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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宁乡检察院公诉科长遭追杀,警方:嫌犯系缓刑期已被抓
澎湃新闻记者 蒋格伟 谭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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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宁乡县人民检察院门口。 澎湃新闻记者 蒋格伟 图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月16日从湖南长沙宁乡县相关渠道获悉,宁乡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朱志勇在自家车库被追杀。1月16日下午,朱志勇向澎湃新闻证实,“16日确实发生了被人追杀一事,我已经报警。目前正在医院治疗。”
宁乡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1月17日表示,追杀朱志勇的嫌犯刘某南已落网,但拒不交代作案动机。该负责人说,嫌犯系缓刑考验期,目前已经依法收监,朱志勇已出院。
宁乡县政府了解情况的官员告诉澎湃新闻,朱志勇被追杀或与其亲属和他人的经济纠纷有关。
澎湃新闻查阅到,2016年9月26日,湖南红网论坛出现一篇题为《实名控告宁乡县检察院公诉科长朱志勇利用公诉权力干涉民事纠纷》的网帖。网帖中,胡建兵、吴凤强、张洪波三人实名控告朱志勇。控告事项为,三名控告人作为债权人,由于追债,与债务人吴才良(其妹夫系朱志勇)发生矛盾。网帖指出,朱志勇为帮助姐夫躲债,动用私人权力和资源,将莫须有的“非法拘禁罪”冠加给三控告人,以致三名控告人被宁乡县人民法院判处非法拘禁罪。
上述了解情况的官员介绍,此次朱志勇被追杀一事与该起控告中的经济纠纷有关,该网帖见于网络后,宁乡县纪委曾出面调查。嫌犯刘某南曾因“非法拘禁罪”被判缓刑。
16日,澎湃新闻致电控告网帖中的吴凤强和张洪波,均表示不知网帖系何人所发,但网帖事实内容属实。两人称,目前网帖中三人被判非法拘禁罪,但无法证明朱志勇是否行政干预。
朱志勇向澎湃新闻表示,自己知道网上控告帖文,“已经处理好了(控告一事)”。
事发后,澎湃新闻多次致电和短信联系宁乡县检察院检察长,均未获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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