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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探索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让群众直接参与立法

王比学/人民日报
2016-11-29 10:13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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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北京11月28日消息,“要把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国家立法工作接地气的‘直通车’,让百姓的心声更快、更准地直通国家立法机关。”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在上海就民法总则草案听取意见建议时,还专程到立法联系点调研座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立法精细化。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上海虹桥街道、甘肃临洮县、江西景德镇市、湖北襄阳市为基层立法联系点。这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有益探索,可以使立法更好地反映人民意愿,让立法更接地气。

11月28日,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了解到,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一年多来,坚持体现基层特色、地区特色、法律特色,通过各种方式为多部法律的起草、制定提供了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各联系点已逐渐成为基层群众参与国家立法的“直通车”和全国人大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最前线”。仅上海虹桥街道就已完成反家庭暴力法、慈善法等8部法律草案的意见征询工作,归纳整理意见建议120多条。其中多条修改意见,如反家庭暴力法中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主体扩大到基层组织”“关注对老年人群体相应权益保护”等建议都已被采纳,基层群众为能参与国家立法而倍感自豪。

上海虹桥街道组建了以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信息员为主体、以长宁区域内的顾问单位和专业人才库为“两翼”的“一体两翼”组织架构,在进行意见征询的基础上开展立法调研,跟踪了解群众对法律实施情况的意见;甘肃临洮人大常委会积极有效参与国家立法实践,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注重考虑利益各方、弱势群体和法律专业人士意见;湖北襄阳、江西景德镇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和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双重角色,都成立了由法律人才和城建、环保、历史文化等专业人才组成的立法专家库,与地方高校合作建立了地方立法研究基地,围绕古城墙和古窑址保护等内容,正在制定地方性法规。

过去,立法在人们眼里是高大上,如今已走入寻常百姓家。用百姓的话说,“过去感觉国家立法离自己很远,现在通过立法联系点可以直接对法律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一下子拉近了与立法工作的距离。”

为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把立法联系点作为培养锻炼立法干部的重要基地,选派年轻干部到联系点挂职锻炼。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干部谭喻就是其中之一,她现在的身份是上海长宁区虹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谈起挂职的感受,她连用了两个“非常好”。在她看来,在“接地气”中增长才干,比以前到基层调研更有收获。百姓所关注的,就是立法应解决的。

(原题为《基层群众参与国家立法搭上“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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