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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漫谈|从阿大葱油饼看公共服务的顶层制度设计
在11月21日在上海召开的,一个有16位部委负责人和11位省份或地级市负责人参加的深化“放管服”改革座谈会上,李克强总理念念不忘提到了两家“小食店”。“前段时间,有家馄饨铺和一家葱油饼店影响很大。”李克强说,“这两家小食店可能确实存在证照等问题,但我们基层政府部门也应更多百姓角度考虑一下,尽量寻求更多人的‘共赢’。”
总理所说的这两家小食店,分别是开在上海弄堂里的“梦花街19号馄饨店”和“阿大葱油饼店”。去年8月以来,这两家曾经被媒体和食客“点赞”的小食店,因为经营地点为居住房屋无法办理证照被先后关停,引发舆论热议。
自从上海城投总部从浦东陆家嘴搬到浦西文化广场附近,我每天早上都要从阿大的店门口经过。与其说是店,不如说是他家的2-3平米的亭子间。阿大本身是驼背,每天一个人在黑乎乎的亭子间忙活。每周停业一天,因为要照顾年迈的母亲。每次经过店门口,总有十来个人排队。原先敞开供应,后来价格未变,但每个人最多只能买五个,每天只能供应300个。本来我们大家都以为阿大会这样劳作,直到做不动为止,即使BBC报道,也不会改变什么。但阿大的店一关,引起轩然大波。
关店反而成了阿大走出上海、走向全国的助推器。阿大店被关的直接原因是,上海有规定,自住用房不能用于营业,就相当于划拨用地不能用于商业用途,否则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但要阿大补交出让金,是个天大的笑话,他交不起,可要在附近找一家小一点的店面也不可能,每个月卖葱油饼赚的钱还不如付租金。正当我们在为阿大葱油饼消失倍感惋惜时,局势峰回路转,知名餐饮网“饿了么”以社会资本的名义出手相救,为阿大在附近找了一个门面,不仅为阿大搞定了“License”,而且支付了每个月的租金,阿大今后可以只管专心致志做大饼、卖大饼。
而阿大的门面居然开在上海城投总部大厦的对面!这样,我可以近距离感受阿大、感受各位食客,也对此更有发言权了。(一)
现在阿大的葱油饼火到什么程度?每天中午我散步的时候,总会凑上去看一看,搜集一下一手资料。排队是自然,但令人惊异的是,有人凌晨三点半就来排队,直到中午十一二点才买到,一天至少七八个小时花在几张葱油饼上。这样的还大有人在。一条只容两个人并排走的人行道上,每天到中午总会挤上二三十个人——但这不意味着食客只有这些,这只是最后一批,之后就卖完关门。每天中午,隔壁避风塘的老板不得不出来维持秩序,否则会影响他的生意。
现在葱油饼的价格提高至5元一只,网上居然还有报道,黄牛炒到50元一只。本来每人可买5只,现在只能买2只。
我亲眼目睹了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场景。有人从边门进入直接端走了一锅30只葱油饼,立刻招来了边上排队的食客海啸般的责骂。针对这种人满为患的状况,阿大开动脑筋,也搞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每天早上六点之前,阿大向各位食客发牌子,每个牌子可买5个葱油饼,他们也无需排队,过三四个小时到阿大这里取便是。没拿到牌子的,就到门口来排队,每人只能2只,总归每天300只葱油饼,卖完为止。
一张葱油饼能热卖到这种程度,也算登峰造极。在这场交易中,表面上看,“饿了么”不仅一个葱油饼都赚不到,每个月还要倒贴1-2万元租金。但仔细想想,这场交易的最大赢家,就是作为社会资本的“饿了么”。现在阿大人心所向,“饿了么”帮助阿大,那么人们就自然为“饿了么”投以青睐,阿大就自然成了“饿了么”的活广告。如果阿大有商业头脑,不仅不应付给“饿了么”半文钱,而是要问“饿了么”每年收取几百万的广告费。一张葱油饼,商业模式改变,便是一桩大生意。阿大能否谈成,此为后话,在此不表。(二)
于是乎,阿大成了2016年度沪上著名的网红,估计未来他还要红下去。现在才知道,阿大店面被关一事,居然惊动了李克强总理。现在如何评论阿大,人人都有各自的视角,多数人,包括上海的官方媒体,都将阿大看成当代社会“工匠精神”的典型加以褒扬,现在倒是不提他非法经营了。但李克强总理目光独具,认为阿大的事件,是我们目前推进的“简政放权”工作还不到位的体现。
在我看来,简政放权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可以将阿大前后遭遇与我国公共服务的顶层制度设计联系起来。因为,这里面包含了诸多公共服务或公共产品经济学的基本要素。理解了阿大的葱油饼的供给,也就理解了公共服务顶层制度的设计方向。
