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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狗肉商家惊讶活狗还需检疫,管理部门称受困规程缺失
“活狗屠宰还需要检疫?”
冬季是进食狗肉的旺季,记者走访信阳市内多家狗肉馆发现,流入餐桌的狗肉没有经过检验检疫。 澎湃新闻记者李珣摄面对追问,河南省信阳市新华商贸城内的狗贩们,在短暂的语塞后,带着几分理直气壮地口吻反问道。
近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在监督公共食品卫生安全志愿者团队的协助下,在河南信阳市中心的大型肉制品市场新华商贸城及多家狗肉馆走访发现,市场内的屠宰点卫生条件恶劣,屠宰销售和送上餐桌的狗肉都未经检验检疫。
而在上述事实之下,更浮现出国内狗肉检验检疫规程缺失下的管理难题。
“我们也很为难,肉制品检疫是申报制,但是狗肉不像牛羊猪肉有检疫规程,我们怎么进行检疫?法律法规有空档;其次狗没有定点屠宰,不像猪,说白了很多都是小店铺来私宰的,畜牧、食药监、公安等多部门执法也存在一些缝隙。”在接获举报后,前来市场执法的信阳市浉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队队长冯学志无奈地说道。
《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也禁止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此类动物产品。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也明确规定,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禁止生产经营。
“狗肉检疫这方面确实是空白,严格来讲,现在所有的狗肉基本上都是非法的,在普遍违法的状况下,还是应该修改法律、完善相关规范来解决问题。”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西安分中心主任舒洪水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说道。
商家:“狗不健康,也长不大了这么大”
黎明将至,夜色逐渐褪去,循着信阳火车站前的道路向西而行数百米,便能听到从新华商贸城内传来的略显凄厉的狗吠声。
12月21日上午,澎湃新闻及志愿者在新华商贸城内走访发现,该市场内约有一二十家狗肉摊铺,被宰杀处理过的白条狗悬挂在铁架上,大多数摊铺前,都有几只活狗低垂着脑袋蜷缩在铁架旁狭小的笼子内,如有顾客到来便会被随时现杀现卖。
行人走过信阳新华商贸城内的狗肉摊点前。 志愿者供图澎湃新闻走访了解到,市场内狗肉的价格多在每斤15至20元之间,其中现杀现卖的活狗价格较高,通常为20元一斤。
澎湃新闻驻足在一家挂有“水产腊味”招牌的店铺前,一位中年女老板随即迎上来推销自家贩卖的狗肉。
“18块一斤,都是从附近农村收上来的土狗,早上刚杀好的。”她指着从门前铁架上取下的一整只白条狗说道。
当问及狗肉是否经过检验检疫时,这位女老板颇为不解的笑道,“活狗还需要检疫吗,一般这种收上来的狗都不需要检疫,它如果不健康,也长不了这么大,你说是吧。”
“活狗还需要检疫吗”和“开不出来检疫票据”也是新华商贸城内狗肉摊贩们异口同声的说法。
沿着市场大门往里走上数百米,进入市场深处,一排破旧低矮的平房引起了澎湃新闻的注意。
这排平房两侧均为市场内道路,铁栅栏从一间平房内伸到一侧道路上,上十只狗蜷缩在铁栅栏下的铁笼内,低垂着脑袋。
店老板娴熟地拿起夹子,从铁笼内选取了一条狗,将其头部固定住,拾起一根直径约十五公分并沾满血迹的木棒,对准狗的头部猛得一击,一声凄厉的惨叫后,店老板将狗夹出,走进平房内,将奄奄一息的狗随便仍在沾满污水的水泥地上。
澎湃新闻走进这间平房内看到,地面污水横流,混杂着血迹,被扒下来的十多张狗皮随意堆放在屋内的角落,屋内没有任何消毒和清洁设施,屠夫正拿起刀向在地面上挣扎的狗走去。
河南信阳动检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前往新华商贸城内查处,对狗贩处以罚款,对未经检验检疫的犬只予以收缴。 澎湃新闻记者李珣摄平房外,铁锅固定在废弃的油桶上烧着开水,不时有人驾驶着摩托车送来一两只狗。
“都是从农村里收的。”店老板说道。
当问及狗肉是否经过检验检疫时,店老板颇为爽快地回答道,“开不出来发票,检疫票也开不出来。”
时下正值冬季,是进食狗肉的旺季。
澎湃新闻离开新华商贸城后,在信阳市内多家狗肉馆走访发现,一些狗肉馆的狗肉正是购自新华商贸城,还有一些狗肉馆则是自己屠宰销售。
但不论狗肉来源如何,澎湃新闻得到的答复都是“活狗无需检疫,狗肉绝对保准安全”的承诺。
河南信阳新华商贸城内的狗肉摊点,既有已被宰杀后的白条狗,也有现杀现卖的活狗,但都未经检验检疫。 志愿者供图澎湃新闻在当地人士的指引下来到信阳市一家颇有名气的狗肉馆,老板娘信誓旦旦地承诺道,“活狗还要检疫啊?不用检疫,能买活的不要死的,死的不能对外卖现在,都是活的。没事儿的,防疫站的还来这吃饭呢,人民医院口腔科的医生都来这吃。”
但不少大快朵颐的食客却并不知道狗肉没有检验检疫的事实。
管理部门:罚款难触动狗肉摊贩利益
12月21日中午,澎湃新闻针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向新华商贸城所在辖区的信阳市浉河区畜牧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
