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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女子手机疑在商店丢失调监控被拒,商家称监控权限在美国
北京青年报12月4日报道,近日网友“使徒子”发布的一条微博引发关注。“使徒子”在微博中自述,12月1日晚他的妻子在北京三里屯的一家商店内逛街时发现手机被盗。报警后,他的妻子随属地派出所民警一同向商家提出调取店内监控视频帮助破案。“使徒子”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这一提议起初遭到商家拒绝,数次交涉后,商家称该店的“监控权限属于美国的总公司”,调监控需要向总公司申请。
丢失手机要求调监控被拒绝
“使徒子”姓覃,是拥有600多万粉丝的知名漫画家。覃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12月1日晚9点多,他的妻子在三里屯逛街,其间进入一家名为“阿美瑞阿派尔(AmericanApparel)”的商店内选购商品,随后,他的妻子发现自己价值7188元的手机被盗。覃先生称,“发现手机丢了她就去三里屯派出所报了警,警察很负责,说案犯应该是那边活动的惯犯,如果调到监控有了证据,应该能把手机找回来。”
覃先生回忆称,报案后,派出所的民警陪同他的妻子一同去店里,提出调取店内监控视频,但当时“店内的负责人说他们是美国商店,监控归美国管,不会让看的”。几番交涉下,店员让覃先生一行2日上午再来咨询该店店主。
2日上午8时许,前往涉事商店“讨要监控”前,覃先生将自己的遭遇发布在微博上,随即引发网友热议,截至3日晚,该微博已被转发超过一万次,评论数近8000条。不少网友指出:商店既然开在国内,而且调取监控是为了配合警方调查,为什么商家不能提供监控视频?
商家称监控权限在美国总部
覃先生称,妻子的手机才买不久,不仅价值7000多元,而且手机中存放了家人,尤其是孩子照片和视频等资料,所以“丢了挺难受的”。为了调监控的事情,2日上午,覃先生随三里屯派出所的民警一同前往涉事商店。这次,商家给出了较为详细的解释。
覃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商家解释,因为该店亚洲区分店要关门了,“所以现在很多事情没人管”,因此“监控权限也被美国的总公司收回了”。商家进一步向覃先生解释称,目前他们店内的监控屏幕是黑屏,要调监控的话就得找美国那边申请。覃先生称,虽然自己觉得这种现象不太合理,但因为涉事商店的员工没法处理,只能同意他们提出的“发邮件给总公司”的做法。
12月2日中午,涉事商店的店员向其美国总公司发出要求调取监控的邮件,并让覃先生留下自己的邮箱,称有回复将抄送给他。截至3日下午3时,覃先生称自己仍未得到商家答复。
此外,12月2日下午,北青报致电涉事商家询问此事,店员表示,要看店内监控一直都需要总公司同意,即使是协助警方调查要调取监控,也需要向总公司发邮件申请。
律师称商家有义务配合警方
对此,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律师表示,从物权概念来说,这家服装店安装的监控产品属于店内财产,但“店员提到监控‘归美国的总公司所有’这一说法并不准确。因为北京的这家店应是属于在中国注册的公司,按照中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店内资产应属于北京这家店所有”。同时,岳屾山指出,监控中的内容并不适用于物权的相关概念,监控所拍摄到的画面并不具备财产价值,且店内监控画面中的部分内容可能会涉及一些犯罪行为,在警方需要调取监控对案件进行调查时,商家应该配合。
岳屾山强调,因为盗窃行为发生在这家美国品牌服装店内,且该店铺是在我国境内经营,因此,根据《公司法》、《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无论这家商店性质如何,即使该企业是外资企业,也应当适用我国法律法规,“店铺自己内部的管理规定无权对抗公安机关的职权”。
具体到覃先生的遭遇中,视频监控作为重要的视听证据,商店有义务协助公安机关的调查,并向公安机关提供其店内监控所记录下的视听证据,不得拒绝,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公安机关将有权给予其罚款、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
(原题为《疑在商店丢手机,调监控被拒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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