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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思想周报|“被负债”的女性,中国人需要化解仇富心理
“被负债”的女性:当性别问题遇上法律问题
近日,《成都商报》刊登了一则题为“结婚两个月负债五百万 重建夫妻债务规则,可以吗”的报道,聚焦了一个特殊群体: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下称“24条”),他们虽已在法律上和此前的配偶结束了人身依附关系,但他们因前配偶的不当举债而深陷债务危机。文章标题中概括了其中一个极端的例子:加拿大海归董女士与王某结婚后,王某疯狂举债,婚后两个月跑路,董女士却要为约500万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父母在婚前购买的房屋被法院执行,她还成了“老赖”。
“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尽管“24条”本身没有设置婚姻中男女性别的区别,但百余名“被负债”女性结成的“反24条”联盟今年十月完成的一项涉及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包含284份有效问卷的调查显示, 受害人中有88.7%为女性,82.4%受过高等教育;金额从55万到数千万不等,很多人因此房产、车、工资被执行,自己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她们的职业有教授、医生、公务员、法官等等。由于问卷发放途径等局限,调查反馈对象集中在各地城市白领女性阶层,在受教育程度不高的农村外出务工、经商者、农村留守妇女中,很可能隐藏着更多不为人知的受害女性。
微信公众号“女权之声”发布的“她们艰难前行——女性成为夫妻共同债务最大受害人”一文指出,一个绝大多数受害人为女性的问题,毫无疑问就构成了一个性别问题。并由此质问:“为什么这项在婚姻范畴里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危险会更多波及女性?为什么男人们更有条件、有胆量去钻婚姻中的法律空子?”同时指出,从现状来看,这项法规无疑对女性更加不利和不公正。这个大部分由女性组成的受害者群体能够得到的社会支持极度匮乏,她们不但身陷法律困境,还面临道德污名,“谴责受害人”现象突出。
该文最后呼吁有关方面思考如何在法律保持现状的基础上,细化取证原则,灵活审判,让女性免于因婚姻而“被负债”的担忧,以及如何在立法、修法和执法时考虑进更多的性别因素。
澎湃新闻10月曾对“反24条”联盟进行报道,其中提到,自2004年4月1日施行以来,法律学界和业界关于“24条”一直有争议。多位司法界人士认为,聚焦在“24条”上的问题实际反映了婚姻关系和市场交易的冲突,尽管法条很好地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却可能忽视了夫妻另一方的利益。
腾讯《大家》日前发布了“‘被负债’是因为你嫁了渣人,而不是法律错了”一文。文章作者沈彬认为,尽管悲情的“受害者”群体确实存在,但一项司法政策不应该被“绝望的主妇”的故事绑架,不应该改变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推定,否则夫妻二人完全可以合谋以离婚来逃债,将导致更多的交易不安全,使得第三人的债权受损。
沈彬指出婚姻确实蕴含极大风险。两个陌生男女一旦结婚就会被法律规定为世界上“最亲密的人”,但这种亲密关系实际上非常脆弱,一旦离婚就会变成路人。因为婚姻中亲密关系受法律保护,落实到债务层面,第三人借钱给其中一方就等于借给夫妻双方,以双方共有财产作为偿还保障。他认为,如果你遭遇了“被负债”,主要是因为你嫁(娶)了一个渣人,而不是因为法律有问题;婚姻是自由的,人要对自由承担后果。
任剑涛:中国人需要化解仇富心理
任剑涛。
近日,“腾讯思享会”微信公号发布了清华大学政治学系教授任剑涛的“中国人需要化解仇富心理”一文。
任剑涛认为,经历了近代以来的曲折和屈辱,中华民族通过不懈努力在今天取得了集聚物质财富的公认成就,将有可能在此基础上重临世界巅峰。中国作为一个具有漫长辉煌文化记录的国度,能够实现华丽转身迈向现代文明,呈现现代飞跃景象,本身就是现代奇迹。而在获得更大民族荣耀的契机面前,必须矫正民族骄纵心理和自卑心态。
他指出,中国古代真正看重的是物质财富所寄载的精神价值,“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是中国古代真正的财富观。近30年来,中国人又创造了积累财富的现代奇迹,但仇富心理与日剧增。任剑涛认为,尽管富人远不是民族典范,但他们身上承载的一个民族的敛财能力是民族荣耀感的物质基础,是值得致敬的。然而,贫富分化带来的社会分裂一旦无法有效弥合,引发社会中下层的普遍嫉妒心,积累财富的人被当作人民公敌而不是效仿对象,就会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富而返贫”抑或“社会动荡”。委内瑞拉从上世纪80年代迈入中等收入国家到如今陷入贫困与动荡的历史就是一个鲜明的例证。
文章进一步指出,要解决上述矛盾,富裕群体和社会公众之间应该相互理解。一方面,社会公众应该意识到积累大量财富的群体一定也付出了超人的代价,面对极大风险。在现代复杂社会中,即便世家子弟也没有唾手可得的成功。另一方面,先福群体应当尊重公众权利,同情大众生存的不易,从而通过积极互动形成社会宽容。此外,一个民族只有在政治精英与社会精英合作的前提条件下,才可能实现民族登顶世界的伟业。
任剑涛从三个方面总结了中华民族取得更大荣耀的必要条件。首先,必须进行坦率的民族心理自我剖析,自觉意识到荣耀乃是得失相伴的事实;其次,必须建立理性而严格的比较文明思维,在自我超越的同时兼得其他民族的优秀品质,“批判不惧激烈,辩护出于温情”;第三,要塑造强大的民族自我心理,超越民族精神的自我囿限,坚忍而理性地积累民族复兴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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