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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委常委、秘书长商黎光兼任省委省直机关工委书记
11月28日下午,河北省委省直工委召开党员干部大会。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梁田庚宣布省委决定:省委常委商黎光同志任中共河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委员、书记。
省委副书记李干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对范照兵同志接任省直工委书记以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范照兵同志政治上坚定,领导经验丰富,有很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思路清晰、善于谋划,有很强的改革创新和开拓进取精神。团结带领工委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坚持走在前、做表率目标追求,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省直机关党建工作,探索建立了一批科学合理、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李干杰指出,省委决定由商黎光同志接任省委省直工委书记,是从加强省直工委领导班子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大局出发,经过充分酝酿、认真研究,慎重作出的决定。他希望全体干部职工,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的决定上来,全力配合、支持黎光同志开展工作。他要求省直工委,要在以商黎光同志为班长的新的领导班子的领导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进一步夯实党建基础,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锐意进取、团结奋进,不断提高省直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在全局工作中的贡献率。
范照兵在讲话中表示坚决拥护省委的决定。他说,由黎光同志担任省直工委书记,充分体现了省委对省直工委的重视,体现了克志书记对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的关心。他希望省直工委干部职工像支持他一样支持黎光同志工作,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推动省直机关党建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商黎光表示坚决服从省委决定,认真落实克志书记提出的“发挥带头作用,当好全省表率”和干杰副书记对省直工委工作要求,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四个表率”,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贡献。一是加强党性修养,在锤炼过硬政治品质上当好表率;二是加强机关党建,在深入贯彻落实省九次党代会精神上当好表率;三是加强作风锤炼,在抓班子、带队伍上做好表率;四是加强自我约束,在严守纪律规矩上做好表率。
省委省直工委常务副书记高建民主持会议。他表示,坚决拥护省委决定,全力支持黎光同志工作,按照干杰、黎光同志的要求,进一步振奋精神、转变作风,奋发作为、努力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引领航向,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引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发挥带头作用,当好全省表率;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放在心中、抗在肩上,着力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巩固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继续解放思想、奋发进取,深化作风整顿成果,推动省直机关党的建设迈出新步伐,推动机关党的建设服务全省改革发展大局展现新作为。
省委省直工委机关全体干部,省直工会、省直党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大会。
(原标题为《省直工委主要领导调整 梁田庚宣布省委决定》)
商黎光简历
商黎光,男,汉族,1963年11月生,巨鹿人,1984年6月入党,1981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79.09 邢台地区财贸学校学习
1981.09 平乡县统计局统计员
1984.03 平乡县审计局副局长(其间:1984.09-1986.07邢台地委党校大专培训班学习)
1987.10 邢台地区纪委副科级干部、副科级检查员
1989.06 邢台地区纪委研究室副主任(正科级)
1990.10 河北省纪委办公室主任科员
1992.11 河北省纪委办公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1994.04 河北省纪委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
1997.03 河北省纪委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1998.03 河北省纪委宣传教育室副主任(正处级)
(1995.09-1998.09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9.03 河北省纪委宣传教育室主任
(2001.08明确为副厅级)
2003.04 河北省纪委常委
2003.10 河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其间:2005.03-2006.11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南洋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6.11 河北省纪委副书记
(2004.09-2007.07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2007.03-2008.01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0.11 河北省纪委常务副书记
2013.03 秦皇岛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
2013.04 秦皇岛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14.09 沧州市委书记
2016.11 河北省委常委、秘书长(综合人民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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