所谓公共服务,就是让全社会每一个普通老百姓用得上和用得起。阿大的葱油饼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公共产品,但确实有公共服务的影子。就好比,尽管粮食不能算是公共产品,但如果遭遇粮食危机,就是需要国家和政府直接干预的公共事件。
公共产品和服务,要让每个老百姓都能用得上,那么产品和服务的量就要足够多;让人用得起,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就不会高,甚至是免费。这样一来,公共服务行业就不会有大量市场企业参与,即使愿意提供产品和服务,这个企业也只能微利。
所以,公共服务最好是政府提供,或政府直属企业提供,由于以公共服务保障为目的,这样的企业往往亏损经营,主营业务亏损,需要其他盈利业务补偿,这样企业才能运转下去。
不过,政府直接提供公共产品,有一个问题就是能力有限,质和量不能同时兼得。也就是说,政府只能提供最普遍的、最基本的公共服务,这样的公共服务包括国防、救灾、基本医疗和基本教育,并一视同仁。
一个最基本和普遍的公共服务,要企业来负责提供,是没有道理的。这也是政府存在的理由。PPP涉及这些领域也是荒谬的,生搬硬套只能遗患无穷。
在此基础上推演,不同的公共产品,就有不同的供给和消费方式。这里要引出公共产品经济学的两个基本概念,竞争性或非竞争性,排他性和非排他性。
乍一看,这两个概念很抽象,很难理解。但从供给和使用两个维度去解释,就会一目了然。
首先是排他性和非排他性需要从供给角度理解。非排他性就是指供给方(政府或企业)对全体社会成员无条件供给公共产品,最直接的表现是免费提供。这样排他性就是有条件提供,直接的表现就是供给方收取费用后才能提供。其次,从使用的角度理解竞争性和非竞争性。非竞争性是指人们可共同使用同一个公共产品,无论需要花钱与否,都无需排队。竞争性是指,即使花了钱,由于公共产品少,人们不能同时享用同一公共产品,使用时会发生拥挤,或需要排队,一个一个来。将供给和使用两个维度按照(非)排他与(非)竞争进行矩阵式排列,就会得出四类公共产品。见以下公共服务矩阵。
第一类就是上述提到的,政府提供的免费的、普遍的和最基本的公共服务,政府必须保障,公众除了正常纳税以外,无需支付额外的费用。所以,这部分公共服务的特点是不竞争和不排他,政府要无条件保障。由于能纳入此部分公共服务的品种很少,这类服务只能通过政府财政负担,或通过发债和上级政府拨款解决。如果一定要用PPP模式,那只能是非常牵强,为做而做,并且只能提供一小部分,大部分还是需要政府自己解决。如果这部分服务政府还无能为力供应,那么公众对本届政府就会报以不信任了。第二类是非排他但竞争性类公共服务,这部分在经济学上也被称为公共池塘类公共服务。政府免费向全体公众提供,但公众在免费享用的同时,会面临拥挤问题。正如城市道路和城市绿地公园,如果不通过另收牌照费,政府修再多的马路,也不能最终解决拥堵问题。但政府也不可以在马路上设收费站,否则会遭到诟病。
由于是免费的,人们对这一类公共服务的需求特别大。人人都希望家门口有一个美丽的池塘,但没有人愿意为这个公共资源单独付费。由于需求特别巨大,政府的当期财力往往跟不上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在中国,就诞生了“城投模式”,来解决这部分服务的投资和融资问题。
虽然表面上,由国有地方城投公司提供服务,但在本质上还是代表政府行使职能。43号文以来,地方城投公司被要求剥离政府融资功能,甚至被要求清算关闭或与政府债务甄别隔离,代之以PPP模式。然而,各地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欠账太多,再加上快速城镇化,这方面需求特别巨大,PPP只能解决一小部分问题,大部分还要依靠城投公司。
例如,用PPP模式修一条10公里的城市道路,但这要在封闭环境下才有效,如果该条道路需要延伸,那PPP合同就包不住了,需要重新谈判。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也不会容忍社会资本,最后借助城投公司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上海本世纪初开展的一些著名的PPP项目,几乎都出现过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最后好几个不得不由国有投资公司接手,其中就有如此的道理。所以,公共池塘类服务可以通过PPP模式或城投公司来解决融资问题,是政府购买服务的范畴。
