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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为什么会失败》的逻辑失败

方绍伟/旅美学者
2016-11-29 19:1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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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制度方面探寻经济发展的原因,一直是近几十年来西方学术界的一个热门话题。2012年3月,麻省理工学院的德隆•阿西莫格鲁教授与当时任教于哈佛大学的詹姆斯•鲁宾逊教授合作推出了一本题为《国家为什么会失败》(Why Nations Fail: The Origins of Power, Prosperity, and Poverty)的新书。该书的出版得到了美国许多著名学者的喝彩,正面评价之盛况,不由令人想起了美国新制度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思(1920-2015)2009年推出同类主题的《暴力与社会秩序》(Violence and Social Orders)一书时的情景。

作为美国新制度经济学的一名后起之秀,阿西莫格鲁是如何分析“制度决定发展”的?他的书又比诺思的书新在哪儿呢?

“政体决定论”及其困境

所谓“制度决定发展”,说的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在决定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上起关键作用。由于强调经济制度对政治制度的依赖,这种“制度决定发展”的理论也就演变成了“政体决定发展”的理论,即“制度决定论”变成了“政体决定论”。

这个理论的开创者是诺思,诺思的理论从早期的“经济制度决定论”和中期的“制度与文化决定论”,发展到了晚期的“政体决定论”。“制度与文化决定论”是诺思最成功的理论杰作,十分可惜的是,诺思一直未能把这个理论应用于具体的经济史分析,相反,他在晚期几乎完全抛弃了它,并且彻底转向了“政体决定论”。

在诺思的最后一部著作《暴力与社会秩序》中,诺思用“开放机会”和“限制机会”两种社会秩序,去全面解读整个人类的发展史,阐述了“开放政治经济机会”或“确立永久性政治经济组织的平等机会”如何重要,并由此确立了一个突出“开放政治机会”的“政体决定论”。遗憾的是,诺思的“政体决定论”注定包含了一个逻辑困境:如果开放政治机会的宪政民主制度决定了一个国家的长期经济发展,那么,我们如何解释许多非西方民主国家的长期不发展?又如何解释许多非西方民主国家的长期发展?

阿西莫格鲁的学术研究,从兴趣、问题到理论、方法都有诺思的痕迹。他显然注意到了上述这个让人一目了然的逻辑困境。在《国家为什么会失败》一书里,阿西莫格鲁先用含义类似的“包容型政治经济制度”和“攫取型政治经济制度”,取代了诺思所说的“开放机会的政治经济制度”和“限制机会的政治经济制度”。之后,他不用常识所想象的“一元集权政治”去定义“攫取型政治制度”,而是用“充分集权和多元政治”去定义“包容型政治制度”,再用“缺少充分集权或多元”去定义“攫取型政治制度”。(见2012年英文版第95页;中文版可见《国家为什么会失败》,李增刚译,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5年,第三章第四节)

这个定义的巧妙之处是:阿西莫格鲁不是用是否存在多元民主制度去定义“包容-攫取型政治制度”,而是用政治制度是否多元民主或者是否充分集权有力去区别“包容-攫取型政治制度”。如此一来,选择民主制度并不意味着选择了“包容型政治制度”,只有在所选择的民主制度能像西方社会那样有效运行的情况下,这个民主制度才算是“包容型政治制度”,否则,所有那些不能有效运行的民主,就依然同一元集权政治一样是“攫取型政治制度”。

这当然是一种非常规的奇怪定义。它的怪异之处,是把制度和制度运行都纳入定义里。结果,只有民主制度加有效集权的制度运行,才能算是“包容型政治制度”。而由于“包容型政治制度”通常选择的是“包容型经济制度”,这样一来,只有“包容型政治制度”才能保证长期经济发展的核心论点,也就顺顺当当地确立起来,并且彻底避开了诺思的逻辑困境。简直太聪明、太精彩了!

这样巧妙的逻辑处理,不禁让人想起了康德的“永久和平论”。康德在1795年的《永久和平论》一文中提出:在共和制之下,任何战争都需公民同意,由于战争费用都要落到公民自己身上,所以公民的和平愿望会压倒战争的愿望。而在非共和制之下,战争往往压倒和平,因为遭受实际损失的往往是人民,不是有决策权的统治者。(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06-107页)

实际上,尽管共和制下的公民可以表达反战,但战争决策往往不需要“全民公决”般的公民同意。更重要的是,“政权私有”的战争决策,根本不会比“政权公有”的战争决策更轻率,因为,虽然战争的损失落在臣民身上,但“政权私有”下的臣民是统治者“自己的财产”,而“政权公有”下的公民却不是决策者“自己的财产”。这里起主导作用的是“实际决策权”和“政权公私”的逻辑,不是费用直接承担者的意愿。这就是为什么在现实世界里,民主国家往往也经常发动侵略战争,尽管理论上民主和平的“精神利益”优先于国家的“战略利益”。

