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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最重要的道德哲学家帕菲特,为何在中国遇冷?

葛四友/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
2017-01-09 15:40
来源:澎湃新闻
思想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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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世纪最重要的一位道德哲学家德里克·帕菲特 (Derek Parfit)于2017年1月1日去世,享年74岁。

帕菲特是牛津大学万灵学院的高级研究员,也是美国哈佛大学、纽约大学和罗格斯大学的客座教授。他一生出版了两本著作:1984年出版的《理与人》(Reasons and Persons)被形容为“19世纪以来最重要的道德哲学著作”,2011年出版的《论重要之事》(On What Matters)在正式出版前就广为流传和讨论,甚至在2009年就先出版了关于该书的评论文集,其影响力可见一斑。

帕菲特成长的20世纪五六十年代,正是价值虚无主义、主观主义、相对主义盛行的时代。他在成长过程中最困惑的就是:这个世界上究竟是否有真正重要的事?这是他走上哲学的重要原因。

“而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两本书就是在做两件事情:第一,努力向我们表明这个世界是有客观理由与客观价值的,也就是这个世界确实有些事是真正重要的;第二,通过各种方式向我们表明,一个得到合理理解的后果主义原则是我们追求的最高道德原则,而义务论、契约论等得到合理重构后也会支持这个最高原则。”

上述评论来自《论重要之事》的译者、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葛四友。他感慨这样一位思考当代真正重要问题的爱智者,却在中国闻者寥寥,特此撰文分享他如何与帕菲特思想结下不解之缘,并由此分析:帕菲特为什么会在中国显得如此“不”重要?究竟是什么原因阻止我们进入与接受帕菲特的思想?

2017年1月3日凌晨,我正睡得迷迷糊糊,半梦半醒之间听到微信声音,拿起手机一看,北京师范大学江怡教授发来噩耗:帕菲特过世了!我的第一反应是不敢置信,马上回了个:“真的?”愣了有好几分钟后,去翻朋友圈,发现这个消息已经刷屏了。

到了早上,媒体各种采访、约稿纷至沓来。突然之间接到这么多面向公众普及帕菲特的任务,我压力倍增。然而,这一窘境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中国哲学研究的窘境。

德里克·帕菲特(Derek Parfit,1942.12.11--2017.1.1)作为当今世界最重要的一位道德哲学家,极大影响了英美伦理学理论的发展,在中国学界和思想界的影响却微乎其微,与其学术地位极不相称。很多中国学者根本没有听说过他,有些即使听说过,对其基本思想也几乎一无所知。国内真正熟悉他、研究他的人屈指可数,每年学术期刊上与他相关的论文也是屈指可数。在帕菲特过世后,竟然找不到几位合适的人,可以写文章来纪念他!

有鉴于此,我想回顾一下自己是如何与帕菲特的思想结下不解之缘,并成为他一生两本著作之一——《论重要之事》(On What Matters)——的译者的。并由此谈谈帕菲特为什么会在中国显得如此“不”重要,究竟是什么原因阻止我们进入与接受帕菲特的思想。

讲台上的德里克·帕菲特。图片来自网络

我第一次听说帕菲特是在北大读博期间,那是2002-2005年。当时与谭安奎一起疯狂追听程炼与徐向东两位老师的课,时不时会听到两位老师对帕菲特的推崇、对他写于1984年的Reasons and Persons一书的赞叹,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理与人》中文版2005年由王新生老师翻译出版)。不过,由于我是从武汉大学经济系半路出家到北大读哲学,又主要是做政治哲学,彼时正处于恶补各种基础知识的阶段,对于Reasons and Persons这种高大上的书,只是怀着敬畏的心情匆忙扫了一遍,发现确实很难懂,很快就束之高阁了。

当我再次捧起Reasons and Persons时,已是2008年。那时我被华东师范大学高研院提供的条件吸引(没有任何科研要求,不用上课,工资照发,给青年研究员几年纯粹的读书时间),毅然绝然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转道上海。当时我对分配正义的研究正陷入停滞期,后续研究乏力,深感有必要去孥实伦理学基础。于是趁此机会,下定决心要啃下Reasons and Persons这本书,以之为契机去系统考察整个后果主义的发展,进而考察与比较三大规范伦理学。在接下来差不多近两年的时间里,我每隔一段时间就把Reasons and Persons仔细读一遍,前后大概有五六次。尽管过程颇为艰难,但每读一遍,都会有新的收获,无论是对论证的整体系统,还是对论证的各种细节,理解得都越来越深入,常常会发现令人击节叫好的地方,喜不自禁。这个艰苦的阅读过程逐渐让我体会到帕菲特所做论证的力度与严谨性,也越来越熟悉并且喜欢这种论证风格。

