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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小微企业留不住年轻人?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与少子化的持续加剧,劳动力缺失将会是未来制约经济发展的一大重要因素。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5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为10.5%,比世界平均水平高约2个百分点;同期14岁及以下人口占比为16.5%,比世界平均水平低近10个百分点。青壮年劳动力的迅速减少已经使一些城市出现了明显的用工荒问题,企业之间对人才的竞争愈演愈烈。
根据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对不同行业以企业资产、营业收入、从业人数划分中小微企业。以零售业为例: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以下为中小微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及以上为中型企业,否则为小微企业。基于这一分类,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于2015年7~9月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以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为对象的中国小微企业调查(China Micro and Small Enterprise Survey,CMES),样本覆盖全国28个省份(不包括新疆、西藏、青海、港澳台)、80个县(区、县级市)、240个街道/乡镇,共收集5600余份有效样本。
新一线城市员工辞职率最低
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作为市场竞争中的弱势群体,吸引优秀人才是让很多企业主头疼的问题。根据CMES的数据,2014年38.4%的小微企业存在招工难问题。与此同时,保证人才的稳定性也是维持企业正常运营的核心要素,而现实情况是小微企业人才的流动率并不低。根据数据,2014年小微企业的员工招聘率为19.7%,即100个员工中约20人为新员工,并伴随着大量的员工辞职,辞职率为13%,即100个员工中13人辞职,二者相比仅7人留在了企业。
根据第一财经周刊对主要城市的分类,相较于北、上、广、深这些一线城市以及二三线城市,小微企业的员工辞职率在包括成都、杭州、武汉、天津、南京、重庆、西安、长沙、青岛、沈阳、大连、厦门、苏州、宁波、无锡在内的15个新一线城市中最低,为11.6%,而一线城市与二三线城市都在13%以上。这可能是由于一线城市不断攀升的房价与生活成本使得大量的劳动力开始逃离北、上、广、深,同时也反映出新一线城市的迅速崛起对人才的吸引,而二三线城市由于缺乏良好的就业机会仍表现出人才的不断流失。
适度的员工辞职体现了劳动力市场上供需双方的有效匹配,确保留住人才的同时也要注意员工之间适度地优胜劣汰。
一方面,过高的辞职率不利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通过比较不同辞职率水平下小微企业的盈利情况可以发现,在有员工辞职的小微企业中,随着辞职率的上升,盈利小微企业逐渐减少。将有员工辞职的小微企业按照辞职率从低到高的顺序四等分,在最低四分之一的小微企业中,盈利企业占55.7%;排在中间四分之二与四分之三的小微企业中,盈利企业分别占48.2%、47.1%;排在最高四分之一的小微企业中,盈利小微企业最少,仅占45.2%。高辞职率对小微企业的负面影响还直接表现为招工难与人才风险问题。辞职率排在最高四分之一的小微企业中,53.4%面临招工难问题,高于其他企业;并且随着辞职率的上升,存在人才风险的企业逐渐增加,辞职率排在最高四分之一的小微企业中,19.3%认为现有人员素质无法满足公司的发展需要。
另一方面,完全不存在员工辞职的企业不利于实现员工素质与企业需求的最优匹配,员工可能安于现状从而抑制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利于企业盈利。根据调查数据,2014年50.4%的小微企业未发生员工辞职,其中仅48.2%的企业盈利,比辞职率最低25%的小微企业的盈利比例低约8个百分点。
小微企业辞职率参差不齐的原因
为什么在有些小微企业中员工的辞职率很高?而有些小微企业未发生员工辞职?追根究底是员工素质与薪酬待遇之间的双向匹配所导致。
对员工素质的不同要求决定了企业之间辞职率的差异。高辞职率的小微企业偏好年轻人。辞职率最高25%企业的平均员工年龄为32.4岁,低于其他企业。虽然他们的学历不一定很高,但是由于在年龄上具有优势,在劳动力市场上仍具有一定竞争力,因此可以选择离开企业。而在无员工辞职的小微企业中,由于员工年龄偏大、学历较低,在劳动力市场上不具优势,所以只能选择留在企业。根据数据,这类企业的平均员工年龄为37.5岁,高于有员工辞职的企业;平均学历为9.4年,低于有员工辞职的企业。
合理的薪酬与激励机制是决定员工“留与走”的重要因素。较低的薪酬与较少的晋升机会均会促使员工辞职,如果仅考虑有员工辞职的小微企业,随着辞职率的上升,薪酬待遇水平与职务晋升机会逐渐下降。在有员工辞职的小微企业中,辞职率最低25%企业的普通员工人均月工资与管理层人均月工资最高,分别为5418.1元与12347.6元;而辞职率最高25%企业的普通员工人均月工资与管理层人均月工资最低,分别为3173.3与7828.9元。与此同时,高辞职率企业也较少为员工提供职务晋升机会。辞职率最高25%的企业中,仅24.2%为员工提供职务晋升机会,而辞职率最低25%的企业中,33.4%为员工提供职务晋升机会。
然而对于没有员工辞职的小微企业而言,反而为员工提供了具有一定竞争力的薪酬待遇。这类企业的普通员工人均月工资为3787.9元,虽然低于辞职率最低25%与25%-50%的企业,但高于50%-75%与最高25%的企业;管理层人均月工资虽然也较低,但仍高于辞职率最高25%的企业。
综合员工素质与薪酬激励,我们认为:由于高辞职率企业偏好年轻人,但又无法提供具有吸引力的薪酬与职务晋升机会,因此很难留住员工。而对于无员工辞职的企业而言,由于员工素质较差,但是工资待遇还说得过去,因此这类企业的员工选择留在企业,但是不难推测这样的员工结构是非常不利于企业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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