但是,不少人无法深究“永久和平论”背后的逻辑矛盾,却非常乐意于把“永久和平论”发展成“民主和平论”。为了使共和民主“永久和平”的观点成立,他们开始通过非常规的手段去定义共和民主,一旦把某些参战国定义为非共和民主,成熟的自由民主国家之间不可能开战的“永久和平论”,也就顺理成章地确立起来了。如此确立起来的观点百发百中,因为它采用的是一种“先射箭后画靶”的巧妙手法。

更重要的问题是“为什么有些民主不能确立有效集权的制度运行”

阿西莫格鲁制造了一个过分严格的“包容型政治制度”定义,这同“民主和平论”者制造一个严格的民主定义有异曲同工之妙。可是,即便“先射箭后画靶”有问题,具体问题又会体现在哪儿呢?

简单回顾一下世界近代经济史,我们不难发现,英美等西方国家的产业革命,本身就是在“经济制度包容”而“政治制度不太包容”的情况下启动的。西方“男性白种富人”的非包容格局,是直到二十世纪初特别是二十世纪中后期才得到比较彻底改变的。可见,阿西莫格鲁的“包容型政治制度论”,连解释西方自己的经济发展都显得勉强。

但这却还不是致命的问题。致命的问题是,如果需要“民主制度加有效集权的制度运行”,才算有了能保障长期经济发展的“包容型政治制度”,那么,要追问的问题就不仅是“为什么有些国家不能确立民主”,而且是更重要的“为什么有些民主不能确立有效集权的制度运行”。阿西莫格鲁的“包容型政治制度论”是建立在否定“地理决定论”和“文化决定论”的基础上的(见该书第二章第二、三节),可“有效集权的制度运行”恰恰是一个文化问题。

所以,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为什么西方国家的民主制度运行良好,而非西方国家的民主制度大多运行不好?如果因为“文化决定论”过分极端就把它有说服力的部分也彻底抛弃,我们难道不会马上就陷入一种制度运行的“政治随机论”或“历史偶然论”?如果像阿西莫格鲁那样彻底抛弃“文化决定论”,那是否还进一步意味着,我们将永远忽略掉民主本身的制度特性与非西方国家具体文化特征的契合问题?

从“民主制度加有效集权的制度运行”出发过分严格地定义“包容型政治制度”,就等于抛开了文化问题,就等于在逻辑上认为全人类是无文化差异的政治动物,经济发展等于所有一切,就被看成是无文化差异的政治利益争斗的结果。可是,民主制度无法良好运行,恰恰是因为分权制衡的制度规则无法落实,恰恰是因为制度规则的权威被传统文化规则的权威所压倒。当代世界一些非西方的民主运行陷入困境,显然不是因为民主理想破灭了,而主要是因为民主对法治的要求太高了,以至于民主的制度权威会在崇拜人格权威的惯性中,完全由于族群冲突、阶层矛盾、宗教纷争、政党权斗等等而陷入瘫痪。

阿西莫格鲁一方面坚持“制度决定论”和“文化无关论”,另一方面又暗中把制度的文化运行结果纳入制度的定义,然后再把制度选择看成一种“历史偶然”及小差别引起的“制度漂移”的结果(见该书第四章第三、四节)。这即便不是一种理论上的投机取巧,也是一种避开制度与文化综合分析的理论投降行为。

制度运行总是体现民族的文化特征,这一点对许多人来说并不是自明的,对阿西莫格鲁这样的普遍论者来说可能就更加难以体察。可是,要避开“政体决定论”出现例外的逻辑困境,又要坚持有利于“政体决定论”的“文化无关论”,还要把作为文化结果的制度运行纳入“包容型政治制度论”,阿西莫格鲁无论如何只会是顾此失彼。当然,这只是充斥于人类理论史中的“要体系不要逻辑”的又一案例而已。

另外,“偶然史观”无法对原初地缘作用和文化行为规则等关键因素进行深入分析,故只能夸大人类共性和自由意志之下的政治因素。难怪阿西莫格鲁的《国家为什么会失败》一书,能够貌似轻而易举地把全世界各大洲主要国家的历史和经济通通讲个遍。

如何解释中国

“包容型政治制度论”因为其先入为主的“文化无关论”而无法解释许多非西方民主国家的长期不发展,那么,它还有能力去解释许多非西方民主国家的长期发展吗?诺思的做法是把那些能长期发展的非西方民主国家排除在外(石油富国、新加坡和中国等),而在中国的世界经济地位日益显眼的情况下,阿西莫格鲁则试图在他的理论体系内解决中国发展的难题。

