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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域时评: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2021年12月3日至4日,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再次召开。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过程中,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这是同一个问题的几个不可或缺少的方面。在我国,宗教信仰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权利,得到了宪法和法律的保障。
什么是真正的宗教信仰自由?从历史及国家政策两个维度上看,当前西藏民众的宗教信仰是非常自由的。西藏和平解放前及民主改革尚未完成前,当地民众虽普遍信仰宗教,却没有自由选择宗教信仰的权利。西藏民主改革后,人们不再从出生便被要求信仰宗教,而是有了选择宗教信仰的权利,这才实现真正的自由。
今天,在我国,我们尊重每个公民不同的宗教传统,充分肯定人的自由选择意志。在西藏,据2021年5月21日国务院发表的《西藏和平解放与繁荣发展》白皮书显示,现有藏传佛教宗教活动场所1700多处,僧尼约4.6万人,清真寺4座,世居穆斯林群众1.2万余人,天主教堂1座,信徒700余人。西藏人民有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
清晨,拉萨大昭寺四周人山人海。寺庙广场上,成百上千名信教群众,手拿转经筒和佛珠,口念经文,绕着寺庙一圈一圈地转经。满眼都是磕长头的朝圣者此起彼伏的身影,他们闭着双眼,轻轻念诵着六字真言,拇指的指关节触碰额、口、心,然后深深地伏下,再缓缓地站起,节奏平稳地进入下一个循环,他们自顾自地做着,不曾因为身边出现了这许多人而分神。有的甚至是从很远的地方历经几个月磕长头 而来的,以这种最恭敬的行礼仪式来敬拜佛祖。
西藏是藏传佛教的发源地。藏传佛教影响深远,信徒众多,种类繁多的宗教活动构成了西藏一道独特的风景线。西藏和平解放以来,特别是民主改革以后和改革开放新时期,在宗教工作中始终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使西藏各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
如今在西藏,各项正常宗教活动依法依教规进行,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不同宗教信仰群众之间和睦相处,这在世界上也不多见。西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西藏自治区总工会主席洛桑久美曾说:宗教信仰自由在西藏得到了充分体现,宗教与社会的和谐局面不断得以巩固,在西藏已经形成了政通人和、信仰自由、一派和谐的景象。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曾在受访时表示:不同宗教、不同教派以及信教不信教的群众之间和谐相处,藏族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得到依法保障,宗教活动正常有序进行,藏族群众正常的宗教生活得到了有效满足,藏传佛教正沿着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健康有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最大限度把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都是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在新的征程上,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促进宗教更好顺应社会、服务社会、履行社会责任,我们就一定能够最大限度凝聚起共同奋斗的力量,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奋勇前进。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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