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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未央》涉嫌抄袭,45位编剧募18万元助作家打官司
近日,热门电视剧《锦绣未央》原著小说因涉嫌侵权,被11位作家告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据澎湃新闻了解,此次作家维权源于一次跨界支援,收到了来自45位编剧的188000元资助。
读者持续检举三年,累积数千份对比
参与本次作家维权的作品有《身历六帝宠不衰》《胭脂泪妆》《一世为臣》《公子无耻》《啸剑指江山》《一斛珠》《庶女生存手册》《世婚》《流水迢迢》等共计11部权利作品。据作家们所说,《锦绣未央》(原名《庶女有毒》)作者秦简(本名周静)于2012年6月14日至2013年12月5日期间创作了文学作品《庶女有毒》,后改名为《锦绣未央》正式出版,“作品抄袭了大量现有文学作品中的语句和情节,拼凑成为现有小说”。
关于《锦绣未央》的抄袭说起于2013年,由网友爆出。秦简次日做出强硬回应,拒不承认抄袭,并表示读者列出的证据 “根本就是修饰性词语,在任何一个作者文中都能找到类似的话”。
关于《锦绣未央》的抄袭说起于2013年2013年8月25日,当时小说的连载网站潇湘书院发布了公告,称《庶女有毒:锦绣未央》一文“确有借鉴行为”,要求秦简删除借鉴部份语言描述,对作品进行整改。
然而公告发布之后,秦简只字未改,小说也未被锁文。当时《锦绣未央》签约改编影视,这正是抄袭争议最甚嚣尘上的时候。而这场风波后,作者秦简也消失于网文界了。
成也IP,败也“挨批”,如非电视剧的热播,《锦绣未央》抄袭门早已成为旧浪里的又一出无头公案——而网友数年来坚持不懈的检举行为也将沦为陈年流言。
“抄袭门”后出现了读者自发参与了《锦绣未央》小说的比对工作,经过三年时间一章章整理比对,网上至今已累积数千份比对结果,显示这部294章的小说,仅有9章为原创,其余章节涉嫌言情、科幻、历史等219部书目的抄袭。
2016年,编剧汪海林通过网友知道了即将播出的电视剧《锦绣未央》原著小说涉嫌侵权,并发表微博表示:“有些制片人买了抄袭的网文做电影、电视剧,我对他们的人品也产生了怀疑。”11月,汪海林进一步通过微博透露锦绣未央小说的诉讼进程。“有人要分裂编剧与作家阵营”
这场编剧支援作者打官司的行动由汪海林、余飞、刘毅等45位编剧参与,首期募集了9万多元,第二期7万多元,共188000元,而参与维权的11位作家远少于被网友罗列的“被抄”名单。
余飞余飞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同样作为创作者,编剧对作者有同理心,“有些资本方、平台方故意想分裂编剧与作家阵营,他们企图把创作源头垄断,独占所谓的IP源头后,再让编剧像二道工序一样去改加工成剧本,这样的模式让他们更有决定权,获益可以达到最大,我们不会允许这样的离间发生。事实上,这样的合作对作者来说也很危险。”
近年来的“IP热”在余飞看来是被过于夸大、利用的,他说,“对于编剧工作来说,创作剧本时有没有原著小说,或者小说火不火不重要,后面的创作工序几乎完全一样。只要是成熟的编剧没有人依赖IP。大众都误解了,认为IP给了编剧多大的便宜似的。其实现在网络小说大部分都很差,有时候碰到特别烂、缺少故事完整性的小说,改编起来别说占便宜还要涨价的,因为基本上是重写的。”
余飞称他们并没有检验过网友提供的比对准确性,此次“众筹反抄袭”的目的是“希望替想申诉但没费用、精力的作者,垫上诉讼费用、律师费。如果官司赢了能回收大家的捐款,如果不能,哪怕败诉了也无所谓,如果这样的事件构不成法律意义上的抄袭,至少大众也已经确立了一个标准。”
余飞是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剧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这是一个半官方、在广电总局指导下的民间社会团体,他负责学术维权。据他所知,一旦本次涉案的作品构成侵权,那么理论上也将影响到由此改编的电视剧版权属性,“除非剧一个字都没用小说的,或者正好使用的全是未抄袭内容,否则作家有保留上诉电视台、制片方等多方的权利。”
余飞近年来参与了多起电视剧侵权案件的比对工作,如“琼瑶诉于正侵权案”“蒋胜男诉王小平侵权案”等,他认为这次维权行为必须通过“跨界”才能达成,“因为跨界所以免除了很多领域内的阻碍,这就像在家里搞卫生,你搞得再干净外面雾霾天也没办法。编剧在维权上有很多经验、敢于发声,能促进作者们的法律认知与行动。”
另一方面,如今编剧行业内原创、改编各占一半,余飞认为只有强化,原创作家才会写出更多更好的小说,而因此编剧参与改编时才能创作出更多更好的剧本。
“钱”和“署名”是纠纷的永恒主题,余飞透露这些纠纷主要是制片方与编剧的矛盾,也有编剧与编剧,但往往也是制片方引起。他认为现在编剧行业相对以往正规很多,大多数编剧维权事件都经过各种协会、组织得到了调解或者法律解决,但仍然呼吁要有一个真正能起作用的行业协会。
余飞说,“现在的协会并不完善,理想的协会要像工会,打击坏人推荐好人。我们现在的行业缺乏系统教育与编剧成长的体系,容易造成人员发展的盲目性、偶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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