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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评“无臂小伙买房受阻”:绿色通道来的应更快些

傅淼/“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微信公号
2016-11-21 18:11
来源:澎湃新闻
舆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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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微信公号11月21日消息,当你想要买房时,最大的阻碍是什么?

——没钱。

然而郑州一小伙在解决了这个最大麻烦之后,遭到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困难。

河南小伙吴建平由于早年意外失去双臂,无法按手印,导致他在买房过程中遭遇了重重困难:先是银行不批贷款,再是房管局不办过户手续。

今年11月13日,吴建平在准备签定购房贷款合同时,被告知必须在购房贷款合同上按指纹。为此,失去双臂的吴建平咨询了多家银行,但几乎所有的银行都是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或是以“银行规定必须按指纹”为由,拒绝了吴建平的贷款申请。

吴建平无奈求助律师和媒体,在律师和河南媒体的帮助下,11月20日,通过在签字时拍照存证的方式,小伙吴建平已与中国工商银行某支行签订了抵押贷款手续。银行这道关过了,吴建平却被告知还要过房管局这道卡。虽然开发商、银行的手续都已办理,但若因无法摁手印在房管部门办不了手续,最终吴建平还是无法购房,而且还可能承担违约金。

11月20日,郑州市房管局宣传人员回应此事,称已经通过新闻了解到吴建平的事,将于周一作进一步的情况调查,同时表示该局有绿色通道针对特殊人群。

一时间,无臂小伙买房受阻成为舆论热议话题。根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数据显示,从11月19日央广网发布《河南无臂小伙买房遇难题:按不了手印买不成房子》一文后,此事件的舆论热度便开始攀升。11月20日,澎湃新闻《郑州房管局回应“无臂小伙买房无法摁手印受阻”:有绿色通道》将此事关注度推向高潮。截至11月21日14时,关于“独臂小伙买房受阻”的新闻约有380篇。

四肢健全的人,在办理业务时,按个手印是很正常的事情。个人、银行、房管局可能也都习惯了按手印的工作方式。但是当吴建平举着两个空荡荡的衣袖去办理业务时,银行、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却还是按照“不按手印不能办理”的思路进行工作,于情于理都显得有些可笑了。

首先,法律并未规定合同上必须有手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5条对“按手印”进行了补充:“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从法理上讲,签字、盖章、手印只要有一项满足即可。

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必须要按手印,这是银行自身规避经营风险的自利行为。银行自称“右手食指按指纹是一个不成为的规定”,既然知道是“不成文的”,是不符合法律规范的,那么银行可以做的只有在顾客签订合同时建议其按手印,但没有权力强迫顾客按手印,更加不可以“不按手印不予贷款”。同理,房管局在办手续时,为了自身工作便利,要求民众按手印可以理解,但是真正遇到特殊情况,仍然不知变通,固守成规,那便是懒政思维在作祟了。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条明文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银行和房管局可能主观上并无恶意,只是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但是相关工作人员不知变通的行为,不仅给无臂小伙造成了精神上的伤害,如果最后购房合同未能顺利签订,吴建平房钱两空,还会造成其利益方面受到损害。

面对残疾人,本就应该提供不让人尴尬和难堪的帮助,让残障人士和普通人一样,体面地生活。且不说银行和房管局不应把按手印的“潜规则”作为阻碍无臂小伙买房的障碍,就算“不按手印不贷款”确实是法律规定,也应该为这些有特殊状况的人设置特殊的解决办法。

郑州市房管局表示在媒体报道后对吴建平的情况会进行评估,提供绿色通道。然而这样的表态似乎让人觉得政府的工作迟了一些。保障残疾人的权利,这本应该是政府部门最基本的职责,除了吴建平,还有更多未能通过媒体发声的残障人士,需要政府部门的绿色通道。

国家在残疾人保护方面的进步,不应以牺牲残疾人个人利益为代价。

(原题为《无臂小伙买房受阻 绿色通道来的应更快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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