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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对罪犯保外就医复查,徐国健等4名原厅官罪犯被督促收监
交汇点客户端11月28日消息,江苏省检察机关依法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罪犯刑罚变更案件逐案复查,徐国健、陈耀南、胡剑鹏、周秀德等4名原厅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被督促收监执行。11月28日,省检察长刘华在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报告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时,披露了上述信息。
监督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是否执行到位,即刑罚执行监督,是检察院的重要职责。在对交付执行活动的监督中,为解决“个别罪犯判决前未羁押、判实刑后又未执行刑罚”的问题,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专项核查,共清理出此类罪犯938人,已有526人被成功交付执行,另有34人在清理过程中死亡。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涉及罪犯刑罚执行的重大变更,是对罪犯积极服刑的奖励,容易滋生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始终是检察机关的监督重点。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36365件,派员出席庭审、听证6110件,监督纠正不当情形147件。
为解决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罪犯实际服刑刑期偏短、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比例偏高等问题,根据中央政法委有关文件精神,全省检察机关组织人员对这“三类罪犯”刑罚变更执行案件逐案复査,对保外就医的“三类罪犯”逐人见面、重新体检,共监督纠正违法问题100件。对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保外就医情形消失的97名罪犯,督促有关机关收监执行,徐国健、陈耀南、胡剑鹏、周秀德等4名原厅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被督促收监执行。
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后,检察机关依法组织开展对特赦活动的同步监督工作,共审查特赦报请1182件、特赦裁定1173件,纠正拟报请和报请不当情形74人,建议补充调查取证52人,确保了不漏赦、不错赦。
(原题为《江苏对罪犯保外就医复查 4名原厅级以上罪犯被督促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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