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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内河治理项目操盘手失联,被指挪用2亿多工程款

李光远、张亮/东方今报·猛犸新闻
2017-01-05 14:3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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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信阳“大老板”丛光钧失联的消息,像冬日的飓风,在信阳引起强烈轰动。

这名信阳多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信阳市重点工程——中心城区内河综合治理项目的幕后“操盘手”,被指挪用2亿多元内河治理工程款进行房地产开发而无力支付承包商的巨额工程款,又因项目过多导致资金链断裂,最终在2016年11月解散公司开始失联。

他的“跑路”到底在信阳引起多大的连锁反应?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新湖东3标段。

【现场】

雨污分流工程停滞一年多

2016年12月28日,在信阳市正商路妇幼保健院附近,信阳市内河治理雨污分流工程的湖东沟3标段,700多米的工地现场,只有两端垒起了石岸,岸边堆放着大沙、石头。由于该工地附近有一个小型养猪场,刺鼻的气味令人作呕,该标段中间部分是挖掘机施工后形成的小水坑,水坑中正躺着一头死猪。

据该标段的承包人贺涛介绍,这个工程是2014年3月份开工,原定工期半年,然而,进行不到一半就停工了。近两年来,一直没有进展。

作为市政府的重点项目,为什么出现停工近两年的情况?贺涛说:“一方面是附近群众因为赔偿不到位阻挠施工,另一个原因就是上一个标段的工程款还没结清,欠了400多万元。这个工程已经投入了500多万元,没钱继续干下去了!”

贺涛说,停工的不止自己一家,湖东沟3个标段有干了一半停工的,还有的刚开始就撤场了,2015年开始施工的浉河南岸几个标段,也是因为赔偿不到位,遭到附近居民阻挠而停工。

由于停工时间长,原来购买的工程材料,因为长期风吹雨淋、暴晒,已经不能再使用。

新湖东沟3标段,水坑内漂着死猪。

【走访】

18个标段全部拖欠工程款

贺涛所说的“上一个标段”,是2013年他承包的黑泥沟五标段工程。

据2016年12月13日信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信阳市城管执法局)【2016】267号文件《关于请求解决永泽公司严重拖欠工程款引发社会不稳定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显示:2011年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按照信阳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实施信阳市中心城区内河雨污分流工程。为解决资金问题,市政府批准,采用BT模式(BT投资是社会投资人投资、建设,建设完成以后“交钥匙”,政府再回购,回购时考虑投资人的合理收益 )。经过招商,由信阳市城管执法局代表信阳市政府,与河南永泽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泽公司)签订了《信阳市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投资合同书》。

信阳市政府先后将新申河、黑泥沟、平西沟上游、棉麻沟、三里店河、湖东沟等多条内河,承包给永泽公司建设,永泽公司建好后,政府进行回购。据了解,签订合同后,永泽公司又以信阳中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凯公司)的名义,将前4条内河分为18个标段,分包给了12个承包商。

贺涛承包的是“黑泥沟五标段”,该工程位于信阳弘运汽车站附近区域,2013年1月12日开工,于2013年10月22日竣工验收,工程审定金额607万元。“我们不但垫资工程资金,还要交保证金。”贺涛说,当时,他跟中凯公司签了合同,交了200万元保证金,随着工程的推进,保证金陆续返还,工程完工正式验收合格后,保证金已全部归还。2014年3月承包的湖东沟3标段,交了400万元的保证金。

根据承包商与永泽公司签订的投标承诺书显示,本标段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永泽公司支付该标段工程财政评审价的35%;24个月内,再支付35%,同时扣除管理费、税收、管材分成等应扣款项。最后,在验收合格后的36个月内,再支付30%。

然而,黑泥沟五标段回购已3年多时间,贺涛仅仅领到181万元的审定金,剩余的420多万元迟迟没有踪影。

多个标段的承包商提供的一份《信阳市主城区内河综合治理各标段审计金额支付资金一览表》显示,新申河、黑泥沟、平西沟上游、棉麻沟4条内河18个标段,已于2014年2月陆续全部完工,总审定金额约1.81亿元,而永泽公司仅支付了约5000万元的工程款,个别承包商的工程款还是以房产抵押的。

“没有一个标段的款给全的,全部拖欠!”多名承包商表示,包括工程款和近千名农民工的工资,永泽公司一直拖欠至今。

【调查】

被指挪用资金搞开发

用房产抵工程款

据了解,新申河、黑泥沟、平西沟上游、棉麻沟4条内河18个标段中,陈永辉负责新申河1、6、7标段,黑泥沟4标段;罗义和负责新申河2标段;翟长明负责新申河3标段;陈新民负责棉麻沟3标段,他们的工程款仅支付了一少部分,其中还有部分工程款以房产抵扣。

