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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非联动 | “诉调融合”团队让“简案快办”再提速
群众的意见、建议,就是改进工作的空间。针对群众反映的在简案处理过程中,调解和速裁衔接方面存在的问题,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创新“诉调融合”团队,建立诉调一体衔接机制,推动“简案快办”再提速。
诉前调解团队与速裁团队分属两个阶段相互独立的团队,办案思维、流程、模式都有所不同。尽管互相之间,建立了无争议事实记载与无异议调解方案认可机制,但是为避免拖延解纷时限,诉前调解团队经一到两次调解,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便将案件移送速裁团队审判,速裁团队对于已经诉前调解的案件,往往不会花过多时间再次调解,而是依据“速裁”规则,尽快排期开庭,经法庭调查后,快速判决。“调解+速裁”未能发挥其最大的优势。
新罗法院创新团队搭建,将本院聘请的金牌调解员直接嵌入速裁团队,优化简案诉调一体衔接机制,提高解纷效率,增强群众司法满意度、获得感。
探索以“1+1+1+3”架构,将原有的诉前调解团队和速裁团队有机组合,建立由“速裁法官+法官助理+金牌调解员+书记员”共同组成的团队。法官负责统一办案尺度、指导调解、开庭审理宣判等,法官助理负责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文书的草拟,金牌调解员负责本团队预分案案件的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等,书记员负责调解记录、庭审记录、文书归档等。
探索“诉调融合”团队包案制,实行预分案制度,根据审判质效目标,将受理的简单案件预分案至“诉调融合”团队,由该团队的金牌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对于调解成功的,法官助理依据当事人的申请草拟裁定书或调解书,并由法官统一签发;调解失败的转立案,法官根据调解笔录围绕争议焦点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庭审理,法官助理根据调解笔录提前拟定判决书。庭审中争议不大且仍有调解可能的,委托团队的金牌调解员再次调解,争议较大无再次调解可能的,依据庭审情况当庭判决。
通过该机制,诉调对接将更加紧密,实现了各阶段工作成果的快速转换与无缝叠加,避免了重复劳动,促进简案优办快结、质效目标推进的良性循环,为“快车道”上的简案办理再增效、提速。
来源:龙岩新罗法院
原标题:《诉非联动 | “诉调融合”团队让“简案快办”再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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