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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草案分组审议,个人开网店是否要工商登记引争议
个人开网店要不要工商登记?12月25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电子商务法草案,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一律登记,可以简化程序,或实行备案制;有的则建议对那些小规模的自然人网店,如自产自销农产品的,可以不需要登记。
草案规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但是,依法无需取得许可的以个人技能提供劳务、家庭手工业、农产品自产自销以及依照法律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这里开个口子,实体店经营场所本身负担很重,有些网店若可以不登记,那在登记问题上就存在不公平。这里也存在税收的漏洞。”在分组审议时,李连宁委员说,从目前看,通过网络进行工商登记和税收登记合并,程序上已大大简化,也不收费,登记并没有太大困难。
李连宁还表示,电子商务发展非常快,要从长远进行顶层设计,而不是由于目前其交易量小、不持续就不管它,将来要管的时候就来不及了,因为法律上已经开了口子。所以,他认为对电子商务的经营主体还是要一视同仁,应该依法进行工商登记。
“当然可以考虑电商主体在工商登记时,通过电子登记的办法解决,或者如果有一些规模小的、不持续的,至少由第三方平台向工商税务部门来备案,以全面掌握在电子商务领域中所有的经营活动。”李连宁说,他建议统筹考虑,一律登记,可以简化程序,或者实行备案制。
吕祖善委员说,关于工商登记的问题,从立法起草开始到形成草案,一直是争论的焦点。根据工商总局对电子商务的若干规定,自然人的网店在平台应当登记真实的身份信息,具备条件的,可以进行工商登记。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也做过不少调查,发现大量自然人网店是小规模的,比如农民家里种西瓜、葡萄,卖两个月不卖了,西部山区卖核桃、红枣,也是卖两个月就不卖了。”吕祖善说,农村是电商的薄弱环节,如何让农村得到电商买卖的便利应予考虑。
他还说,有很多服务是第二职业,如下班后给别人打扫卫生、擦玻璃的家政服务,这些人大量是四五十岁的人员,让他们就业很难,通过网上提供家政服务,一个月挣两三千元不也是好事?
“还有一些没有找到工作的大学生、一些残疾人,对一个行业比较熟悉,临时开网店卖物品,这对促进就业非常有利,此类人群大量存在。电子商务发展到现在,具备登记条件的网店越来越多,对上述人群要不要一刀切?”吕祖善说,最终考虑是没有“一刀切”,对自然人开网店作出了目前的规定。
吕薇委员也赞成“不一刀切”的规定,不过她建议对目前规定作出修改。
以农产品自产自销为例,她说,现在发展职业农民,经营规模比较大,很难说是原来意义上的一家一户的小规模自产自销。草案既然已经规定“依照法律法规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的除外”,建议不要具体列举哪些情况不需要登记,可改为“但是,依照法律法规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的规定里可以根据实院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法律经常调整就不太合适。”吕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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