贺涛、罗义和、陈新民等多名标段承包商证实,永泽公司、中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丛光钧。罗义和告诉记者,新申河2标段工程审定金额是1233万元,丛光钧从其开发的羊山新区新城国际项目中拿出7套房子,折算900多万元抵押工程款。“我算了一下,他给我的抵押价格,每套比正常市场价多出10多万元。”罗义和说。

对于承包了4个标段的陈永辉,丛光钧拿出了18套房产折算工程款,但是其中有6套原本就被丛光钧抵押给银行了,只有12套房子可以办理正常手续。“这样一算,还欠我3000多万元。”陈永辉告诉记者。

对于棉麻沟3标段的承包方陈新民而言,这笔账更算不清。“丛光钧拿出的5套折算工程款的房产,都抵押给银行了,不能办手续。”多名承包商告诉记者,新城国际的开发商信阳鸿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凯公司),它的实际控制人也是丛光钧。

由鸿凯公司开发的新城国际,实际控制人也是丛光钧。

【探访】

永泽公司人去楼空

“他的问题一大堆,不是一两句就能说清的。”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除了拖欠内河治理工程款,丛光钧曾在银行有巨额贷款,至今没有归还。

2016年11月,丛光钧彻底失联后,对于他的去向,坊间有传言其已卷款潜逃,而其“去了新西兰”的说法是主要讨论的话题。

2017年1月3日,位于信阳浉河公园大门附近的统一街,法人代表和董事长均为丛光钧的河南政源房地产开发集团(以下简称政源集团)的办公楼6楼,永泽公司办公场地已是人去楼空。而在该公司门口的墙壁上,依然张贴着《信阳市主城区内河治理界河雨污分流工程前期调查示意图》,落款是2014年4月。

随后,记者致电永泽公司总经理许明洲,许明洲在电话中向记者大倒苦水。“我们是负责工程的质量和施工进度,财务上的具体事情都是丛光钧在负责,我在这儿打工两年了,也没见到一分钱的工资。”许明洲说,永泽公司是在2016年11月底解散的,丛光钧拖欠他两年的工资共计20多万元。“从2016年11月底至今,他的手机都是关机状态”。

中凯公司的办公室位于政源集团7楼,法人丛光升系丛光钧的亲兄弟。“从头至尾我都不认识18个标段施工方的任何人,只是说永泽公司那边借助中凯的名义去招标,而且中凯具备这个施工资质。”丛光升向记者表示,自己对于这个工程的具体情况一点儿也不知晓,也没有签过任何字,更不知道资金流向的问题。

【讨薪】

不堪重负下的无奈之举

2016年12月20日,承包商和农民工代表数十人,赶往信阳市城管执法局讨说法,但并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如果资金能周转开,谁也不想去讨薪,给政府找麻烦。”多个承包商说,被逼上讨薪路,实为不堪重负下的无奈之举。

据了解,承包商在签订投标承诺书上,最后一项条款这样规定:我方(投标方)承诺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和各项工程款,如果市财政没有依照《合同书》及时拨付工程款,我方保证不因拖欠工资导致工人到市政府上访、或到永泽公司和政源集团以讨薪为名,扰乱贵公司办公秩序。违反承诺,每发生一起我方愿意接受罚款20万元,由贵方(永泽公司)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从2013年开始,承包商们了解到,因为有工程完工,已陆续有工程款拨下来,但承包商们并没有拿到钱。承包商们告诉记者,因为有条款规定,加上部分承包商另有其他内河的工程承包项目,2015年之前并没有发生大规模的讨薪事件。

后来,随着投入的不断加大,工程款迟迟不能到位,承包商们纷纷找到永泽公司。“我们找永泽公司要钱,他们总说审计报告没出来。”承包商们说,按照规定,审计结果一般在工程完工验收后45天,最迟3个月出来,但直到2016年3月,工程造价审计定案表才出来。

2015年,承包商们再次向永泽公司讨要工程款。“永泽公司总经理许明洲明确告诉我们,说资金被挪用了,让老板丛光钧拿去盖楼了,具体多少钱不知道。”多个承包商告诉记者,之后,他们向信阳市中心城区内河治理办公室反映工程资金流向问题,也曾向信阳市城管执法局反映,但工程款依然没有到位,欠款最多的达3000多万元。

