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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熟人社会及其养老问题

李永萍、贺雪峰
2021-12-16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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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李永萍的《流变的家庭:转型期中国农民家庭秩序的多重面孔》及贺雪峰的《大均衡:进城与返乡的历史判断与制度思考》二书是由贺雪峰、沈山主编的“重新发现中国”丛书中的两种,本文分别摘自两书中讨论农村熟人社会的两篇文章,澎湃新闻经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授权发布。

熟人社会关系的性质及其变迁

李永萍

中国传统的村落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

熟人社会具有两个重要特点:一是大家彼此熟悉,这种熟悉是建立在日常长期互动的基础之上;二是大家彼此信任。传统的熟人社会是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农民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世世代代生活在这个地方,彼此知道对方及其家庭的底细,交往成本很低,因而在交往中追求的是长期性的平衡机制,而非一次性、短期性的对等交换。

但是,从大集体时期以来,经历了分田到户以及打工经济普遍兴起的时代,熟人社会关系也逐渐发生变化。以下将分别探讨大集体时期、分田到户初期以及2000年打工经济普遍兴起以来熟人社会关系的变化及特点,并在此基础上讨论熟人社会关系的性质。

中国乡村

2018年笔者在黄冈樊家楼村调研,该村一位村干部对村庄内部农民之间的关系变迁有深刻感受。这位村干部生于1943年,从1975年开始在村里当赤脚医生,1984年开始当村干部,他对熟人社会关系的变迁具有敏锐的感知:

大集体时期,矛盾多,因为工分不一样,心里不舒服。那个时候插秧割谷由几户人包工,做的事情一样,工分不一样,就觉得不公平。每个村吵嘴的都多,吵归吵,就算心里有意见,该帮忙的时候大家还是会帮忙。

分田到户之后,自己种自己的田,邻里关系比之前好多了。吵嘴的也还是多,但是没有大集体时期多,互助精神最高。我觉得这是因为放开后,人的思想舒畅了,精神解放了。大集体对人有束缚,一年到头没有休息的时候,相当紧张,白天劳动,晚上开会,农忙的时候,白天做,晚上也要做,早上四五点就要起来。20世纪80年代时,(村民之间)关系相当融洽、淳朴,人与人之间是一种真诚的关系,我觉得那个时候人与人的关系是最理想的状态。大家都相互帮忙,不要钱的。

现在人与人之间是一种金钱关系,大家关系看起来都很和睦,没有吵嘴闹架的。但是和睦的背后,你有你的想法,我有我的想法。你不触及我利益时,相安无事,触及利益时,就互不相让。

从这位村干部的描述中可以看到,熟人社会关系在大集体时期、分田到户初期以及2000年以来经历了很大的变化。其中,前两个时期虽然熟人社会关系也发生了变化,但没有达到质变,而2000年以来,随着打工经济的普遍兴起,熟人社会关系性质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在大集体时期,熟人社会是一种“紧张而亲密”的关系,一方面吵架的很多,另一方面该帮忙的还是要帮忙,互帮互助的情况很普遍,彼此依赖度很高。一个生产队的村民几乎从早到晚都要碰面,白天一起搞生产,晚上一起开会,在一起互助交流多了,冲突、矛盾自然也更容易滋生,因而农民之间相互吵嘴的很多。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农民之间的争吵很多是由不公平感带来的,尤其是工分分得不公平。

从分田到户一直到20世纪90年代,熟人社会关系呈现出“轻松而紧密”的特点。这一时期的轻松是相对于大集体时期的紧张而言的,之所以轻松,主要是因为分田到户之后,各家各户自己搞生产,集体对个体及其家庭的束缚较少,个体感受到的压力较小,在心态上较为轻松。但实际上,农民之间相互争吵的也很多,并且,与大集体时期由于不公平感带来的争吵有所不同,这一时期的争吵更多是源于对资源的争夺。农民习惯于将分田到户称为“单干”,大集体时期所有的生产都是为了集体,由集体统一分配,农民很少关注个体小家庭的发展。分田到户之后,农民有了个体意识,开始关注于家庭的发展,因此展开了对各项资源的争夺。并且,这一时期外出打工的极少,每个人都要从村庄内部获取资源,邻里之间、兄弟之间很容易因为资源的争夺而发生争吵。但是,农民之间又彼此依赖,有很多事情依靠单家独户的力量是难以完成的,因而要相互帮忙、相互换工,如农业生产上、建房上、红白事上,大家都会积极主动去帮助别人,并且预期到自己需要帮助时别人也会同样给予帮助。熟人社会里的互助需求尤其多,因而上文提及的老干部认为这一时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达到了理想状态,是一种真诚的关系。

成都火车南站,一群进城的农民工。

2000年以来,打工经济在各地农村普遍兴起,大量农村青壮年开始外出务工经商,农村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熟人社会关系也随之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呈现出“和睦而松散”的特点。在调研中,当问及村庄内部还有什么矛盾纠纷时,农民的普遍回答是“现在没什么矛盾纠纷”。可见,这一时期熟人社会关系首先表现出和睦的特点,和睦是相对于之前的争吵而言的,村庄内部较少矛盾纠纷,村民之间、邻里之间、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冲突很少,大家表面上客客气气,但真正触及彼此的利益时,则互不相让。并且,熟人社会中相互帮忙的现象明显减少,那位老干部将之称为“金钱关系”。由此可见,和睦的背后实则是相互之间关系的疏离。

