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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龄童放风筝刮伤三车,各方均无责:经法院调解幼童父作补偿
三岁幼童放风筝时风筝线刮伤了三辆车,交警认定各方无责后,其中一车维修费过万,该车车主希望维修费可以分担,协商无果后,将幼童和其父亲诉至法院。
近日,平阳法院调解了该起因风筝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2月13日从平阳法院获悉,今年5月1日,王先生带着3岁儿子在家附近的一处空地上放风筝,正当王先生的儿子拽着风筝玩耍时,赵先生驾驶汽车从路边经过,车子被风筝线缠上,虽然赵先生车速不快并及时停车,但风筝线还是刮伤了赵先生的车子和停在路边的两辆车,王先生的儿子也受了伤。
交警勘察事故现场后,认为各方对事故的发生均无过错。小王在合适的场地放风筝,而赵先生难以预料到风筝线会缠绕在车上,两辆在路边的车也不涉及违停,故认定为意外事故。
接到通知后,另两名车主钱先生和李先生也赶到现场,发现都是彼此相熟的邻居。钱先生的车刚买,向维修店询问需800元左右修理费,王先生现场给钱先生发了620元红包。
李先生的车价格昂贵,虽然是小刮擦,但李先生最后支付了近1.5万元的维修费,保险公司表示各方均无责的情况无法进行理赔。李先生遂联系王先生,要求他承担部分维修费。
王先生表示可承担2200元,与李先生预期的1万元相差较多,双方发生争执。李先生认为自己遭受无妄之灾,王先生认为儿子在事故中也受伤受惊,且交警认定各方无责,自己无需赔偿过多。因协商无果,李先生将王先生父子俩诉至法院。
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牵涉邻里关系,双方心里都憋着一口气,若强行判决不利于服判息诉,便多次组织双方调解,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原被告握手言和,王先生自愿补偿李先生4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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