在过去的三十多年里,中国不采用西方式的民主却能持续发展,印度采用了西方式民主却无法比中国发展得更好,阿西莫格鲁对此的解释是:不是政治制度直接决定经济发展,是经济制度决定经济发展,即“包容型经济制度”决定经济发展;但是,“包容型经济制度”从长期看是由“包容型政治制度”所决定的;与此同时,“攫取型政治制度”也会采用有包容性质的经济制度,所以,出现更多引进而更少创新和有利于权贵的压榨型发展是完全可能的,尽管这不可能长期持续下去(见第十四章第三节)。在另一边,按照他对“包容型政治制度”的奇妙定义(政治多元加有效集权),印度民主并不是包容型的政治制度,其经济制度也不太包容,所以发展慢并不奇怪。

阿西莫格鲁在一篇题为“China, India and All That”的博客文章中还进一步认为,如果再过几十年,中国发展到人均产值接近美国和德国的水平,然后还依然能够保持现有体制,那样才能算证伪了他的理论。(文章见于whynationsfail.com)

不幸的是,阿西莫格鲁的这个辩解完全不能成立。人均收入高或能长期发展的国家,如果不是“包容型政治经济制度”的,必然已经被他归入了“攫取型政治经济制度”;可如果中国要到几十年之后,人均产值接近美国和德国才能证伪他的理论,那么,同属于“攫取型政治制度”的卡塔尔、中国澳门、新加坡、科威特、阿联酋、沙特、巴林等高人均收入经济体的存在,为什么现在还偏偏不足以证伪他的理论?在这么明显的事实面前,难道阿西莫格鲁也要像诺思那样回避到底吗?

实际上,“包容型政治经济制度”只是某种特殊文化的产物,它确实具有某些受欢迎的特征,所以,在阿西莫格鲁的逻辑里,其实包含了一种不可按捺的以价值充当真理的冲动,这最终造成了“包容型制度决定论”只能是一种“我好故我行”的伪实证理论。可是,“包容型政治制度”好不好,与“包容型政治制度”能不能持续发展经济,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如果因为认为“包容型政治制度”好,就公然不顾逻辑去断言“包容型政治制度”能推动经济持续发展,那就必然出现“以宗教代科学”的结果,而这正是阿西莫格鲁和诺思以及所有对类似研究一片喝彩者所依然毫无自我意识的病根。与阿西莫格鲁类似的学者都著作等身、资历显赫,但谁能想象,他们居然在这些最初级的逻辑问题上依然身披着“皇帝的新衣”?

如果中国的经验需要等时间来证明,或者中国的经验还没有理论能解释得了,这本身显示的毋宁是:“等时间来证明”可能不过是不敢面对现实的一个托辞,甚至可能是竭力保全自我理论体系的一种自欺欺人的手法。新加坡、沙特(注意不是所有产油国都有高人均收入)等反例,早就表明我们根本不用“等时间来证明”,“人均收入标准”只能是一种理论失败的借口。至于说“中国的经验还没有理论能解释得了”,这可能也不过是沉溺于意识形态的学者,还不愿意从价值理性的政治哲学思维转向认知理性的历史哲学思维而已。

经济发展理论的实质问题是:当所有国家和地区的持续经济发展,明明都离不开“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和“包容型经济制度”时,几乎所有西方学者,却偏偏旁顾左右而言他地去突出“包容型政治制度”,或者完全抛开制度问题而醉心于投资、创新和人力资本问题。所以,只要我们还不能摆脱“意识形态学术”和“技术主义研究”,就不可能改变“中国的经验还没有理论能解释得了”的现状。

意识形态和政治信仰的力量是强大的,在许多西方学者那里,“包容型政治制度”好,所以“包容型政治制度”肯定比“中央强大的包容型经济制度”对经济发展更重要。可这样一来的尴尬是,他们不仅无法解释西方之外的例外,甚至也很难解释西方自己的历史。要政治正确,就不可能有学术正确。

尽管“强化市场的有能政府”只是经济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但“开放政治机会”或“包容型政治”却连经济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都谈不上了。“开放政治机会”或“包容型政治制度”显然是很多人追求的目标,但对经济兴衰原因的探讨是一种冷冰冰的历史哲学,不是一种抱团取暖的政治哲学。问题不是要“开放政治机会”,这不是历史哲学所要支持或反对的东西,因为问题是去分析:在都要“开放政治机会”的情况下,不同社会的经济兴衰会出现什么样的客观结果?

中国的持续发展肯定会碰上经济有待更包容等各种问题,但解释经济持续发展的理论却只有更冷酷才能更成功。离开了“中央强大的包容型经济制度”,离开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剖析生产性、分配性和破坏性的制度文化结构,就不可能理解西方各国在近代“政治不太包容”时的持续发展,也不可能理解西方各国在当代政治包容时的经济衰落,更不可能理解中国未来持续发展的可能性。

(作者著有《持续执政的逻辑》、《中国不一样》,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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