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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希:辽宁反腐败斗争、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辽宁日报1月15日消息,1月14日,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总结2016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任务。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希出席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求发,省政协主席夏德仁出席会议。省委副书记王蒙徽出席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小江主持会议并代表省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
李希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内涵丰富,既直面问题、切中时弊,又充满自信、催人奋进,具有深刻思想性和强烈感染力,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密切联系实际,全面、科学、系统、准确地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把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李希在分析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时说,2016年,全省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从严治党迈出新步伐。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是一个长期过程。从我省来看,辽宁发生了拉票贿选案,政治生态遭到严重破坏,有些问题积弊较深,彻底扭转仍需时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正义之战。
李希强调,今年下半年,将召开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要把迎接和服务党的十九大作为主线。今年反腐倡廉工作要重点做好十个方面。
一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要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作选择,坚决贯彻落实到位。
二是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扛起来,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注重用好问责这个利器,抓住“关键少数”,对管党治党不力、严重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追责。
三是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思想教育,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锐利武器,切实把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切实管住自己,管住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四是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为第一遵循、第一标准、第一要求,做到“五个必须”,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深入整治“圈子文化”,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
五是要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铁的纪律和刚性约束一抓到底、执行到位,深入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用作风建设的扎实成效凝聚党心民心。
六是要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标本兼治,治标不松劲、以治标促进治本,下力气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聚焦“六项纪律”,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真正使纪律成为不可逾越的底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老虎”“苍蝇”一起打,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七是要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相互监督作用,发挥纪律检查机关的专责作用,发挥巡视巡察的“利剑”作用,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使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成为自觉行动。
八是要认真做好党的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把好政治关,把忠诚干净担当的人选上来;把好廉洁关,防止“带病提名”; 把好身份关,绝对不能偷梁换柱、移花接木,确保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九是要抓住“关键少数”。全省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扎实推进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引领者,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表率,做担当有为的表率,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十是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持续深化“三转”,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各级党组织要支持和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
会议审议通过了陈小江所作的工作报告和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中央纪委有关同志,各市市委书记,省委各部委,省(中)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 部属省属本科高等院校党委、省属企业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纪委书记等,共430余人参加会议。
(原题为《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在沈阳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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