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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打男孩6人未满16岁行拘不执行,2人14岁以下不处罚
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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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下午14点49分,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官方微博“深圳龙华公安”对12岁男生被打一事发布“情况通报”。全文如下:
2016年12月18日,大浪派出所接谢某辉报警称,其子谢某某(男,12岁,爱义学校学生)被同学殴打。接报后,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调查。
经查,爱义学校学生杨某某(男,15岁)、冯某某(男,14岁)、刘某某(男,14岁)、郭某某(男,14岁)、喻某某(男,14岁)、彭某某(男,13岁),光明新区光明书院学生黄某(男,14岁,原爱义学校学生),深圳美中学校学生李某某(男,13岁,原爱义学校学生)共8人参与殴打谢某某,并拍摄视频。经进一步调查,郭某某、杨某某、黄某曾有向谢某某索要少量财物的行为。12月14日,杨某某、喻某某因逃课被校方责令其监护人带回加强管教,杨某某等人认为是谢某某向老师举报所致,遂在12月16日放学后对谢某某进行殴打。经法医鉴定,谢某某伤情为轻微伤。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某、冯某某、刘某某、郭某某、喻某某、黄某等6人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因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不执行行政拘留);彭某某、李某某等2人因未满十四周岁,不予处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龙华警方将与新区教育部门密切协作,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共同维护校园和学生安全,营造良好的校园秩序。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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