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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每年投入约12亿元支持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安防工程
公安部12月13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会同国家文物保护部门,依法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二级巡视员郑翔在发布会上介绍,在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的全力打击、严密防范下,文物犯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2020年,全国文物犯罪案件立案数同比2019年下降了20.15%,降至十八大以来的最低值。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陈培军在发布会上介绍,安全防范是确保文物安全的第一关口。防范的关键是增强文物博物馆单位预警防控能力,提升自身本质安全水平,使不法分子望而生畏、畏而怯步。近年来,国家文物局坚持以防为主,推进文物平安工程,构筑文物安全的“防护墙”,主要从三个方面提升防范能力:
一是加大文物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出台《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实施工作指南》和相关的标准制度,加大安全防护设施投入,推动文物安全管理标准化。“十三五”以来,中央财政每年投入约12亿元,支持2400余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防护工程。比如2020年,投入12.8亿元,支持420余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特别是对世界文化遗产地、帝王陵寝和大型遗址、古墓葬等安防设施建设,给予了重点支持。
二是提升科技应用水平。推动以安全监测、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电子巡查为主的安防设施建设,加强文物安全防范、预警等关键技术研究适用,推动将其纳入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指导文物资源密集地区建设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智能监控报警装备,把预防关口前移,提升文物安全防范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三是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整治。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开展三年整治行动,仅2020年,全国文物系统检查文物、博物馆单位21.7万家,督促整改隐患4.4万处。同时,每年组织对部分重点文博单位开展安全抽查检查和随机的突查暗访,及时发现和整改了一批安全隐患。
陈培军表示,文物安全永远是零起点,文物部门将始终如履薄冰,坚守底线思维,防范和打击并举,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提供安全保障。
郑翔表示,应当清醒认识到,当前文物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任重道远。盗掘、盗窃等上游犯罪屡打不绝,倒卖文物犯罪呈现多发势头,犯罪职业化、智能化日趋明显,加速向网上蔓延,都给打击防范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将强化责任感、使命感,继续会同文物部门持续加大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力度,不断健全完善打防管控长效机制,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为打击文物犯罪守护文物安全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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