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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莲的难题:《我不是潘金莲》观影笔记

朱康 丁雄飞
2016-11-22 14:4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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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潘金莲/I Am Not Madame Bovary

冯小刚曾在2010年宣称,“把中国的故事讲给中国人就挺好”,“想着让法国人”“听懂”“就不会说话”;但他并没有真的忘记“法国”观众。他根据刘震云的同名小说改编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即使在中国院线里给中国人看时也配有英文字幕,电影的英文片名更把“潘金莲”翻译成一个法国人名:Madame Bovary——包法利夫人。

潘金莲与Madame Bovary,隔着中英文的语言界限,隔着从“宋朝”到十九世纪的历史间隔,在电影片头的同一帧画面里相遇。借助“我不是”(I Am Not)这样一个否定句式,借助语法位置的相似,她们二人形成了一种可相互置换的肯定关系——包法利夫人和潘金莲都因婚姻外的情感与性而背负着不忠与淫荡的恶名。

不过,这只能是一种有限的置换,有限的肯定。“我不是潘金莲”是这部电影内部的元素,它来自电影中的女主人公李雪莲的自我判断与自我认识,是当她的已经离婚的丈夫秦玉河因她婚前性行为而把她比作潘金莲时,她为自己所做的辩护。而I Am Not Madame Bovary是这部电影的外部的标签,来自电影编剧、导演、制片人或发行人的文学知识与商业意识,是当他们在西方国家参加电影节或营销时,为西方电影人或观众拟定的入口。

一个“法国”的故事介入了一个“中国的故事”,一个“法国”观众的视角被预设为一个“中国的故事”的当然的视角。对中国人而言,“潘金莲”属于弥散在日常生活里的默会的知识,但对“法国”人,这是一个必须从头讲起才会被理解的名字。因此冯小刚借助于常在西方举办画展的魏东为电影创作的六幅圆形画,在电影的开头叙述了一个完整的“潘金莲”的故事,一个对“法国”观众来说由非常东方的画面所组成的非常东方的故事。于是”法国“观众将体验到电影标题与电影故事的分离,他/她确实相信主人公李雪莲不是Madame Bovary,因为在标题之外,他/她从字幕看到的与从对话听到的是李雪莲辩解:她不是“Pan Jinlian”。

潘金莲的故事,李雪莲的故事,都由冯小刚本人的声音直接讲述或导出。他的声音作为画外音贯穿电影始终,对于观众来说,他是这个“中国的故事”的叙述者。他经常采用小说里自由间接引语(free indirect discourse)的手法,传递李雪莲的内心世界。除了冯小刚像福楼拜将自己等同于“包法利夫人”一样自称“小女子潘金莲”之外,或许这是这部电影和《包法利夫人》为数不多的相关之处:在西方小说史上,自由间接引语这一技术正成熟于福楼拜的这部小说。

冯小刚用其画外音不断强调这是一个“故事”,通过把整个故事他者化,一方面阻止观众向故事的主人公移情,另一方面切断故事与现实的直接指涉关系,将其限制在电影的内部。观众因而获得了一个安全的位置,这是一个观察与认识的位置,而不是一个体验与感受的位置。因此李雪莲在自己的故事里所经历的上访路上的艰苦与困惑,是一个可以在笑声里消解的对象:刘震云小说里的黑色幽默,在电影里褪去了那层黑。——如果画外音来自于范冰冰饰演的李雪莲呢?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XX省”“XX市”“XX县”,是个无地名的空间,小说仅透露出它大体上位于山东的邻省。而电影的故事发生在“永安市”的“光明县”,演员个个说着南方方言。电影还置入了一些地理信息:秦玉河有个湖北的故乡,十年后的市长马文彬是赣南人。此外,小说中李雪莲是个纯粹的农民,电影中她经营着一家水边的二层楼农家乐;小说中秦玉河在化肥厂工作,电影中他是制茶厂的司机。

