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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出席日内瓦会议和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三)78
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改善和发展同新兴民族独立国家、尤其是邻近的民族独立国家的关系,是新中国外交的重要方面。当时,周边一些比较弱小的国家对新中国抱有恐惧和疑虑心理。这不仅因为中国是亚洲地区的大国,而且因为中国当时同周边国家之间还存在着诸如边界、华侨国籍等一些悬而未决的历史问题。此外,这些国家还十分担心和害怕共产主义作为一种国际政治势力对本国的影响。为消除这些国家对新中国的误解, 促进它们同新中国发展关系,需要制订适合于同这一类国家交往的新方针。在此背景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应运而生。其内容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这五项原则结成一个有机体,言简意赅地概括出新型国家关系的总体特征。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虽然首先是为处理与亚洲民族独立国家的关系而提出的,但中国领导人很快将它作为处理一般国际关系的准则。根据参加日内瓦会议所了解到的各方面情况,党中央准备采取更积极的外交步骤,不仅要改善中国同周边国家的关系,而且要改善中国同一些西方国家的关系。在周恩来回国期间,毛泽东指出:“现在,门要关死已经不可能了,而且很有一种有利的局势,需要我们走出去”;“在目前世界上这样四分五裂的形势下,一块铁板那样的事情是不可能的。”他提出,对于英、法这类国家,要改善关系,争取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对于一切希望和平而对中国还有某些疑虑的国家,特别是周边国家,要主动地 去做工作;对美国要使它孤立,使它分化,对美国这样的国家也不是没有文章可做。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它是新中国在国际舞台上开展活动,冲破美国的孤立和遏制政策,扩大对外交往的有力武器。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大阵营截然对立的时代,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超越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主张世界各国在相处中互相监督,实行对等的约束和自我约束,具有法律性和道义性。它不仅包含了处理 国家间政治关系的原则,同时也包含了处理国家间经济关系的内容。这些特点赋予它恒久的生命力。从那时起,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检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成为我国对外政策的基石,也逐渐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
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
供稿:党支部
核稿:卢国强
审稿:费 维
原标题:《【党史学习教育】出席日内瓦会议和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三)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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