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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民警被指用警车拘禁殴打女友,警方以“殴打”受理报案
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某派出所民警冯某被女友指称“动用警车非法拘禁超24小时并殴打”一事又有新进展。1月11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中和派出所证实,警方当天已向冯某女友发出“遭殴打一案”的受案回执。
受案回执。 代理律师供图冯某女友马红(化名)此前告诉澎湃新闻,2016年12月24日,冯某对其实施殴打和非法拘禁:动用警车非法拘禁超过24小时,其间多次殴打致其鼻骨骨折。马红称,两人交往期间冯某还动用电棍对其脖子实施电击。不过,这一说法尚未到冯某证实。
马红提供的盖有成都市天府新区人民医院红色公章的《病情证明单》(2016年12月26日)显示,马红面部多处软组织挫伤、疑似鼻骨骨折、右耳外伤,已在医院进行门诊治疗。但尚无材料证明这些伤情是如何造成的。
马红代理律师在此前的报道中向澎湃新闻表示,平安夜的殴打和“拘禁”事件后,马红于2016年12月26日凌晨前往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分局青龙警署报案并要求立案,被告知无法立案,因为案件非管辖区发生,建议其去成都高新区公安分局以“故意伤害”报案;高新分局中和派出所民警让马红先去医院验伤后再到派出所做详细调查。
1月11日,马红代理律师告诉澎湃新闻,当天马红在警方的邀请下到中和派出所作了补充笔录,包括马红的个人经历以及2016年12月24日晚被殴打的经过和细节,并拷贝了反映马红伤情的相关照片;派出所民警称,冯某也向警方提供了医院的伤情诊断。马红代理律师表示,马红向派出所工作人员解释称,其姐姐和妈妈事发后出于愤怒,打了冯某。1月11日,中和派出所向马红出具了受案回执。
澎湃新闻看到,这份盖有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中和派出所红色的《受案回执》显示,该所对马红2016年12月26日报称的“被殴打一案”做了受理。《受案回执》的落款时间为2017年1月11日。
澎湃新闻从中和派出所证实了上述回执,工作人员表示警方将会尽快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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