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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咋办?新华社:温州一小步中国一大步

王立彬/新华社
2016-12-24 06:10
来源:澎湃新闻
舆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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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12月23日报道,国土资源部当天正式发布过渡性安排办法,温州等地少数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两不一正常”: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舆论称之为“本年度最好消息”。尽管这只涉及部分城市少量住房,但对全社会来说,这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最新行动,传递出“以人民为中心”,保护公民财产权益的讯息。

如何解决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备受关注。此前,除温州以外,青岛、济南、深圳等城市也遇到类似情况。这些城市大多在市级层面提供了临时性解决方案。有的方案深受权利人欢迎,也有的不尽如人意甚至引起争议。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虽应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如何处理少数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请示》而发,但同时抄送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这意味着地方在相关法律安排明确之前,各地均可按“两不一正常”办法处理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国土资源部复函无异于一把理想的标尺,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

温州一小步,中国一大步。这一相关法律安排出台前的过渡性安排,符合中央精神,顺应群众期盼,对面临不动产过户、交易、登记困难的群众来说,是一场及时雨,对所有公民来说,是传递春天信息的最早一缕暖风。

党中央强调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改革开放以来,保护私有财产从写入宪法到物权法实施,从不动产统一登记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诞生,无不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切为了人民、一切服务人民的本色。

不动产统一登记本身是物权法的法定要求,始终贯穿着便民利民的红线。这是人民群众期待和拥护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初衷,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初心,是宪法和物权法的法源。只要不失初心,人民为大,念兹在兹,矢志不移,就没有什么难题不能通过改革实践而解决。

(原题为《温州一小步,中国一大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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