除了Reasons and Persons之外,2009年的2月,我从网上获得了On What Matters的前身Climbing the Mountain(《攀登高峰》)的手稿,更加惊喜的是,随后的6月我又获得了On What Matters的初稿,当时真是兴奋难抑,因为这些书稿为我提供了极佳的机会了解当代规范伦理之间的主要争论。2009年上半年,江绪林兄加入华师大后,这个阅读过程就变得更有趣了,当时他与他的主处于若即若离的状态,也对帕菲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跟他经常见面,除了偶尔打球锻炼外,基本上就是聊帕菲特,谈各自的感受与困惑。这个过程大概直至2010年我出国访问而自然终止。而刘擎老师在我2011年回国之前的6月份,把最终版的两卷本On What Matters发给我,我得以读到帕菲特系统且完整的论证。(帕菲特的On What Matters最终于2011年正式出版。而该书的书稿在2008年就已被人用来讲课。书还未正式出版,就先出版了评论文集,其影响力可见一斑。)

帕菲特两本著作《论重要之事》、《理与人》的中文版。

2012年6月几经波折,我终于顺利“出(高研)院”进入华师大哲学系伦理学教研室任教。之后,刘训练兄受时代华文书局所托,问我是否有翻译《论重要之事》的意愿。为此,我很是经历了一翻思想煎熬与斗争。一方面,当时女儿刚出生,我需要花大量时间来照顾家庭,而我的工资与上海的物价严重不匹配,职称也因自己的懒惰,论文数量远未达标,可谓是压力重重。同时,帕著1400页的篇幅,想想就有点不寒而栗,一旦接手翻译,要付出的时间可想而知。但另一方面,我是如此喜欢甚至痴迷帕菲特的论证风格,研究工作已深深打上了帕氏烙印,翻译必然会进一步加深我对他思想的理解,并且我还担心这类著作落到一个不熟悉或不认真的译者手上(实际上在当前的翻译条件下,这有很大的可能,再加上华文书局并非以学术翻译见长,这种可能性就更大),那将有碍于中国读者理解帕菲特思想的真正特色,这是我极不希望见到的。于是,我对出版社的回答是:如果我能找到信得过的合作者,我就做,一个人实在不敢做。当时的首选是绪林兄,因为他已经做过许多相关的读书笔记,若他肯接手翻译,我即使退出也没什么关系。只是当时绪林兄又跟他的主联系紧密起来,对帕菲特已然兴趣不大。我后来邀请到好友阮航一起,终于得以接手这个漫长的翻译活。

2013年底,我们如约完成《论重要之事》第一卷的翻译,彼此校对完后,我于2014年初与帕菲特教授有了一点真正意义上的联系。我与阮航兄就书中可能的内容错误与印刷错误提出意见,向帕菲特发信请教,但未有回音。于是又请罗格斯大学的一位留学生代转,帕菲特教授终于给出非常详尽的回复,说明我们认为的“所谓”内容错误并非错误,只是其表述不够清楚,随后他用更为清晰的语言对那些问题一一做了说明与解释,同时认可我们提出的原书的印刷错误并致谢。他在信中再三为他的延迟回复致歉,并且随信发来了《纽约客》对他的小传记式报道How To Be Good,还问我对他未出版的论文是否有兴趣。可惜当时我杂事太多,更因为英文写作不够好,并未给出积极回复,联系就此中断。现在回头来看,真是极为遗憾。

《论重要之事》中文版第一卷因故到2015年暑期才得以出版。而我进入哲学系后,开始讲课,多有涉及帕菲特的思想,例如人格同一性理论、对康德绝对命令公式的理解,2016年上半年曾专门组织同学阅读了第二卷的规范性部分。按照我的设想,第二卷的校对工作于2017年初的寒假完成,争取暑假出版,然后2017年下半年出国访问时就可以带全套的完整中文版给帕菲特,甚至还想过请他作为联系人给我发邀请信。然而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听到了他过世的噩耗。

英国卓越的道德哲学家亨利·西季威克(Henry Sidgwick)。图片来自网络

于我个人而言,在2008年之前,对我影响最大的哲学家当属分析马克思主义者柯恩(G.A. Cohen)。在某种意义上,正是柯恩对诺齐克、德沃金与罗尔斯等人的正义理论所做的批判,一步步引导我学会了如何用分析方法去理解、批判与重构被批判者的哲学思想。不过,自2008年之后,影响我最大的就是德里克·帕菲特。

我在两个方面受到帕菲特的深刻影响。第一个是帕菲特的论证风格。帕菲特承续英国卓越的道德哲学家亨利·西季威克(Henry Sidgwick,1838-1900),试图把伦理学发展为一门科学,其中展现的正是典型的科学式理性思维,这为我呈现了一种完全不同的做哲学的方式。在某种意义上说,我从柯恩那里学到了英美的分析进路,但讨论时实际上还是以被批判者为主,主要是寻找其论证中出现的各种内部不一致问题。帕菲特的论证的最大特色就是直接以一阶问题为主,某个权威人物对问题的看法只是代表了一种逻辑可能性,由此无论涉及多少人,依然是为问题为核心。帕菲特的这种写作方式教会了我写论文时如何真正做到以自我为主,而不是让被批判的各位思想家牵着鼻子走,这样有利于按照问题本身的逻辑展开讨论。

