局部治疗的外用药,但是氯霉素眼药水是孕妇禁用的,由于氯霉素具有严重的骨髓抑制作用,孕妇使用后亦可能引致胎儿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四环素类眼药水容易导致胎儿畸形;左氧氟沙星滴眼液可引起胎儿关节类疾病。临床用药过程中,医生和药师对孕妇用药的品种选择、药物本身的性质、用药剂量和用药持续时间、给药途径等做出充分的考虑。
澎湃新闻:能具体谈谈不同的药物对孕妇和胎儿的危害程度吗?
吴志刚:国内尚无药物对胎儿的危险分级标准,目前仍参考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专门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危害性分级,制定了评价药物安全的等级标准,即A、B、C、D、X级。
A级:动物实验和人类试验结果均显示安全的药物。属于 A 级的药物比较少,如甲状腺素、叶酸、多种维生素等。
B级:动物试验显示安全,或动物试验显示不安全而人类试验显示安全的药物。分类B级的药物亦不很多,可喜的是日常用的抗生素均属此类,如青霉素类及绝大多数的头孢菌素类药物。
C级:动物试验显示不安全,而未做过人类试验的药物。属于不能排除其危害性,但潜在益处可能超越潜在危害性的药物。60%以上的药物为C 级,使用时应充分权衡利弊,有可以替代的药物时优先选用替代药。
D级: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胎儿的危害性,只有在孕妇有生命威胁或患严重疾病,而其他药物又无效的情况下考虑使用。在抗生素中四环素族是个典型,妊娠期使用四环素或土霉素,会破坏胎儿齿釉质,至成人时牙齿发黄;氨基糖甙类药物在妊娠期尽可能不用,例如链霉素等,它们可能损伤第八对颅神经而发生听力丧失;抗肿瘤药几乎都是D类药,所以妊娠期间禁止使用。
X级:各种实验证实对胎儿有害,而且孕妇应用无益的药物。禁用于妊娠或可能怀孕的患者。
因此,孕期可选择A、B或C级别药物而不用D级别药物。但仍需提醒:药物的安全级别并非绝对的,当用量超出正常剂量范围时,A级药物也可变为X级,如正常范围量的维生素A是A级药物,而大剂量的维生素A口服也可致畸也是X类药物。
尽量避免在妊娠早期使用药物,可用可不用的尽量不用或少用;慎重选择治疗药物,一切用药都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尽量选择对胚胎、胎儿危害小的药物,尽量按照最小有效剂量、最短有效疗程使用,避免盲目大剂量、长时间使用,避免联合用药,可局部用药的避免全身用药,尽量选用多年广泛应用于孕妇的药物,避免使用尚未确定对胚胎有不良影响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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