互助体系是理解熟人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维度。实际上,笔者近年来在全国各地农村调研发现,农村熟人社会互助体系在2000年以来普遍面临衰退和瓦解的趋势。以白事抬棺为例,白事在传统社会中是村庄内的公共事件(当前在一些农村仍然如此),因为每个人都会死亡,所以每个家庭都需要熟人社会的互助。村民小组往往就是一个办理白事的基本单位,谁家有人去世,小组内每家每户至少出一个人前去帮忙。其中,抬棺需要的人多(一般为16人),而且是体力活,因此更需要小组内部的互助。以前抬棺不要钱,但最近十几年,尽管抬棺者仍然是村庄内部的人,却开始要钱了。以笔者调研的樊家楼村为例, 当地从2000年左右开始抬棺要钱, 现在的标准是给每个抬棺者200元现金、一条烟(价值200元左右)、一条毛巾、一块香皂。如此一来,仅仅抬棺这一项,主家就需要花费七八千元。

熟人社会互助体系的瓦解主要源于打工经济兴起之后乡村社会的如下变化。第一,乡村社会由原来相对稳定的社会转变为流动社会。流动社会充满了不确定性,农民对村庄以及对村庄社会里的人都缺乏长远的预期。而熟人社会里的人情互助正是建立在双方都有稳定预期的基础之上,在“你来我往”中实现长期性的平衡。流动社会的不确定性导致人情互助中的“你来我往”很难长久维系,双方彼此都不确定,因此更愿意采取一次性的交易手段。第二,农民之间开始发生分化。以前大家都在村里务农,相互帮忙的机会成本很低。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外出务工,每个家庭的劳动力配置各有不同,有的人常年外出务工,有的是短期外出务工,有的常年在家务农,此时,农民之间相互帮工的机会成本变高。第三,劳动力价值开始显化,变得可以衡量,这为即时性的交换提供了基础。此外,随着农民家庭的现金收入越来越多,农民有钱从市场上去寻找替代品,而非一定要依赖于熟人社会的互助。

之所以将乡村社会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称为“熟人社会关系”,不仅在于彼此熟悉,更根本的是在于彼此亲密,这种亲密是建立在双方都有情感投入的基础之上。有了情感投入,才会对对方的行为有所期待,才会产生爱恨情仇的纠葛,才会既有争吵,也有真心的互助。但不管是彼此争吵,抑或是彼此互助,双方在互动中都是真诚的。实际上,在大集体时期和分田到户初期,乡村熟人社会关系的本质并没有改变,人与人之间是一种真诚的、亲密的关系。

2000年以来,随着打工经济的普遍兴起,乡村熟人社会内部人与人之间仍然是熟悉的,毕竟大家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几十年,有很多共同的经历,但彼此却并不亲密。村民之间的关系很和睦,但和睦的背后却有隔膜。这一时期熟人社会关系变化的本质在于,农民在交往中的情感投入越来越少,只要不涉及个人利益冲突,彼此都相安无事,而一旦涉及个人利益,则会针锋相对、互不相让。

《流变的家庭:转型期中国农民家庭秩序的多重面孔》,李永萍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新民说2022年1月。

熟人社会的养老

贺雪峰

到武汉郊县汪集镇调研时,很多人会不约而同讲到冯铺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

冯铺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是2012年通过“以奖代补”资金建设的,投资46万元,其中区财政奖补23万元。养老中心建筑面积有300平方米,可以同时为22个老年人提供常住养老。

本来,区财政奖补建立的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只是日间照料,主要是通过为村庄里的老年人提供娱乐等活动场所,吸引老年人日间来照料中心活动,同时为生活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低价午餐等生活服务,鼓励村庄里身体好的低龄老年人为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老年人服务,互助照料。实际上,绝大多数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都缺少实际的照料,变成了老年人娱乐聊天的场所。这样的娱乐聊天场所为老年人提供了交往空间,老年人之间的互动提高了他们的闲暇质量,让他们不再孤单,精神状况大为改善。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变成老年人活动中心,也是十足的好事。

冯铺村支书希望将照料中心的功能在此基础上拓展一下。他说,当前农村中青年劳动力都外出务工经商了,农村留守老年人普遍比较孤单,尤其是一些高龄失能老年人单独留守在家,生活不能自理,状况十分堪忧,子女外出务工也不安心。村支书因此尝试在日间老年人互助照料的基础上,让农村留守高龄失能老年人来常住。几年下来,常住照料中心的留守老年人最多时有19人,最少时也有9人。留守老年人常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极大地改善了他们的生活质量,也为进城子女安心务工创造了条件,因此受到村民一致好评。

