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乔丹商标案裁定尚存变数,1.5万页材料4年只赢了三起诉讼

澎湃新闻记者 马作宇
2016-12-08 15:02
来源:澎湃新闻
运动家 >
字号

持续了四年之久的迈克尔·乔丹与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乔丹体育)商标争议案终于有了答案。

北京时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乔丹体育公司注册商标,涉嫌侵犯美国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姓名权系列案件公开宣判。

最高法判定中文“乔丹”商标的注册损害了迈克尔·乔丹享有的在先姓名权,认定乔丹公司的“乔丹”商标应予撤销,并判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裁定。

而关于涉及拼音“QIAODAN”的四件案件,因迈克尔·乔丹不享有姓名权,故判决维持二审判决,驳回再审申请。

得知判决结果后,乔丹在公开信上写道:“我很欣慰地看到,在乔丹体育商标争议案的判决中,最高人民法院认可了我保护自己名字的权利。”

自2012年来,“篮球之神”屡败屡战,一路上告,但在生活中又岂止乔丹,很多中国的商标都在常识中存在侵权问题,或许这场商标争议案的终审结果,会给未来带来一些启示。

这场“民告官”还会有变数吗?

花了四年时间,那个关于“Jordan=乔丹”的等式,终于被证明有效了。

在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中文“乔丹”商标损害了迈克尔·乔丹享有的在先姓名权之后,“篮球之神”在公开信中这样写道:

“在过去30多年里,我用自己的名字和声誉打造成了国际知名的品牌。从我在NBA球场上打球的早期,到去年秋天再次访华,数百万中国的球迷和消费者一直亲切地叫我‘乔丹’。而今天的判决,则将让每个人都知道乔丹体育及其产品和我并没有任何关联。”

这一路走来,迈克尔·乔丹其实都是在打着一场“民告官”的官司。

从最高法的公开宣判来看,撤销的是中文“乔丹”商标,但是在这起行政诉讼中,迈克尔·乔丹“状告”的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乔丹体育只是作为法律中的“第三人”出现的。

“和外界认为的有所不同,乔丹现在打的是一场‘民告官’的官司。”长年研究商标侵权案件的上海凯曼律师事务所白耀华律师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由于迈克尔·乔丹不服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裁定,所以将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法庭。”

但是按照最高法的公开宣判——“判决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被诉裁定及一、二审判决,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针对争议商标重新作出裁定”。这也就意味着,中文“乔丹”商标最终会不会被撤销,还需要等待商标评判委员会的重新裁定。

但在这个过程中,还会有变数吗?

“从程序上来说,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重新裁定,是有可能和原来一样的。”长期关注此案的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宁告诉澎湃新闻记者。

“但根据最高院说理部分的解释,商标评审委员会更改裁定结果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无论如何,都只能等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重新裁定结果。”

刘宁提到,根据2001年《商标法》第31条规定,如果在先权利人认为商标注册侵犯其在先权利的,应当在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提起撤销申请。如果超过5年,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不予支持,这就是商标法规定的相对理由撤销。

换言之,如果在先权利人怠于行使撤销权,在后商标注册人基于信赖利益,有理由相信自己的注册和使用行为是合法的,可能会投入大量的广告、宣传或者扩大生产规模。

此时如果撤销该注册商标,就会严重损害商标注册使用人的商业利益,从法律上就对在先权利人撤销权的行使进行了适当的限制。

花了四年,“飞人”也只赢了三起诉讼

在最高法判定中文“乔丹”商标损害了迈克尔·乔丹享有的在先姓名权的同时,维持二审归于涉及拼音“QIAODAN”、“qiaodan”与相关图形组合商标的判决,认为迈克尔·乔丹对拼音“QIAODAN”“qiaodan”不享有姓名权。

事实上,作为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体育用品企业,从2000年起,当福建晋江的这家体育用品公司正式更名为“乔丹体育”时,他们就先后注册了“乔丹”、“QIAODAN”、“侨丹”、“桥丹”以及乔丹两个儿子的名字“杰弗里·乔丹”、“马库斯·乔丹”等多个商标。

曾经,迈克尔·乔丹对乔丹体育的商标争议案件提起了78起诉讼。但四年来,乔丹的团队投入了不少精力,但最终也只能在3个案件得到比较满意的结果。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在一审中,乔丹的律师提交了1.5万页的材料,并且提交了大量证据用以证明他在国内外的知名度。

不过,2015年5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只对其中的32起做出判决;而2015年的12月,最高人民法院也只是提升了公开审判的10件案件,并且裁定驳回了再审申请人在另外50件案件中的再审申请。

乔丹公司业务受影响?上市路遥遥无期

那么,最高法判定撤销中文“乔丹”商标的判决结果,对于乔丹体育的影响到底有多大?

“乔丹体育在目前主营业务上使用的四个最主要商标,都在驳回50个案件当中,对乔丹体育而言,今天的宣判并不会影响到它未来的经营。”

乔丹体育委托诉讼代理人马东晓在接受中新网采访时表示,今天被判应予撤销的“乔丹”商标并不在乔丹公司的主营业务内,而是周边业务的商标注册,比如游泳衣、装饰品、啤酒饮料等的商标注册。

至于乔丹体育公司名称中的“乔丹”二字,由于是公司名称,与商标案件并无太大联系,所以乔丹体育的名称依然会继续出现在中国市场上。

“影响肯定是有的,至少‘乔丹’的商标涉及到了他们公司的业务。”刘宁教授表示,相比主营业务上的影响,乔丹体育的上市计划可能会因为这场官司的最终判决而继续拖延下去。

其实早在2011年11月25日,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就审核通过了乔丹体育IPO(首次公开募股)的申请,按计划该公司将于2014年3月底前正式挂牌上市,并有望成为第一家登陆A股市场的体育用品企业。

然而,就在当时的“节骨眼”上,“飞人”乔丹给这个预计发行股数1.13亿股,融资10.64亿元的“中国名牌产品”盖了一个结结实实的大帽,以至于乔丹体育至今还迟迟无法上市。

从那以后,乔丹体育方面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接受过任何媒体关于这起官司的采访。

“如果你仔细研究迈克尔·乔丹和乔丹体育的案例,就会发现:乔丹提出撤销商标的时间点很特别,就是在乔丹体育要上市之前。”白耀华说,“这导致乔丹体育也承担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