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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山寨测速仪”测试出的是执法部门的利益谎言
湖南益阳一市民因开车超速被罚款扣分,不服告到法院。随着证据的提交及后续调查,他发现,这台用于交警执法取证、自2013年以来一直使用的雷达测速仪,竟然是“山寨”的——“生产厂家”所在地执法部门发函确认,当地厂家根本没有生产、销售过该雷达测速仪,也未与益阳交警部门有过业务往来。(1月8日《澎湃新闻网》)
要不是这位因为“超速”被查处的驾驶员如此较真,谁会知道交警使用了很多年的交通测速仪竟然是山寨的?当“山寨测速仪”被曝光之后,当地交警部门依然为自己找理由:这怨不得我们,山寨也好,三无也好,与我们有何关系?可以想见的是,因为使用的测速仪是山寨的,这场官司执法部门必输无疑,因为你使用的是“山寨测速仪”,导致了测试的结果不准,当然要承担责任。也可以想见的是,“山寨测速仪”会被拆除。问题是,能一拆了之吗?
“山寨测速仪”留给我们的是无边的遐想。执法部门口口声声说,这款测速仪是正规厂家生产的,还提供了生产厂家,结果竟然压根就没有这样一家生产企业。那么,当地交警执法部门安装这样的测速仪的本意就不能不让我们怀疑了。
“山寨测速仪”之所以成为被告,是因为测试的结果不正确,是因为“正常的开车速度被测试成了超过了标准”。这就很难不让我们怀疑执法部门的初心,安装这样的测速仪明显是为了“专门罚款”的,将“正常的车速”测试成“超过规定的车速”,就是为了赚取不法利益的。这样的“山寨测速仪”安装了好多年了,其收取的“不法罚款”到底有多少了?对于这样的行为不能姑息迁就,不能将“山寨测速仪”一拆了之,而应该是退回以往收取的“不法罚款”。
在安装“山寨测速仪”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暴露了政府采购存在的乱象。按照政府采购方面的规定,政府采购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生产标准,必须是正规的产品,必须来源于正规的商家。试问,当初这个“山寨测速仪”的销售商,是如何过五关斩六将,进入政府采购序列的?在这个“雾霾重重”的过程中,究竟有多少环节为“山寨测速仪”打了掩护,在打掩护的过程中,又获取了多少不该获取的非法利益?
更需要追问的是,既然“山寨测速仪”在质量上存在问题,那么其“测速不准确”的情况为何都是“把没有超速的车辆测成了超速的车辆”,为何不是“把超速的车辆测试成不超速的车辆”?这完全不符合劣质产品的属性。这里面一定还会有其他问题,甚至可能是故意安装了这样的“只对罚款有利”的“山寨测速仪”。
“山寨测速仪”决不能一拆了之,必须找到背后的真问题?究竟多收了多少“违法的罚款”?究竟是如何让“山寨测速仪”进入到政府采购环节的?“山寨测速仪”测试出的是执法部门的利益谎言。
(原题为《交警的“山寨测速仪”测试出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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