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国家环保督察办:督察意见不是简单地说“狠话”
至11月23日,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已陆续公布,11月24日起,第二批督察正式启动。“中央”字头的环保督察,全社会高度关注。针对一些热点问题,人民日报记者11月24日独家专访了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
敢动真格,见事见人见责任
环保督察达到了预期效果
记者: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已陆续公布。中央环保督察有什么特点,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负责人:这次督察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采取模块化方式实施,每个环节均有明确的要求和范式。除制定实施了督察工作流程和督察进驻工作规程外,还针对督察中谈话、问询、取证、受理举报、边督边改、下沉督察等具体工作明确了30余个工作规范。
督察工作中,各督察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发现问题上下大气力,指出突出环境问题,敢动真格,见事见人见责任。这在督察反馈时大家都能感受到。
督察组很重视处理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地方查处不力或公开不到位的,及时核实督办,举报问题能够及时解决。这一批督察中,累计受理交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13316件,截至目前地方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9617件,立案处罚2659件,共计罚款1.98亿元;立案侦查207件,拘留310人;约谈2176人,问责3287人。
被督察的8个省(区)党委、政府均建立督察协调保障机制;督察组也明确专门人员,做好与地方协调沟通。8个督察组依次进驻、同步推进,均平衡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督察任务。
第一批督察切实推动了一大批具体环境问题的解决,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对提高地方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达到了预期效果。
肯定成绩,讲准问题,努力做到客观准确
督察意见不是简单地说“狠话”
记者:反馈意见有些措辞比较严厉,说了“狠话”。反馈意见在公开前,督察组会和有关省份沟通吗?
负责人:各督察组督察过程严谨深入,形成督察结论也十分认真谨慎。总的原则是肯定成绩,讲准问题,努力做到客观准确。督察意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绝不是简单地说“狠话”。
就督察报告,督察组不仅会与被督察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等交换意见,而且还会书面征求被督察地方意见。我们认为,与被督察地方交换意见的过程,既保障督察意见客观准确,也有利于地方理解配合,更好地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记者:督察反馈意见各界关注,有些表述可以说是字斟句酌,这是出于什么考虑?
负责人:督察反馈意见既要见事又要见人,既要见问题又要见责任,必须经得起历史检验。可以说,反馈意见的每一句话,背后都包含着大量的心血和汗水,有具体数据、取证、案卷和材料等支撑。
比如,督察指出,河南省环保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比较突出,依据是近年来该省违规新增注册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大量达不到国四标准的普通柴油仍作为车用柴油使用,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完成时限一拖再拖等,这些工作任务国家是有明确要求的,但地方没有认真落实,是影响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因素,相关职能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记者:地方领导和有关部门对督察反馈意见“服气”吗,有没有提出一些不同意见或作出辩解?
负责人:从交换意见情况看,被督察的8省(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督察意见是认可的,部分地方对少数问题观点定性和内容表述提出一些意见建议,督察组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对合理意见建议予以采纳;对不予采纳的意见建议,督察组及时与地方进行沟通,达成一致。督察意见正式向地方反馈后,被督察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均表态,对督察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面整改、依法问责。
创新督察方式,切实传导压力
督察机制仍需不断探索完善
记者:环保督察是一个新的手段,通过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有没有发现督察方式上的问题和不足?今后如何进一步完善,以取得最佳效果?
负责人:环保督察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2016年第一批督察,不仅取得了很好的督察效果,还进一步探索实践了督察工作机制和方法,形成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督察制度体系。当然,这在后续督察中仍需要不断地探索完善。
总的来看,下一步督察工作,一要在规范化上继续下功夫。结合第一批督察工作实践,我们对已形成的督察模板范式进行了完善,又新增了9个模板范式,努力固化为制度,确保督察工作规范高效。二要在督察方式创新上下功夫。必须按照《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创新督察方式方法,更好地提高督察效能。三要在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环境保护督察是手段,不是目的,要通过督察切实传导环保压力,提升责任意识,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同时,不断推动地方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促进绿色发展。
(原题为《环保督察,是手段不是目的——访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负责人》)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