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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断崖式落马的部级官员串供、一案双查的女书记落判
1月17日上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在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作省法院工作通报时称,2016年,四川省法院依法审判李佳、何华章等一批重大贪贿犯罪案件。通报称,四川省资阳市委原书记李佳受贿案,内江中院于2016年11月8日一审宣判,认定李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宣判后,李佳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被四川高院院长通报的李佳是何许人也,她又有哪些“故事”?观海解局(微信ID:guanhaijieju)记者给您揭秘。
四川省资阳市委原书记李佳女干部火箭蹿升 两年“三级跳”
记者梳理公开简历发现,生于1966年的李佳,为四川省仁寿县人。1984年至1987年她就读乐山师范专科学校(后合并改名为乐山师范学院)外语系英语专业。
毕业后,李佳在当时的乐山财贸学校(后合并改名为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任教,后兼任校团委书记。1991年3月,李佳调至共青团乐山市委工作;6个月后,迅速调至共青团四川省委,任研究室副主任干事。
1992年10月,李佳进入四川省委组织部工作,开始了她“组工干部”的生涯。在组织部里她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人事处处长、干部一处处长等多种职务。2004年4月,晋升为部务委员,跻身副厅局级干部序列。
2005年6月,李佳“外放”到乐山市,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然而9个月后,也就是2006年3月,李佳又升任共青团四川省委书记。
2004年至2006年这两年间,李佳完成了仕途“三级跳”,由四川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处长,升为四川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之后升任乐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从处级干部跃升为正厅局级官员。速度之快,当时在四川官场被称为“火箭般蹿升”。
2007年5月,也就是在担任团省委书记1年2个月后,李佳回到四川省委组织部,任“权柄更重”的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至2009年4月。
在四川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任上,李佳干了2年,2009年开始主政地方,调任资阳市委书记,至2014年11月落马时,她主政资阳已有5年。
一年前上级被调查 遭遇断崖式降级
记者注意到,在李佳完成仕途“三级跳”的同时,她的上级魏宏,已走上四川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岗位两年。从资料来看,李佳曾长期在魏宏手下任职。
魏宏从2002年8月接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并主持工作后,直至2007年5月,始终是四川省委组织部的一把手。
李佳则在1992年10月进入四川省委组织部工作,逐渐晋升,先后担任过省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副书记兼老干部处处长、省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副书记兼人事处处长等职,2004年4月,晋升为部务委员,跻身副厅级干部行列。
2005年6月,李佳赴四川乐山,出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9个月后,旋即升任共青团四川省委书记,步入正厅级。2007年5月,李佳重回四川省委组织部,担任常务副部长。
2009年4月,李佳再度外调,出任资阳市委书记。魏宏此时已是四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2014年11月,四川省纪委对李佳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随后,魏宏被查处涉嫌严重违纪,与李佳一案有关。
据《21世纪经济报道》称,在2016年1月15日上午的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新闻发布会上,中纪委副书记吴玉良透露,四川省委副书记、省长魏宏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反省思过,下一步将根据情况做进一步处理。这也是魏宏自2015年12月18日消失于公开场合后,官方首次回应。时间上算来,据李佳落判恰好一年。
2016年2月4日,“失联”20余日的四川原省长魏宏严重违纪案正式对外公布结果:据新华社报道称,经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对四川省原省委副书记、省长魏宏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魏宏在自身存在严重违纪问题的情况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插手司法活动。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魏宏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厅级非领导职务。
至此,遭遇断崖式降级的魏宏在四川政坛执掌了34年。
反腐专题片披露其与魏宏串供事实
据电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介绍,2016年1月,四川省委原副书记、原省长魏宏被立案审查,作为一名落马的省部级干部,这一消息已经广为人知。而并不广为人知的是,2016年2月,中央纪委成立调查组,对魏宏和四川省资阳市原市委书记李佳案件开展了“一案双查”。
中央纪委第十一纪检监察室副局级纪律检查员李亚群介绍,在审查魏宏的问题的时候,发现魏宏对有关的违纪事实拒不承认,有的避重就轻,同时感觉到其中应该是曾经跟李佳进行过有关方面的信息沟通,李佳本人的口供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应该是在这个过程当中,跟魏宏有过这种信息方面的沟通,进行过串供。
李佳人在看守所看押,怎么能和魏宏进行串供呢?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有“内鬼”帮忙,“一案双查”由此展开。最终调查发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有3名领导干部从中帮助串供。此外,还查出四川省纪委调查李佳案的负责人李世成,曾三次和李佳单独见面。
四川省纪委副书记李世成称:自己就很错误地认为,谈话内容不涉及秘密就可以,确实没有意识到错误的存在,政治敏锐性不强。
李佳由于自身存在问题,听到风声后感到紧张,约李世成见面,想观察和打听自己是否会被调查。按照规定,调查人员如果要和调查对象接触,一是要报经领导批准,二是必须有两人以上,目的就是要严防跑风漏气的可能。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违背程序和规定,就必须严肃问责。
李世成表示“我当时的想法和行为是不对的,甚至是错误的,给我警告处分,我是服从这个处理决定的。我自己现在的工作当中遇到什么问题,我就得在这方面多根弦,就得想一想。”
在对魏宏、李佳案“一案双查”的过程中,还发现省纪委存在违反程序和规定的问题。中央纪委责令四川省纪委以此为契机,对全省执纪工作展开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原题为《与断崖式落马的部级官员串供、一案双查的女书记落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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