上述两单位在当日下午组织人员前往市场进行联合执法,并根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对应检疫而未检疫的狗肉摊铺,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
但执法过后,相关部门面临的管理困境却依旧存在。
“市场环节主要都是食药监部门管,屠宰是我们管,如果狗肉摊铺申报检疫狗,我们也没办法给它进行检疫,检疫规程缺失我们怎么进行检疫?”冯学志告诉澎湃新闻,此类困境是全国性的,普遍性违法情况下的执法行动,虽有罚款处罚,但罚金也难以触动狗肉摊贩的利益,因为“一次也就罚个几千块”。
冯学志表示,国内狗肉缺乏检验检疫规程是问题的核心,没有具体规定什么样的合格什么样不合格,河南省畜牧部门也曾多次召集会议协商,但深感为难。
“狗毕竟是有作为宠物的,又有食用的,很难界定,什么样的狗能吃什么样的狗不能吃,没法界定。不像野生动物,明确规定一刀切,国家也没有明确规定狗肉不能吃,总体上看这是个灰色地带。”冯学志说道。
信阳市浉河区畜牧局工作人员林作坤对澎湃新闻表示,当地狗肉市场上狗的来源分散,没有充足证据证明其来源非法,只能界定为来源不明,但浉河区没有养狗场,不排除有些狗是偷盗而来。
河南信阳新华商贸城内的狗肉摊点卫生条件简陋,也没有任何消毒卫生设施。 志愿者供图在冯学志和林作坤看来,狗肉检疫规程迟迟未能出台有其客观原因。
“狗的产地检疫规程国内有,但全世界都没有任何一个文件规定狗的屠宰规程,既没有任何章程可供参考借鉴,更要考虑到反对吃狗的社会舆论,而且食用的狗大部分是农村土狗、宠物狗,不像猪牛那样形成很大的肉狗养殖量。”林作坤说道。
事实上,在2013年4月22日,农业部兽医局便出台了《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犬和猫产地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进一步2011年印发的《犬产地检疫规程》和《猫产地检疫规程》,调运犬、猫必须逐只按规程实施产地检疫,逐只出具检疫证明。
其中,调运犬、猫前,饲养者应提前3天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饲养场申报检疫的,应提供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档案、相应疫病实验室检测报告。个人申报检疫的,应出示狂犬病免疫证明及相应疫病实验室检测报告。
“这个主要是针对活狗活猫的运输,并不涉及屠宰和肉制品问题,但是严苛的条件下,活狗活猫在运输时也往往没有经过检验检疫。”林作坤表示,一些活猫活狗运输车辆,往往并不主动报检,而是趁着夜色上高速,与动物检疫部门玩捉迷藏以求规避检查。
“没有检疫检疫的狗肉肯定是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林作坤说道。
专家:法外之地应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来改变
对此,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西安分中心主任舒洪水对澎湃新闻表示,在现有法律框架下,食用狗肉自由只能限定在私自饲养、私自宰杀、私自消费的情形,肉类一旦成为商品,进入公开大规模买卖环节,必须遵守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舒洪水介绍说,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禁止生产和经营,否则将追究经济、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河南信阳新华商贸城内等待被宰杀的活狗,动检部门称其“来源不明”。 澎湃新闻记者李珣摄但是,国内并没有关于猫狗肉的屠宰检疫规程。“应该说这是个法外之地,国家屠宰检疫相关部门制定了专用规范,但该规范除猪、牛、羊、家禽外,只涉及马、骡、驴、骆驼和家兔。世界上也未有关于猫、狗的食品安全标准,所以猫狗屠宰是百分之百的私屠滥宰。所有的狗肉基本上都是非法的。”舒洪水说。
“目前在市场中流通的狗肉既无集中宰杀环节,也没有强制的检疫程序,其背后蕴含着严重的食品安全隐忧。”舒洪水认为,对猫狗的私屠滥宰,大大增加了狗肉携带狂犬病以及其他传染病的风险,也无能力对粪便废水和屠宰过程中的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没有正规流通渠道,其中有相当部分狗是盗抢毒杀得到的。”舒洪水说。
舒洪水表示,猪、牛、羊等可以大规模养殖,但受限于较高的饲料和防疫成本,肉狗难以大规模养殖,国内虽有反对吃狗的呼声,但我国食用狗肉有较为悠久的历史,时至今日狗肉仍有其市场,因此,面对狗肉普遍性违法的现状,有必要从国家层面采取相应措施。
“面对现在普遍违法的状况,个别的执法行动也有些偶然性,难以持久,只能是修改法律,如果不能修改法律,那么出台相关的规范、下个通知也是可以的。完全禁止吃狗肉也不可能,现在要做得是在更规范的基础上来解决问题。”舒洪水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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