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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智慧法庭”正在照进现实
上个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智慧法院论坛”上表示,未来法院将引入人工智能,协助法官断案。目前,有报道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已试点以庭审录音录像代替书记员记录。
“智慧法庭”的想象空间,也绝不止于庭审录音自动转化成文字,甚至是全方面对于诉讼制度的改造——今后,可能实现24小时网上起诉、立案后即时调取平台数据、执行法官直接从电子账户直接扣款,免去诉讼当事人的种种“讼累”,也让法官从大量机械、繁琐劳动中解放出来,将精力和时间投入对于正义的权衡中。
“智慧法庭”的大背景是,互联网深刻地嵌入我们的生活,“虚拟世界”就是我们现实生活、诉讼中“法律事实”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实生活中购物、转账、缴水电费,何时何地做了什么,很多通过电子数据沉淀下来,甚至成为了“第二现实”。
这样一来,就在讲究现场出庭、纸质书证的传统法庭上,形成一个“次元壁”,那些最真实记录交易的原始电子数据,不能被法庭直接采用,而是由法官、律师辛辛苦苦地把这些电子数据转成纸质文书,严重浪费社会资源。比如,微信上有没有转账、淘宝有没有下单,完全可以用从后台提取数据的方式来证实,而不必由原告、被告通过截屏—打印纸证证据的方式来举证、质证,这是一种“冗余”,也是法官的重负。
能不能对于海量的涉及网络的诉讼,实施“网上案件,网上审”?目前,杭州法院已在西湖区、滨江区等打造“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要“让诉讼像网购一样便利”。
“网上法庭”开通后,诉讼案件从立案、送达、举证、质证、庭审、调解到执行,每一个环节都全流程在线。而且“网上法庭”已经实现了与淘宝天猫、蚂蚁金服、赶集网等电商平台的对接,相关涉诉的订单全部从云端直接读取。“网上法庭”还推出了“电子督促程序”。
如果说“网上法院”还是在积极探索,那么司法的网络拍卖,已经相当成熟,甚至在淘宝平台上,法院能够司法拍卖轮船,通过更大范围内的拍卖询价,更充分保障债权人利益。
在信息时代,“智慧法庭”创新,需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公司所沉淀的技术和电子数据,实现互联网、法网的无缝衔接。目前,法律界将这种司法和互联网企业的协作,称为“网络新枫桥经验”。
打破“信息孤岛”,借道民间,让电子数据融入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框架,是“智慧法庭”的发展方向,也是让枫桥经验实现了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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