【回应】

执法局称2015年已发现问题

对于目前丛光钧失联、拖欠大量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信阳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杨传海表示,当初的BT模式有不足之处。

杨传海告诉记者,信阳市内河治理工程始于2011年,到2016年共分为三个阶段。2011年至2014年采用的是BT模式;2015年改为政府直接投资;2016年又改为辖区负责实施的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2011年7月,信阳市中心城区内河治理工程启动,采取BT模式建设,由永泽公司先期建设,信阳市城管执法局代表政府进行回购。

据前文所述的信阳市城管执法局的《请示》显示:“自2011年7月开工建设,目前永泽公司已完成新申河、黑泥沟、平西沟上游、棉麻沟、三里店河5条内河综合治理工程约18.6公里,2.5公里的湖东沟正在实施(完成投资0.36亿元),总资金约3亿元(包括工程款、投资回报、银行利息等)。由于工程量大、复杂,决算评审和审计工作时间漫长,各条内河竣工验收后先后进入回购期。为解决每年度的维稳问题,2013年以来,我局采取预拨工程款的形式,市财政已累计支付工程款2.63亿元(含0.302亿元中央建设资金)。”

“这2.63亿元,包括工程款、银行利息、投资回报等,并非全部都是工程款。”杨传海说,按照BT建设协议,资金由市财政打到城管执法局的账户上,再由城管执法局打到永泽公司的账户上,中间不做停留。“永泽公司与政府签订的合同,回购资金必须打给永泽公司,工程款是否拨给承建商或分包商,政府部门不能过多干涉。”至于当初BT模式的投资合同如何约定,杨传海没有过多介绍。

杨传海称,在2015年,信阳市城管执法局曾接到过关于永泽公司拖欠工程款的举报,该局纪检部门、信阳市审计局等曾到永泽公司进行了督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当时丛光钧承诺,解决好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杨传海也证实,永泽公司、中凯公司、鸿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都是丛光钧。“2015年年底,永泽公司的支付(工程款)就已经跟不上,加上2016年又有些新的项目,所以导致了资金链断裂”。

对于2.63亿元资金具体用到了何处,有多少发给了承包商,是否被挪用到房地产开发,杨传海称有关部门正在调查,要以调查的结果为准。

【进展】

对失联人员已立案

杨传海称,因为发现BT模式有不足之处,2015年和2016年,政府才不断调整内河治理工程方案。“理解他们(承包商和农民工)的诉求,但我们也无能为力”。

据《请示》显示,从该项目几年来实施情况看,存在以下问题:

1.资金方面实力不足。永泽公司在该项目上投资少,并且在财政资金拨付总工程款80%的情况下,仍然有施工队于近期反映永泽公司拖欠大量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2.财务管理混乱。特别是这次市长离任审计时,要求该公司提供相关数据资料,该公司不能及时翔实提供,给审计工作带来严重影响;3.存在严重社会稳定风险。

针对存在的问题,信阳市城管执法局在2016年12月13日的《请示》中曾提出如下3点建议:1.立即成立工作组,妥善处理相关问题,调查追踪永泽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下落。2.责成有关部门立即对永泽公司进行清产核资。3.责成相关部门尽快对BT模式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财政评审和审计,依据审计结果,进行结算投资回报、管理费、银行利息,便于解决拖欠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2016年12月14日,信阳市市长尚朝阳就《请示》作出如下批示:“速请湘豫市长、天学书记阅处:1.同意所提几点建议,请天学书记抓紧落实;2.请湘豫市长安排市财政对评审拨款情况抓紧盘点;3.要抓紧弄清已报2.6亿元有多少没有拨付施工队,双节前农民工讨薪压力会有多大?”

2016年12月14日、15日,信阳市常务副市长李湘豫、政法委书记谢天学,先后就《请示》做出批示。

杨传海说,目前,信阳公安机关正立案调查丛光钧的下落,至于他到底去哪儿了,要等公安机关的调查。

【说法】

BT模式合法 “跑路不可控”

对于此事,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少春表示,任何合作模式都有书面合同约定,如果违约、出问题、出事故等,必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BT模式作为其中之一,是合法的。政府部门有一定的监管责任,可倒查承包方资质、有无违规违法行为等。“其实这个模式只要有法律政策依据,跟政府倒没多大关系,毕竟有些人临时跑路是不可控的”。

(原标题为《2亿多工程款被指“挪用” 信阳内河治理项目“操盘手”失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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