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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周文斌等案件的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1月17日下午,江西高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2016年工作亮点系列文章第一、第二部分”。在谈到周文斌案时,该院称,贯彻“两高”司法解释,完善大要案审理机制,周文斌案等案件的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月18日上午,江西高院院长葛晓燕将向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报告江西高院工作。
周文斌原系南昌大学校长。2013年5月,江西省纪委将其从办公室带走,同时对外宣布其接受组织调查。他也因此成为十八大后“211”高校中唯一落马的正职校长。
此后,南昌市检察院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向南昌中院提起公诉,2014年12月,周文斌案在南昌中院一审开庭。
澎湃新闻曾报道,周文斌案一审曾一波三折,庭审时间曾创下全国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时间的最长纪录,此后南昌中院又决定全案重审。
2014年12月9日至2015年3月4日,南昌中院断断续续开庭审理周文斌案,周文斌也开创了一项又一项自辩记录:他要求和落马高官刘铁男、明星房祖名“同等待遇”着便装受审,并自行脱掉囚服“黄马甲”;他用概率计算“行贿人”与“受贿人”供述的绝对误差和相对误差,推演出案件证据为假;他连续两天不间断地自我辩护等。
一审庭审中,周文斌还称,该案是落马的“大老虎”苏荣在担任江西省委书记时对他实施报复。
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时任江西高院院长张忠厚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说,“周文斌案一审开庭了23天,这是江西法院史上最长的一次。周文斌自己在法庭上辩护了两天半,可能也是被告人自己辩护最长的一次。”
周文斌案也因此引起全国关注。2015年9月,南昌中院召开庭前会议,决定对周文斌案全案重审。同年11月9日至11月17日,周文斌案一审再度开庭,南昌中院重新组建合议庭,副院长谭绍木亲自担任审判长,两名原合议庭法官继续担任审判员,原任审判长“因身体原因”不再参与该案审理。
2015年12月29日,南昌中院一审判决,周文斌所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应数罪并罚,且不具有如实供述、真诚悔罪、积极退赃等从轻、减轻情节,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周文斌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并随后手书信件,声称本案审理是“从实体到程序都不公正的判决”,“士可杀不可辱,我将决不屈服”。
2016年12月21日,江西高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对其受贿罪由无期改判其有期徒刑12年,并认定其一审被定的挪用公款罪,属定性不当。
二审法院还称,鉴于周文斌二审期间认罪态度好,真诚悔罪,并对一审过程中的翻供和一些不当言行,及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真诚认错,向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表示了道歉;且大部分赃款已被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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