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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警方借大数据查拐卖案,20年前被拐儿童终与母亲重逢
据广东电视台消息,一起20年前儿童被拐的案子近日破获。当年被拐的儿童王盼盼终于与母亲重逢。现在他已成家,并育有一女。
王盼盼的母亲刘女士回忆说,1996年4月1日,她带着当时只有1岁10个月的儿子在深圳上川公园玩耍,就在公园里遇上了朋友聊了几句,没想到转过头儿子就不见了。从此刘女士一直处在思念的煎熬之中,“别人谁见到谁说我,你这个妈怎么当的,把孩子给搞丢了。人家爷爷奶奶说,你把我的孙子在深圳搞丢了。”
刘女士说她和丈夫每逢过年过节都会给儿子摆上一副碗筷。
听到儿子被找到的好消息,刘女士不敢相信,“我找孩子找得好辛苦,找了那么多年。我就说,老天终于开眼了,我都不相信是真的”,刘女士说。
据深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三大队副队长朱江介绍,在刘女士报案后两个月,警方在侦查一起抢劫案的时候获得一条重要线索。王盼盼是由犯罪嫌疑人曾某抱走,后经陈某等人贩卖。据曾某交代,他将王盼盼以200元的价格贩卖给陈某,但王盼盼之后的下落他并不清楚。警方随即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但陈某当时并未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令线索中断。
直到今年,深圳警方利用大数据调查两个月后,案情终于峰回路转。2016年11月10日,警方在广州、江门等地将拐卖王盼盼的五名嫌疑人全部抓获。
经警方调查,王盼盼先后被转卖五次,最终到了惠来县神泉镇一带。在王盼盼养父母的配合下,警方找到了王盼盼,并对他的血样进行了采集。经过DNA检测,警方确认了他正是刘女士夫妇失散二十年的亲生骨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拐卖妇女儿童罪做了明确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刑法》第240条规定,存在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威胁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等行为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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