冯铺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聘请了两个工作人员,都是本村妇女,一名40多岁的妇女负责日常管理,一名60多岁的妇女负责做饭。两人月工资均为2600元。此外,照料中心每年还需要水电费1.6万元(包括冬天烤火夏天降温),生活费四五万元,日常用品如餐具等1万元,活动经费若干。加起来,一年支出在15万元左右。收入方面,区财政每年补贴6万元,来照料中心常住的老年人要按每月800元至1200元的标准缴纳养老费,10个老年人大约要10万元。因此,算上财政补贴,冯铺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基本上可以做到自负盈亏。这样来看,冯铺村将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的功能由日间互助照料变为常住,是十分成功的,是农村家庭养老的一个重要补充。

不过,冯铺村的老年人互助养老中心也有隐忧,最主要的是如何防范风险。来照料中心常住的一般都是高龄失能老年人,这些人生活自理能力差,行动不便,容易出事故。照料中心曾有一个老年人在夜间起来摔倒受伤,所幸没有造成大事故,子女也就没有上门追究。万一有子女上门,起了纠纷就不好办了。还有一次,一个老年人半夜抽烟,烧着了被子,幸亏工作人员起来方便,闻到糊味,及时发现才没有酿成大事故。照料中心让老年人常住不是为了营利,而是为了方便村民和老年人。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谁来承担责任?冯铺村支书说,实际上,高龄老年人在家单独住,出事故的可能性更大,也正是因此他才让老年人到照料中心常住。老年人在家出事,责任都是农户的,在照料中心出事,村级组织就脱不了干系。因此,冯铺村支书十分犹豫还要不要将老年人在照料中心常住的举措坚持下去。

中国农村实行“五保”制度,现在改为特困救助制度,即凡是没有子女的孤寡老年人,国家都给予生活困难补贴。汪集镇老年人的特困补助由过去每月500元增加到现在的每月985元。为了解决孤寡老年人的照料问题,全国乡镇一级都建有福利院,孤寡老年人可以入住。汪集镇是由两个乡镇合并而来,现有两个老年人福利院。不过,现在福利院居住的老年人只有 60人,最多时也只有240人,而全镇共有孤寡老年人365人。

老年人不愿住福利院有三个原因:一是脱离过去的村庄熟人社会,到福利院生活没有意思,变成“等死队”了;二是福利院工作人员往往缺少对老年人的感情;三是为了防范出现事故,福利院制定了比较严格的管理制度,比如不允许老年人随便外出,因此有老年人说到了福利院,感觉就是坐牢。话又说回来,一旦老年人外出发生了事故,福利院是要承担责任的。有一位老年人外出后溺水身亡,其亲友到福利院大闹追责,让福利院赔偿几十万元,福利院吸取了教训,通过限制老年人外出来防止出事故。

国家提高了孤寡老年人的特困救助标准,老年人经济能力得到增强,就愿意投亲靠友,或仍然在村庄居住,不到万不得已是不愿到福利院的。

冯铺村老年人常住的互助照料中心,一方面设在村庄熟人社会中,工作人员不可能虐待入住老年人,且有人情味,这个很重要。另一方面,住在村庄熟人社会中,每天都能见到熟人,仍有社会生活,完全不同于福利院的“等死”,这样的生活质量也就比较高。这个意义上,冯铺村村庄养老是一项创新,是介于家庭养老与乡镇福利院养老的一个中间层次。这个层次的最大好处,是让老年人仍然生活在他们一直生活的村庄熟人社会中,没有脱离生活意义之网,仍然有尊严和体面。

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70岁以上的老人进行生活照料

且不说高龄失能老年人,低龄老年人更不愿意脱离村庄熟人社会。在汪集调研时,一个在城市为子女带了几年孙子的老年人回村后,觉得非常幸福,说终于解放了,终于自由了。他们将在城市和子女一起生活看作是坐牢,因为处处受到限制。自己没有收入,又要消费,就要看子女脸色。短期内与子女一起生活,确实亲热亲密,但时间长了,生活习惯不同,导致十分受拘束,日子过得提心吊胆,不如在农村自由舒服。老年人总结,与子女距离远一点是亲人,天天在一起就成仇人了。住在乡下,自己种田种菜、喂猪养鸡、捞鱼摸虾,不仅可以获得收入,而且劳动具有意义。有了自己生产的农产品,每月到城里子女家住几天,老年人的独立、自由、体面、尊严就可以保持住。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村庄对农民很重要。他们年轻时进城,年龄大了,在城市缺少就业机会,回农村就很重要,土地就很重要,农村的宅基地与住房就很重要。

身体健康、生活能够自理的低龄老年人,在村庄有房有地,季节性地开展劳作,大量闲暇时间可以用于各种文化娱乐生活。低龄老年人还可以照料高龄老年人,从而积累时间银行积分,在自己高龄时换取其他低龄老年人的照料。这样,在村庄熟人社会中可以有真正的老年人互助照料,就有了远好于脱离熟人社会的福利院养老体系,也可以作为家庭养老的重要补充。

村庄熟人社会互助照料基础上的养老模式值得尝试,值得重视。

《大均衡:进城与返乡的历史判断与制度思考》,贺雪峰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新民说2022年1月。

    责任编辑:方晓燕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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