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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涉黑团伙受审:起诉书33页,曾向受害人强迫喂食粪便
11月23日,温州乐清市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特大涉黑案,被告人金苏必、鲁建胜等27人被指控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等10项罪名。
检方指控,被告人金苏必2005年8月刑满释放后,在温州鹿城区仰义街道一带网罗、控制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以金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被告人卢某、鲁某等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金某、陈某、胡某、叶某等为参加者的相对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成员认金为“老大”、“大哥”。
检察机关查明,为攫取非法暴利,被告人金苏必及其组织成员插手仰义街道一带的工程项目。特别是2011年后,仰义街道一带大开发,金苏必成立建材经营部、担保公司,并控制文武、潘岙等工地,通过拦车、阻止施工等暴力、威胁手段,强行承包工程建设项目,或抽取一定比例的利润。非法获取的利益由其控制,大部分用于自己挥霍,一部分发给成员,形成以“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运行模式。经查,该团伙共向工程建设项目“抽头”140余万元。
为打压对手、称霸一方,金苏必及组织成员使用暴力、恐吓、威胁等手段,2006年以来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串通投标、妨害作证等犯罪行为。对与其有矛盾的村民,还通过在住宅放蛇、挂死狗、强迫喂食粪便等手段打击报复、欺压侮辱。
27名被告中,主犯金苏必等17人是仰义街道人,14人犯有前科。该团伙“家规”极严,金苏必要求成员绝对服从,随叫随到,做事有“胆量”。如组织成员的行为被认为有损其威望、利益,轻则受责骂、训斥,重则被殴打、开除。在组织成员被判刑后,金苏必会给钱予以关照,刑满释放后会派人接送、给生活费。为逃避法律责任,金苏必还指使被告人林某,替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自己及被告人鲁某、陈某、陈显某顶罪。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了解到,检方起诉书长达33页,法院预计开庭至少需要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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