小说的无名空间是普遍的,隐喻的是中国本身;电影的南方空间是特殊的、审美化的。而从种地到农家乐,从化肥厂到制茶厂:小说里有荒凉的现实(“种地”和“化肥”的共同体的崩裂是痛苦的),电影里没有,电影里的职业和居家生活把现实审美化了。

范冰冰的裸背

电影里的永安市光明县处于圆形画幅之中。圆形画幅内,中远景居多,观众与角色拉开了距离,仿佛在欣赏一幅幅静态的画。据说这一画幅是受南宋团扇画的启发,换言之,呈现东方化的优美是导演的企图。表面上,观众通过圆形画幅观视到了中国的现实,其实,观众一直在偷窥的是女明星范冰冰,甚至是她的裸体——范冰冰的裸体呼应了电影开头具有春宫图气息的圆形画。这里暴露了偷窥的实质,印证了杰姆逊《可见的签名》(Signatures of the Visible)的开篇之语:“视觉在本质上是色情的。”(The visual is essentially pornographic…)

小说里,李雪莲经过二十年的上访,满头白发,体形走样。电影把二十年缩短为十年,十年之后,范冰冰饰演的李雪莲竟比原先更加时尚,丝毫看不出上访之于她的悲剧性:她依然是那个欲望化审美的对象。一个荒诞且带有悲剧意味的故事却要用审美化的电影语言表达,在内容与形式之间形成了一种分离的关系。

简言之,电影《我不是潘金莲》用西方视角讲述中国故事,用古代视角讲述现代故事,用男性视角讲述女性故事。此外,它还用首都视角讲述外省故事,就像《包法利夫人》有个副标题“外省风俗”。

从刘震云的小说到冯小刚的电影,一些角色的名字发生了变化:“那一年”的法院院长从“荀正义”变成了“荀正一”(虽然英文字幕显示为“Justice Xun”),县长从“史为民”变成了“史惟悯”,市长从“蔡富邦”变成了“蔡沪浜”,省长从“储清廉”变成了“储敬琏”。在这一序列里,没有发生变化的是主审法官的名字,小说和电影里都叫“王公道”——“Justice Wang”。

小说里的人名由“大观念”构成(序言一的人名都是政治的,序言二的人名都是伦理的, “公道”是二者的结合点),包含了政治哲学上的反讽意味(找不到正义);电影标注在银幕上的人名几乎没有类似的功能。就此而言,后来的法官“贾聪明”的名字是个例外,因为他的功能是证明自己“假聪明”。

电影中,法官、院长、县长、市长、省长、首长的占比显然大于李雪莲,所以很难说李雪莲/范冰冰是主角。相形之下,小说对李雪莲诸多行为的交待和展开则充分得多。换言之,李雪莲很大程度上被电影弱化了。

“潘金莲”的意象在电影中出现的次数也很少:如秦玉河污蔑婚前有过性行为的李雪莲是潘金莲,李雪莲和赵大头发生关系后觉得自己真成了潘金莲。电影中的官员反倒经常把李雪莲称为“小白菜”。小说中,“潘金莲”是个贯穿始终的、普遍化的概念:人人都觉得自己冤,觉得自己“不是潘金莲”,包括那些被撤职的“长”们。

电影把李雪莲事件和各级官员对该事件的处理,割裂了开来。

通过电影的圆形画幅和方形画幅(前者对应永安市光明县,后者对应北京,二者构成反差,而非矛盾),观众得知,李雪莲和秦玉河为分房而假离婚。此后秦玉河另娶他人为妻,假离婚变成真离婚,李雪莲则欲证明离婚是假的,李所求不得继而逐级上访。电影接近尾声时,时任永安市长马文彬和光明县长郑众有一段对话。对话的要点有三:第一,李雪莲本人没什么道理;第二,各级官员在处理这一事件时,都想解决问题,并无贪赃枉法;第三,问题的关键是要干部改进作风。马文彬和郑众进行这段对话时,身处方形画幅中的圆形空间,就马文彬的口气,可以说,这一对话代表了北京对光明县事件的结论。

