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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保护区内饭店销售野生鱼,16名河长管不好两条河?

戴先任/工人日报
2021-12-28 06:19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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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视点报道,近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贵州开展督察发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对蒙江坝王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不力,大肆兴建水电站、水坝,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饭店还公然销售野生鱼,其中不乏国家保护野生鱼类,这导致被誉为“淡水鱼之王”的斑鳠等数量减少,且生存受到威胁。

早在2009年,原农业部审定批准建立了57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其中就包含蒙江坝王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一个成立十几年的特有鱼类国家级保护区,两条拥有乡县州三级16名河长的河流,却出现重点保护鱼类数量不断减少、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现象,令人震惊。

蒙江坝王河“国保区”是贵州唯一以斑鳠为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区。专家指出,斑鳠之所以极其珍贵,是因为其产卵、繁殖的过程对水质、流速等生态环境要求较高,很难人工繁育。而由于监管缺位、勘测设计不合理、管理不到位和历史遗留原因,罗甸县小水电开发对“国保区”生态系统造成了破坏。

根据2019年印发的《罗甸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蒙江(省级河流)、坝王河(州级河流)设有乡镇级、县级、州级河长等共16名。如今,这16名河长不仅没能管好两条河,导致“国保区”成了“不保区”,而且在各方检查力量多次介入后相关问题依旧严重。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走深走实。比如,要严格落实“禁渔令”、落实河长制,紧盯责任链条上的所有环节,确保责任到;要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合作,对违法捕捞、运输、销售、餐饮等多环节形成“全链条打击”;要违规售卖、食用野味的相关主题和人员依法追责;对当地在小水电开发、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监督到位,整改到底。

恢复生态向来代价沉重,各地须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筑牢生态防线,避免绿水青山遭受如此重创。

    责任编辑:王晓峰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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