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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年底结案率考核:中央的取消决定不敌某法院的考核通知
一年多未要回8万余元拖欠工资和补偿金的文建平和刘长荣,感觉到深深的无奈:他们共同先后两次申请劳动仲裁并胜诉,涉事公司拒不执行;他们又两次向河北承德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却因为“结案率考核”,两起执行案被莫名撤案或中止执行。
“结案率考核”,一个多么熟悉的名词。去年1月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曾明确要求中央政法各单位和各地政法机关要对各类执法司法考核指标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取消刑事拘留数、批捕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结案率等不合理的考核项目。如今一年又十个月时间过去,不合理的结案率考核仍在一些基层法院大行其道。这至少说明,中央的纸面要求离贴地的严格执行还有不少距离。回到此案,据媒体报道,两位申请执行人并未申请过撤销,承办法官却说,“执行不上就撤销了,这事我们要结案率”。结案率考核的初衷,大概是以考核的方式来督促、监管法官勤勉履职、不积案,方便年底司法统计。但正如我们所看到的,结案率考核事实上催生出了大量的弄虚作假,甚至发展到法官私下就可以将当事人的案子给撤了,这是多么荒唐的现象。如此弄虚作假的行为,即使考核过了关,也对当事人的司法救济权构成了赤裸裸的剥夺和侵犯。
中央决定取消不合理的司法考核项目,曾引得点赞无数。众多基层司法官员和社会公众一样,对此充满期待。但不合理的结案率考核,仍在年底成为法官撤与执的指挥棒。对此,我们迫切需要追问和反思的是,为何这一行为拥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基层法官欺上瞒下,是错;公然对抗中央决定,执意要推行结案率考核的“有关部门”,更是错。
法官私下将申请执行人的案子作撤销处理,申请执行人奋起抗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可以想见的连带反应。法官公然不讲法,申请执行人“信法不如信网”,通过向舆论求援来“围魏救赵”,也是常见的法外维权管道。但转到法官这儿,我们却很难看到他们在受到不合理考核项目的冲击时,会表达出抗争,或哪怕只是抗拒。这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司法行政化的现实。
中央律令支持取消不合理司法考核项目,在司法实践中却往往不敌某家法院下发的考核通知,这是典型的规范错位。曾经,我们更愿意用“县官不如现管”这样的潜规则来为自己的行为自圆其说,却少有考虑不合理考核的合法性,以及每个法官都依法享有的说“不”的权利。
一句话,法官不能老怕被上级法院考核,司法考核的最终目的是指向司法公正。民众才是司法公正的“终极考核组”。舍内部考核而由民众考核,才是合理考核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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