这种以一阶问题为主,相应地带来了帕菲特的第二个最大特点,就是他似乎要做无穷尽的思想试验,不停地追问各种逻辑可能性,尽可能形成严密与有力的论证。这种做法考验的首先是作者本人,因为逻辑可能性实在太多。据说帕菲特写完On What Matters的核心内容后,到处寻求其他哲学教授的批判,给予回应的哲学家超过250位。而他本人面对各种批评,一一仔细修正出现的各种错误。这大概是该书为什么拖了十来年才得以出版的原因之一。

帕菲特的第三个特点是,他采用的证成方法既不是基础主义,也不是融贯论,而是实际上接受了科学中的“IBE原则”(Inference to Best Explanation),我称之为“最优解释证成”。这种证成的最大特点在于,它不要求理论的起点假设和结论符合我们的直觉,它只要求由此形成的理论体系能够系统性地解释(而不是符合)我们的各种相关直觉。比如他就不仅论证价值主观主义是不一致的,同时还对人们为什么持有价值主观主义的各种原因给出合情理的解释。

在我看来,帕菲特的这些特点对中国学者而言,有着非常大的阻碍。理解帕菲特思想的首要前提是,熟悉英美哲学界惯用的分析进路。这种进路可以归纳为:以一阶问题为核心,以论证为主线,以推进为目标,以区分为关键,以清晰为要务,以批判为桥梁。而目前中国哲学界的很多写作与此格格不入。我们的写作往往以人物为主,一般是介绍某权威人物的思想。因此,文章的写作目的不是推进我们对某个一阶问题的认识,作者也就不会有属于自己的清晰明了的立场,自然也就用不着为此提供论证。既然没有论证,自然就无法展开真正的学术批判。由此,所谓的学术评价往往不是演变成吹捧式的互相抬轿子,就是陷入诛心式的审判,无法形成良好的批判式学术氛围,由此也就没有机会形成真正的学术共同体。

理解帕菲特思想的第二个前提是,接受科学主义的思维方式,特别是其证成方式。这点对于我国学者来说,也是比较困难的。中国的自然科学界,传统上就比较缺乏成熟的科学思想,要更新发展反而不存在太大阻力。并且,自然科学那种立竿见影的效果,也能大大增强其说服力。然而,中国在哲学领域有着相对成熟的传统哲学思维方式,强调的是洞见而不是系统性的论证。这种哲学思维方式会阻碍我们接受科学主义式的哲学思维。进一步加剧这种状况的是,我们中国人习惯认为哲学应该属于文科,长期主要招收文科生,而中国的文科生往往不擅长理科思维,哲学很容易演变成诗情画意、精神家园、生活意义的学问,其中感性的东西较多。因此,帕菲特做哲学的这种方式对于中国哲学学者来说往往显得陌生且得不到承认,即使有些人承认但由于得不到正规训练,经常不得其门而入,无法真正明白其精髓所在。

帕菲特和学生在一起。图片来自网络

我受到帕菲特的第二个巨大影响,则是实质观点方面的。我早期是个哈耶克主义者和诺齐克主义者,后面受罗尔斯的复杂影响,变成了一个准后果主义者。而帕菲特的论证方式,特别是Reasons and Persons提出的各种论证,让我对后果主义有了崭新的认识,变成了坚定且激进的后果论者。然而,一方面由于翻译的问题,功利主义的译名在我国受到了极强的污名化;另一方面功利主义本身得出的许多结论就与我们日常的道德直觉相冲突。作为功利主义者的帕菲特,其论证又颇具西季威克的风格,要穷尽各种可能性以及可能的反驳,显得繁琐,让人失去耐心,抓不住要领。诸多因素之下,其理论受到冷落就是自然的。实际上,即使是在西方,帕菲特的实质观点也受到极强的挑战。然而,与中国不同的是,尽管很多西方学者可能不赞同帕菲特的立场,但他们至少能够理解帕菲特的论证,能够展开真正的学术批判,明白帕菲特的论证对于其他理论所提出的强大挑战在哪里,而这也是他们需要回应的。这恰恰是帕菲特的理论的意义之所在。但在中国,由于哲学思维方式上的不同,这点恰恰是最难以体现出来的。

这些状况,非常清晰地体现在我们对帕菲特研究的现状中。明白这些,尽力转变思维方式,促进我们对于科学主义的,至少是分析进路的哲学思维的接受与了解,发扬与推进帕菲特对于价值客观主义的研究,或许就是我们对帕菲特逝世所能做的最大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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