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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所有设区市都已开始行使立法权
让法治的阳光普照赣鄱大地。记者了解到,(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着力推进设区市地方立法工作,目前江西省所有设区市都开始行使立法权。另外,省人大常委会奉行“阳光立法”开门立法也广受赞誉。
据介绍,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民主立法,增强立法工作透明度,顺应群众蓝天下自由呼吸的强烈愿望,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作为2016年“人大立法在进行”宣传重点,为蓝天白云而立法,切实消除百姓“心肺之患”,把法立在百姓心坎上。先后召开各类座谈会、论证会29场次,收集意见1万多条。经广泛征求民意、反复研究各方意见,使“史上最严”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在江西省全面落地,让法规成为符合江西省实际、充分体现江西特色之法,成为凝聚百姓心声、适应治污渴求的管用之法。该条例的出台和“省人大启动特定问题调查暨食品安全立法”,均被评为2016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事件”。江西省还始终坚持开门立法,推进立法公开,坚持每件法规草案都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并将公众意见采纳情况通过立法调研报告形式印发,在省人大常委会公报中向社会反馈。同时,积极开展立法听证,就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中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小锅炉整治、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污染防治、露天烧烤食品、停止或者限制向排污单位供水供电供气等焦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立法听证,为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修改法规草案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为提高设区市立法工作能力,尽快适应立法工作需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分批组织设区市立法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或跟班学习,派员赴有关设区市对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立法培训。指导设区市科学制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合理确定立法项目。(江南都市报)
(原题为《所有设区市都有立法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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