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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印尼大使馆:进一步调整赴华人员申领健康码要求
关于进一步调整赴华人员申领健康码要求的通知
(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保障跨国人员流动安全有序,根据国内最新要求,中国驻印尼使馆对任何国籍赴华人员申领健康码和健康状况声明书(以下简称“健康码”)要求进行调整,自2022 年1月 1日(星期六)0时起实施如下:
一、航前隔离
01
企业赴华人员,须提前21天进行闭环隔离,同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终止行程安排,与其密切接触的人员亦照此办理。
各企业应为赴华人员出具证明(见附件1),由企业授权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02
其他赴华人员,应进行21天自我闭环隔离,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2)。
03
航司应对赴华人员实行登机前7日闭环管理。首先对赴华人员进行1次核酸预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进入闭环隔离环节。
航司7日隔离可计入企业及其他人员登机前21日隔离之内。
二、航前检测和提交材料
对于航司核酸预检测阴性、完成航司7日隔离准备登机的赴华人员,依照自身所属类别进行航前检测。
检测由航司协助选择指定检测机构进行,点击查阅最新使馆指定检测机构。
接受检测时赴华人员应出示本人护照等有效国际旅行证件,配合做好身份验核。凡检测报告无法清晰辨认的将视为无效。
相关检测及提交材料要求如下。为提高审核效率,争取一次审核通过,请按所列顺序上传,注意先传与检测有关材料,再传通用材料。
为确保防控效果,驻印尼使馆有权要求申请人接受核酸、血清或肺部CT/X光检测,请予理解配合。
(一)无既往感染史,
且已按程序全程接种中国国药、科兴等新冠肺炎灭活疫苗14天以上:
【检测要求】
须在登机前48小时内在指定的两家不同检测机构、采用不同试剂间隔24小时以上进行2次核酸检测。
【提交材料】
1.全程接受接种的疫苗凭证。在中国接种的,请上传中国《国际旅行健康证明》。想了解如何操作,请点击:好消息!“国际旅行健康证明”增加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展示功能
在印尼接种的,上传印尼政府出具的机打接种证明。
2.本人填妥的《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附件4)。
3.登机前7天航司核酸预检测报告1份,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2份。
4.通用材料(后文省略具体内容)。
(1)企业人员须提供单位证明(要求见附件1)。
(2)企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须提供《自我健康监测表》(附件2),并参照附件1要求出具身份证明并签字。
(3)本人有效国际旅行证件资料页、印尼签证或居留许可页、最近一次从中国出境和入境印尼的边检验讫章。
(4)使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无感染史,且所接种新冠肺炎疫苗为非灭活疫苗:
【检测要求】
须在登机前48小时内在指定医院进行1次核酸检测和1次针对N蛋白的血清IgM抗体检测。
【提交材料】
1.全程接受接种的疫苗凭证。在中国接种的,请上传中国《国际旅行健康证明》。在印尼接种的,上传印尼政府出具的机打接种证明。
2.本人填妥的《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附件4)。
3.登机前7天航司核酸预检测报告1份,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1份和针对N蛋白的血清IgM抗体检测报告1份。
4.通用材料。
(三)未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
【检测要求】
须在登机前48小时内在指定医院进行1次核酸和1次血清IgM抗体检测,结果须均为阴性。
【提交材料】
1.登机前7天航司核酸预检测报告1份,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1份和血清IgM抗体检测报告1份。
2.通用材料。
(四)曾经有既往感染史人员
凡确诊感染新冠肺炎,或虽未确诊但在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前核酸检测或血清IgM、IgG抗体检测结果任一项为阳性的人员,以及接种非灭活疫苗且针对N蛋白的血清IgM抗体阳性人员,均属有既往感染史人员。
【检测要求】
1.确认痊愈。等待核酸转阴:间隔至少24小时进行第1次、第2次核酸检测并获得2份阴性报告。进行肺部CT或X光诊断,诊断结果须写明肺部无任何炎症,否则视作无效。
建议选择Medistra、Siloam等指定医院,孕妇可免除肺部CT或X光检测。该检测与第1、2次核酸检测时间先后关系无强制要求。获得上述2份核酸阴性报告和1份肺部CT/X光无炎症诊断结果后,视为完成痊愈流程。
2.痊愈流程完成后自最后一份核酸检测报告出具日期起算,至少满6周且身体状况健康的,请自行到指定医院接受2次核酸预检测。该检测应间隔24小时以上,由不同医院或采用不同试剂交叉检测2次,采用鼻咽拭子,并获第3、第4份核酸阴性报告。
3.完成上述程序后,可进行为期14天健康监测,如身体无碍可参加航司核酸预检测、7日闭环管理。登机前48小时内在指定医院进行检测:
(1)接种中国国药、科兴等新冠肺炎灭活疫苗的,应进行2次核酸检测。
(2)未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包括未按规定程序和剂次接种的),应进行1次核酸和1次血清IgM抗体检测。
(3)接种非灭活疫苗的,进行1次核酸检测和1次针对N蛋白的血清IgM抗体检测。
【提交材料】
1.痊愈流程材料。第1、第2份核酸阴性报告+1份肺部CT/X光报告。
2.如已接种,上传接种疫苗凭证。在中国接种的,请上传中国《国际旅行健康证明》。在印尼接种的,请上传印尼政府出具的机打接种证明。
3.本人填妥的《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附件4)。
4.痊愈6周后第3、4份核酸阴性报告。
5.航司7日隔离前1份预检测核酸阴性报告。
6.相应的登机前48小时内2份检测报告。
7.通用材料。
特别提示:有感染史人员申报材料较多,请在报告上注明日期和所属项目,并严格对照上述顺序上传。
(五)与确诊等病例或无症状患者接触的人员
凡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发生过无有效防护接触的人员,须先隔离观察至少14天方可安排赴华行程,如身体无碍可参加航司核酸预检测、7日闭环管理,并对应前述要求接受登机前48小时检测、提交申请。
凡核酸检测结果呈现轻微病毒反应,或检测结果为“不确定”“无法确定”人员,按照本条要求办理申请。
(六)登陆船员
登岸后须先接受1次核酸检测,随后开始21日隔离观察,按前述规定申领健康码。上传材料应包含登陆后首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三、注意事项
时间计算规则
登机前检测及健康监测等起算时间不含航班起飞当天。如航班起飞日期为1月15日,登机前第7天为1月8日。登机前隔离和健康监测时间照此计算。
过渡办法
2022年1月 1日(星期六)0时实施本通知时,距登机时间不足48小时且已进入21日闭环隔离的人员可按既往规定申领健康码。
申报时间截点
为确保获发健康码,请赴华人员在取得检测报告并备齐必要材料后第一时间申领健康码,最晚不迟于登机前5小时。
请按要求提交材料,每份材料只传一遍。被退回要求补充材料的,请于2个小时内补齐提交。
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真实性存疑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健康码不获发放的所有责任。
关于中转赴华
从印尼始发的所有赴华人员应搭乘直飞中国的客运航班。中国驻印尼使馆不为经第三国中转赴华的人员审发健康码,亦不为从有赴华直航的第三国始发经印尼中转赴华人员审发健康码。
从无赴华直航的第三国始发经印尼中转赴华的人员,须首先在始发地进行检测,并向中国驻始发地使领馆申领健康码。如果查无申领记录,中国驻印尼使馆将不为有关中转赴华人员审发健康码。
四、责任追究
所有赴华人员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并如实提交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如隐瞒病情、窜改检测报告、不遵守隔离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无法获得健康码。触犯法律的,将被追究有关责任。
(原题为《关于进一步调整赴华人员申领健康码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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