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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考上旅游类研究生遭强制辞退?驻马店市:将研究处理
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12月1日消息,河南驻马店上蔡县一高中教师近日反映,其今年考取河北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向上蔡县教育局申请保留职位上学,县教育局告知不是教育类专业不予批准,学校计算旷工并要求其办理辞职。对此,河南驻马店市官方12月1日回复称,上蔡县教育局将对苏豫中学上报的辞退该教师的报告,提交县教育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处理。
网民11月17日在人民网向河南省驻马店市市长留言称,我是一名高中在编教师,今年考取了河北师范大学的全日制研究生。我考取的是旅游管理专业,在我再三保证读完书回原单位上班的情况下,县教育局依旧不同意我提出的三方协议,学校强制要求我辞职。我想咨询一下,教育局是否有文件明确这样规定,是否可以剥夺别人的进修和受教育权?
河南省驻马店市回复组12月1日回复称,经市教育局调查,该教师系上蔡县苏豫中学(民办公助学校)在编教师,2012年7月毕业于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英语专业,2014年9月参加工作,之前担任高中英语教学,近两年没有在岗。该教师今年考入河北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旅游管理专业。
上蔡县教育局2008年、2021年先后出台的《上蔡县教职工管理办法(试行)》,对本县在编高中教师进修硕士研究生学历,都要求与学校签订协议。2021年《上蔡县教职工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教师脱产进修学习(脱产攻读教育类研究生),报考专业必须与所教学科一致或相近,工作必须满5年以上,由个人申请、学校同意并签订回原校工作协议,报县局批准后方可报考。未经同意脱产参加各类学习的,一律按自动离职处理。”
2021年5月4日,即该教师接到录取通知书之前,学校要求其返校工作。目前“该教师仍未返校工作”。
2021年10月28日,学校以“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对该教师予以辞退,并通知到其个人。
驻马店市回复组表示,下一步,上蔡县教育局将对苏豫中学上报的辞退该教师的报告,提交县教育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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