第三类就是排他但非竞争性公共服务,在经济学上被称为俱乐部产品。所谓俱乐部产品,是指只有进入俱乐部的会员才能有资格享受到的产品和服务。如何进入俱乐部?通常情况就是付费,不付费就不得入。进入俱乐部以后,享用特定的产品和服务,往往还需另外收费,但付费以后,即使会员们有再多要求,俱乐部都要尽力满足。
反推到公共服务,就如同水、电、煤气、电信和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人们需要付费以后才能享受。并且,人们付费后需要同时享用到这样的服务。这就是非竞争性原则,不能因为用户多而停止供应,还要使服务质量保持在较高水准。
俱乐部产品与公共池塘类产品相比,除了不竞争、不拥挤以外,最大区别就是俱乐部产品是用户购买,公共池塘类产品就是政府购买;俱乐部产品是公众消费者与供应者发生结算关系,公共池塘类产品是政府与供应者发生结算关系。供应者可以是政府的一部分,如事业单位。但事业单位提供此类服务的能力非常有限,无论质还是量,都不能满足要求,所以往往需要企业提供。不管是PPP中的社会资本,国有专业企业还是地方城投公司。
俱乐部产品的服务、购买和结算的主体是用户和企业,政府只是受用户和企业共同委托,承担两者利益调节者(Regulator)的作用,而我们所说的监管或管制(Regulation),实际是调节的一部分。政府通过一种叫特许经营的制度,来调节或监管。如果用户和企业能把价格谈妥,就根本不需要政府干预,但实际上这很难办到,用户和企业的价格期望总有差距。这个差距要么通过财政补,要么通过政策补——无论哪种,都不应成为企业特许经营者收入的主体。
特许经营是俱乐部类公共服务的有效模式。需要强调的是,虽然是用户支付,但政府对此类服务还要监管、管制,以调节双方利益。其中最核心的是定价,政府是价格的裁判员。有了公正的定价,企业才能不断拓展边界、提高质量。
第四类是另一个极端,既排他又竞争,在经济学上被称为私人产品。也就是说,这类产品不仅价格贵,而且就算用户有支付能力,也有可能买不到,说不定还要排队,并且往往卖完了就没有了。例如兰蔻香水、LV包包等,具有小众化、定制化、高端化和品牌化的特征。
在公共服务领域,也有不少服务具有私人产品的特征,最典型的就是私人贵族学校,如英国的伊顿公学;还有高端豪宅区的直饮水服务等。这些不需要政府干预,用户自行就能与服务商协调。这也是公共服务发展的高级阶段。
(三)
回过头来再看阿大和他的葱油饼。用上述的公共服务矩阵来思考阿大葱油饼案子也是非常有意思。严格来讲,阿大葱油饼应该归于私人产品的范畴,因为既要花费又要排队,并且要很费力地排队。但是葱油饼顶多5块钱一个,人人卖得起,也是广大老百姓生活需要的东西,所以姑且笼统算作公共服务。用阿大葱油饼来探讨公共服务的顶层制度设计,可以使讨论更加有趣、生动、形象。那么姑且算作公共产品的阿大葱油饼到底能给于我们什么启示呢?
第一,在公共产品的供给上,政府不能包打天下。虽然最基本的公共产品是需要政府提供,并且不能寄希望于PPP,但是除此以外,政府在决策时确实需要多思量,否则吃力不讨好,因为公共产品的供给还是分层次分对象的。上海市政府在早年推出的东方早点就是这个案例,用力过猛,但不仅不能满足量的要求,品种和口味也有限。每个人的胃是不同的,不能千篇一律,所以阿大们才有了机会。
第二,公共产品的供给确实存在分类现象。“二法并一法”确实是美好的愿望,但公共服务矩阵将分类表露无遗。正如重庆火锅,确实在一个大锅,但白汤和红汤锅不能混着吃,否则里外都不是味儿。在公共池塘类产品里,由政府财政提供,向企业支付和购买,公众免费享用,但确实需要排队。所以,政府也不要老想为群众提供无偿服务,免费的结果就是要排队。可以用PPP模式,但不能为主,在中国发展的语境下,城投模式确实比PPP有效、简便和灵活。关键是,城投公司要完善,而不是彻底消灭。
在俱乐部公共产品里,用户付费是关建。政府重点是,改革公共服务的行业体制,是建立制度,这个制度就是特许经营,政府的作用就是授权、调节和管制(Regulation),不能用PPP取代特许经营,一只手缩进去,另一只手又伸出来,更不能一个人手缩进去,更多人手伸出来。企业服务好,用户愿意“使用者付费”,政府不能用补贴做代替用户付费,更不能用补贴作为另一只手的指挥棒,另一只手也不能破坏长期行之有效的行业规则。这就是李克强总理反复提倡的“简政放权”。所以,建立和完善特许经营制度是重中之重。
前几天王守清教授在一个帖子里讲到,老外把PPP和特许经营当做一回事,我们非要把它们分开,弄得外国人看不懂。确实,在国外两者表面上确实是一回事,个中原因是国外,特别是欧美,城市规模固定,基础设施完善,只是零星修补,服务边界不会大幅变化。但在中国完全不是这样,服务边界一直在变,这就需要有强大的特许经营者和长期灵活与可调节的特许经营制度。PPP的核心是边界固定。所以,我认为,PPP与特许经营不同,目前只能作为城投模式的补充,而不是取而代之。
