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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宜兴400余亩农田遭“开膛破肚”,被承包户挖成鱼塘

2021-12-22 16:3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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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均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然而,在无锡市宜兴市徐舍镇潘东村,村民反映有四五百亩的基本农田遭“开膛破肚”,被承包户挖成了鱼塘,搞起了养殖。村民反映是否属实?基本农田为何会变成鱼蟹塘?今年7月和12月份,记者两次前往现场调查。

基本农田上挖塘养鱼

被责令整改进展缓慢

沿着104国道,在宜兴市徐舍镇辖区内,有大片的鱼塘。今年7月初,记者来到该镇潘东村新东桥附近,村民赵先生说,记者看到的鱼塘就是今年3月份承包户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新开挖的鱼塘。村民们说,近几年,陆续有不少承包户在这里开挖鱼塘,部分农田种植了果树或苗圃,陆续有数百亩的基本农田被挖塘养鱼,可供种植水稻的农田越来越少。

“最近这几年,陆陆续续开鱼塘,现在真正能种植水稻到只有一千多亩。潘东村人口5000多,这一千多亩水稻,就连本村人的口粮也不够。”赵先生显得有些无奈。

记者走进位于104国道旁的宜兴市华汇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内,通过航拍画面,仅在该公司内就有十几片鱼塘。据了解,潘东村的农田很多都是个人承包的。今年3月份,村民发现又有承包户开挖了60亩左右的鱼塘后,反映给了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月份,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称:责令开挖鱼塘当事人停止施工,将土地恢复可种植状态。不过,直到今年10月份,土地并没有恢复种植,鱼塘已经开始养鱼。

承包户曾承诺稻田套养

村委会:挖塘肯定违规

在潘东村村民委员会门口,竖立了潘东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片的牌子,其中明确写到基本农田面积共554.7555公顷,落款时间为2021年7月。

潘东村潘副书记介绍,潘东村有8000多亩基本农田,流转出去的共有4078亩。村委会要求村里面每一户承包土地的村民,在承包土地之前必须签订告知书和承诺书。告知书中明确写到:村民在潘东村流转土地内,从事稻田套养,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取土、开挖鱼塘、堆放废弃物等和发展林果业。

可实际情况是,不少承包户开挖了鱼塘,种上了苗圃和果树。“挖成鱼塘的有400亩左右。”潘副书记在潘东村卫星地图上比划着说。

“基本农田挖成鱼塘养鱼这个允许吗?”“这个肯定是不好的,但是承包户承诺是稻田套养。我们村里的监管权肯定是有的。” 潘副书记说。

“现在是稻田套养吗?”“现在肯定不是稻田套养。” 潘副书记明确回答。

“那这样违不违规呢?”“肯定是违规的,村里面肯定也知道是违规的。”明知违规,为何鱼塘仍旧在养鱼没有整改呢?潘副书记则吞吞吐吐,“这不是我一个人的责任。我们村里只能做到一点,让承包户把承诺书、保证书写好。”

宜兴自规局:确有此事

正在整改不便对外公开

今年7月份,徐舍镇农业农村局局长马雪峰表示,他知道潘东村承包户在基本农田上开挖鱼塘的事情,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在土地发包环节出现了问题。“我们肯定不允许在基本农田上开挖鱼塘的。” 马雪峰强调,“但是现在既成事实,基本农田挖成了鱼塘,而且就在镇管辖范围内,地方政府肯定有责任监管的。”

马雪峰说,这个问题暴露了之后,后续肯定要加强监管的,“至于怎么改,什么时候能够整改到位,我现在也不能给你一个答复。”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舍分局工作人员也明确表示,潘东村基本农田开完鱼塘养鱼的问题确实是存在的。这名工作人员介绍,潘东村的鱼塘分两部分,一部分是之前挖的,一部分是挖的。在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时候,就把之前已经存在的鱼塘其中,而对于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后新挖的鱼塘肯定是违规的,目前正在整改中,但是具体进度不便对外公开。

关于潘东村基本农田被挖成鱼塘的具体亩数,该工作人员同样表示不便对外公开。“针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以后再挖出来的鱼塘怎么办?”“我们正在调查这个事情,后期会有整改措施。”该工作人员说。

记者在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得到了同样的回复。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保和生态修复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能占用基本农田挖鱼塘,潘东村基本农田被开挖成鱼塘是违规的,他们目前正在进行专项整治,一步一步的推进此事。

“我们有一个专项的整治方案,但是现在正在进行当中,不方便对外公开。”该工作人员再次强调。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也规定: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时隔五个月仍在整改中

每亩给6000元整改经费?

五个月过去了,12月7日,记者再次来到徐舍镇潘东村,新东桥上挂了“严禁私挖鱼塘 守住耕地红线”的横幅。该片区有挖机正在作业,有些鱼塘已经复耕,不过仍有大片的鱼蟹塘。

潘副书记告诉记者,按照宜兴市要求,在2016年开挖的鱼塘要全部复耕,目前潘东村基本复耕到位了。“现在主要是蟹塘,政府要求12月30日恢复原状。”潘副书记称,鱼塘10月30日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成了,“整改起码已经完成90%了,现在就剩两三百亩蟹塘。”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要求整改毋庸置疑,可令村民感到奇怪的是,复耕还要给开挖鱼塘当事人6000元一亩地的“补偿”。

“我们叫工作经费,不叫补偿。”潘副书记称,鱼塘经营者按照宜兴市要求整改,有关部门会给予每亩6000元的工作经费,“包括挖机费全部在里面。”恢复种植状态是开挖鱼塘当事人应尽的义务,不仅没有给予处罚,为何还要给开挖鱼塘当事人工作经费呢?潘副书记则表示这是宜兴市的做法,他不是很清楚。

潘副书记承认有6000元一亩地的工作经费,可潘东村书记黄正军却称整改没有所谓的工作经费。“谁造成的谁负责,他违反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所以叫他复耕,没有工作经费。”

对于“除了责令开挖鱼塘整改外,有没有进一步的处罚?”这个问题,黄正军则表示不清楚,“如果他涉及到违法,上面肯定该怎么弄就怎么弄。”

随后,记者再次来到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时,工作人员给记者提供了之前提到的内部文件:《宜兴市违规鱼蟹塘专项整治验收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是10月18日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宜兴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的,距离3月份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回复已经过去整整7个月了。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保和生态修复科工作人员表示,对于给开挖鱼蟹塘当事人6000元/亩的工作经费这件事她不是很清楚,“每个乡镇的情况都不一样。”该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在逐步整改中,“如果要整改的数据和进度的话,我这边不方便提供。”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原题《无锡宜兴400余亩农田遭“开膛破肚”,被承包户挖成鱼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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