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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设施管理差口气差在哪?上海残联:多头管理致落实不畅
实施十多年后,《上海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即将修订。
12月3日,澎湃新闻刊发《上海无障碍设施建设不错,但“还差一口气”》一文,探讨了无障碍设施建设维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引发关注。
在上述报道中,上海市住建委城市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坦言,“重建设轻管理”的局面造成无障碍设施无法正常使用,在真正方便残疾人和老弱群体出行上还“差那么一口气”。上海虽然无障碍设施建设数量较多,但面临后期维护管理环节的缺失。目前,无障碍设施被挤占、损坏的情况比较普遍。全国无障碍建设专家委员会成员、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专家组组长祝长康也认为,上海无障碍设施缺乏系统性管理。由于无障碍设施牵涉到各个条线、各个条块,又牵涉到城市道路和公共建筑,要系统化有一定的难度。
就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理,上海市残联无障碍设施督导总队相关负责人于12月5日接受了澎湃新闻记者的采访。
该负责人认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理牵涉到一个机制——监督、管理、维护或整改,“当接到督导总队对于无障碍设施提出的整改意见后,管理部门与无障碍设施所属单位的管理层信息通达可能出现问题。如果下面督导大队有情况的话,就反映到我们督导总队,我们督导总队就以推进办的名义跟住建委联系。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办来联系市住建委,住建委再联系区县建设管理部门,然后再把工作落实。”
上述负责人表示,如果能建立一个落实无障碍设施主体的领导联系机制,这样下达落实指令就会更快速通畅,“大多数人都乐于去做,所以落实下去,好好商量的话,下面的支持力度还是蛮大的,关键就是要找到他们的主管领导,否则解决不了问题。譬如说集团的董事会、董事、总裁他知道了,他讲一句话不就都是迎刃而解的事情吗?”
同时他表示,督导队伍人手有限,市民如果发现无障碍设施存在问题,可通过12345城建热线、督导队伍电话等各方面举报。
祝长康则建议,各行业协会建立监督机制,将行业内建筑无障碍设施维护、管理纳入年度考评。
2003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市、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养护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理。市、区(县)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工作委员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养护和使用实施监督,发现问题,可以向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反映。市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情况反映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该管理办法还详细规定了对于不按照规定实施改造行为、损坏无障碍设施等行为、不符合标准建设的处罚。
上海《无障碍设施管理办法》自2003年6月1日起已施行十余年,有些条款显得滞后,有些新的理念亟待纳入。2012年,国务院颁布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上海《无障碍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启动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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