此后,电影进入全画幅,高调布光。大特写的李雪莲向当年被撤职的县长史惟悯吐露:当年她假离婚,其实是为了逃避计划生育,生二胎。说出真相的李雪莲仿佛打开了心结。最后,电影画外音说,李雪莲把自己过去的告状看成是一个笑话。一个如同患了偏执狂一样的上访者自我治愈了。

在电影进入全画幅之前,观众或许会比较认同马文彬的表述:李雪莲是为了分房的利益假离婚,最后弄巧成拙,咎由自取。而当得知她是为了多生一个孩子而假离婚,观众或许会更泛起一点同情。但问题是,骗房和生二胎区分的只是假离婚行为正当与否,前者是不正当的,后者(一定程度上)是正当的,它们对“假离婚难题”本身而言,并不重要。电影最后为整个事件提供了一个想象性的解决方案:如果我们的干部早点帮助李雪莲自我解释、自我说服,听她讲述这件事的曲折,她或许就不会一直告状了。这毋宁是用治理问题取代了价值问题,从而取消、搁置,甚至压抑了“假离婚难题”本身。李雪莲告状是“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中的“蚁穴”,是“防微杜渐”中的“微”和“渐”,是“因小失大”中的“小”,只是治理问题的空能的能指。她告状仿佛仅仅是因为个人的偏执,是纯粹的荒诞,其意义被降到了最低的程度。

可以说,在电影叙事上,圆形画幅和方形画幅是全画幅的一部分。在全画幅里,李雪莲会面对自己过去的故事,把自己作为自己的一部分。全画幅部分揭示了圆形画幅和方形画幅里的故事的动力和结局。但在难题的表达上,圆形画幅和方形画幅里的“假离婚难题”,在宽形画幅里只是被想象性地解决,甚至被压抑了。

反欲望的秋菊

当李雪莲在全画幅部分把自己的上访的内在起因追溯至她怀二胎及二胎的流产,并与别人一起把自己的上访当作故事或笑话,她的上访就完全成了内部的挣扎,但在小说里,上访对李雪莲而言,从不是个笑话,而是双重的反抗:内部的反抗与外部的反抗,或者说对“假离婚”中的自我的反抗,以及对整个司法、行政系统的反抗。

“假离婚”暗含着法律行为中当事人作意思表示时,表示和意思(意图)之间的矛盾。无论法院,还是民政部门——在电影里出场的是镇上的民政助理老古,对于离婚案的判决,惟一有效的根据是当事人的表示,而不可能完全查证其离婚的内在意思(意图)。李雪莲的“假离婚难题”就在于,她无法让法官、民政助理相信,她当初作离婚申请时所示的是一种虚假的意思,而在她的观念里,她未作表示的内在意思应该作为判决的前提。

从法律上说,关于李雪莲和秦玉河离婚案的判决是个正确的判决,因此李雪莲的上访,所质疑的是法律或治理术本身。在她看来,法律错了,法律/治理术无法解决意图与现实之间的冲突。而她一路遇到的各个“长”,也只是关心现实,关心治理方法(阻拦上访或写保证书)。李雪莲期待的是某种把内在意图作为前提的司法,她要对既存的司法审判进行政治的考问,所以她来到全国人大——关于法律的法律机关。这是李雪莲的第二个难题,政治与法律/治理之间的矛盾或冲突问题。

在既存的司法/治理体系中,李雪莲的难题是无解的。她作为人民的一分子,将其难题再现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试图以政治的方式解决法律/治理问题,但显然,在她的个人难题与政治的场域之间,有一个她无法跨越的裂隙。她只能自己完成自己的转换,从“雪莲”化为“雨荷”:在电影的最后一个镜头里静静地站立。

电影最后的雨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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