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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院工作报告谈聂树斌案:依法进行违法审判问题调查

澎湃新闻记者 邢丙银 王哿 实习生 曾雅青
2017-01-10 11:54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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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改判无罪的聂树斌案写进了河北高院的工作报告。

2017年1月10日上午,河北高院院长卫彦明向河北省第十二届人代会报告2016年工作时说,聂树斌案系该院主动提请最高法指令其他法院异地复查,最高法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聂树斌无罪。

卫彦明是在报告“发挥审判监督职能,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工作时,谈及聂树斌案的。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曾报道,1995年3月15日,石家庄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判处被告人聂树斌死刑。宣判后,聂树斌以“量刑重,是初犯,认罪态度好”为由提出上诉,同年4月25日,河北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聂树斌死刑。

2005年1月,王书金在河南落网后,他供称聂树斌所涉案件是其所为,河北有关方面组织对聂树斌案进行了核查。

在报告的附件资料中,河北高院透露,鉴于聂树斌案重大、疑难、复杂,社会广泛关注,历经时间较长,为清除社会疑虑,维护司法公正,该院于2014年10月10日,申请最高法直接审查或指定其他法院审查。同年12月3日,最高法回函同意该意见,决定将聂树斌案指令山东高院复查。

2014年12月12日,山东高院立案复查聂树斌案。2016年6月6日,最高法对聂树斌案提起再审,同年12月2日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聂树斌无罪。

“我们坚决服从并执行最高法再审判决,向聂树斌父母及亲属诚恳道歉,依法进行国家赔偿,依法进行违法审判问题调查。”在报告中,卫彦明还表示,河北全省法院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强化人权保障意识,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切实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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