第三、公共服务要发展,需要市场机制和社会资本参与,并且所有权与运营权分离。阿大的事件演变,非常好地诠释了市场和商业资本的力量。社会叫好的公共服务遇到发展瓶颈,确实需要社会资本。阿大事件中的社会资本就是“饿了么”。所以,我们现在所讲的广义的PPP,只是表达了社会资本参与、助力公共服务这件事,而狭义的PPP/PFI/PF2/BOT/TOT、政府采购、特许经营仅指公共服务提供和消费的方式和路径。
阿大葱油饼借助社会资本这件事,再细剥下去,会更有意思。社会资本承担阿大店面的租金,但有了好的商业模式,不需要从阿大葱油饼处分红,照样能赚大钱。所以,商业模式设计对公共服务而言至关重要。阿大只要专心致志把葱油饼做好,把专业运营服务做好,只要每天卖300只5元钱一只饼足矣!据说,阿大也曾对吃客表露,他本人的一大乐趣,就是宁愿每天看着这么多人排队,也不愿扩大产能,他就喜欢看到别人买不到葱油饼而着急的样子。反过来,如果没有阿大,“饿了么”什么也赚不到。
所以,专业的运营是公共服务的核心,社会资本只是辅助。社会资本可以换,“饿了么”离开了,可以找阿里巴巴或大众点评代替,但阿大离开了,老百姓就会不满意。所以,好的专业运营服务不能随意更换,更不能用所谓市场公平竞争招标来简单替换之,要慎之又慎。这也是上海至今没有大规模开展PPP的重要原因。
由于需要排队,阿大的葱油饼归于公共池塘类,但如果哪一天阿大老板认为需要扩大规模,招兵买马,成立“阿大葱油饼有限公司”或开分店了,老百姓只要付钱,不需排队都能吃到,那么阿大葱油饼就是俱乐部产品,那更加需要社会资本助力,那时不仅仅是 “饿了么”,其他资本也会参与。如果阿大想玩点小情调,弄起“阿大葱油饼料理”,葱油饼里掺入日本和牛肉,把大饼卖到50-100元,也未尝不可,那就是私人奢侈品。
无论如何,老百姓或吃货们只认阿大,不认识什么社会资本。对老百姓而言,公共服务中专业运营者品牌的作用比资本更重要。所以,看看我国近两年出台的PPP的各类文件,好像重点只是在引进社会资本,重点只是关注于设施建设,对公共设施后期的运营服务的规定不多。这就相当于,只是找了包工头把阿大的店面装修了,把炉子弄好了,但阿大还没有找到,更没有考虑如何烘制出卓越的葱油饼。培养一个社会资本很容易,造一个炉子也很容易,培养一个阿大,要三十年!所以,政府要在公共服务领域着力培养更多的有真水平的阿大,鼓励他们走向更大的市场,而不是本末倒置,让南郭先生盛行。
第四,公共服务中的土地问题。土地是财富之母,也是公共服务赖以存在的基础。但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并不是以土地赚钱,毕竟不是房地产商。正如阿大,付不起租金,店都开不起来。“饿了么”来了以后,阿大的租金解决了。所以,政府不能由于特许经营项目有了“经营”二字,或PPP项目有点微利,就将土地进行捆绑招拍挂,就选择性认为公共服务是经营性的。那会无端增加经营者的成本,政府短期内确实是赚了点钱,但中长期看,影响老百姓的利益,不宜提倡。
不过,在PPP的语境下,土地问题还可以进一步挖掘。阿大原先的门面之所以被关,是因我国土地管理上有一条铁律,自住用房不能用于经营目的,所以阿大办不出营业执照。推而广之,就是公益性用地不能用作经营,否则就需要改变用地性质和招拍挂,这就是我国各地地铁车站上盖物业不能大规模开展的重要原因。僵化的土地制度反而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极大地浪费。
阿大的案子给我们的启发是,既然公益性用地不能用于经营,那么经营性用地是否可以用于公益之目的呢?当然可以!“饿了么”帮助阿大搬到新的门面,其目的不是卖葱油饼,而是为自身做广告,是活脱脱的经营性行为,他每个月为阿大支付几万元租金理所当然,他赚得更多!所以,作为公共服务顶层制度设计的一项创新思路,可以用更大的商业行为,来为其中的公共服务的用地制度进行松绑。这也是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的整合创新之道,值得好好研究。
阿大葱油饼的故事写到这里,自己的肚子也饿了,也想通过“饿了么”点购两只葱油饼。一只给我自己,另一只想送给远在天堂的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教授,是她发明了公共服务的矩阵,为此还获得2009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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