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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机关报评“高校腐败”:若校园风气不正,怎能培养栋梁

文澜/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6-12-23 09:4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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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日前通报了7起市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涉事人员来自当地两所高校。据报道,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多名领导干部连续两年到国内多个景点公款旅游,其中还包括学校纪委书记。

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数据,全国仅2015年就有34所高校的53名领导被通报,平均每周就有一名高校领导被通报。今年,山西、湖南等地又通报多起高校的“四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发生在“象牙塔”里的腐败,更容易引发人们愤慨。在高校工作的党员干部,亦是为人师者,除传道授业解惑之责外,本应率先垂范,给学生树立行动上的榜样和示范。教育工作者身负立德树人的重担,如果校园里风气不正、腐败行为横行,试问怎能培养出正直、诚实、守信的社会栋梁?

梳理高校腐败案件,招生、助学、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方面的腐败问题较为突出。此次芜湖市通报的几起案件正是如此——打着慰问贫困生的旗号公款旅游,校纪委书记收受现金、购物卡,管理费、实习费成教师“唐僧肉”等等。

高校腐败的“病因”是多方面的。这些高校领导干部之所以能如此轻易地腐败获利,一方面是在思想上放松了对自我的要求,被眼前的利益蒙蔽了双眼,忘记了自己的角色和身上的责任担当,才会任心中的贪欲越过纪律的红线。从另一方面说,高校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出现,也暴露了监管上的“失灵”。不妨回头看看中央巡视组针对高校的巡视反馈意见,如对中国人民大学的反馈建议是“加大对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对复旦大学的问诊结论是“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乏力、问责不严”。这些都直指监督不力的痛处和窘境。本次通报提及的校纪委书记“同流合污”问题便是现实的例证。

高校乃是书香纯净的地方,岂容贪腐之事肆意横行!面对高校腐败现象现状,对从事高校教育工作的党员干部而言,更应时刻牢记教书育人的使命,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纪律意识。对教育主管部门来说,一手要抓惩治,一手要堵漏洞,建立健全防范腐败的相关机制,防控廉政风险,规范权力运行。此外,高校纪委应积极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深入推进高校正风反腐。

“象牙塔”的高贵在于其纯洁,若任由腐败分子玷污,则必然蒙上难以抹去的阴影。唯有直面问题、严惩高校腐败,才能还校园一片清静,还“象牙塔”以本色。

(原标题为《“象牙塔”不容玷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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