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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北京周口店镇财政所会计“小吏大贪”1700万获刑15年

安然/北京晚报
2016-11-16 16:0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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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官大贪”已经不能准确形容原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财政所会计刘乔的犯罪行为了——他是“小吏大贪”。因贪污周口店镇各政府机关资金和粮食直补款近1740万元,他近日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法院审理后查明的事实是,自2009年至2015年,刘乔在周口店镇财政所担任会计,负责“零户统管”和“粮食直补”两方面工作。前者是管理政府机关和各部门的资金,后者则是专门用于对农民种植小麦、玉米等大田作物的补贴。在此期间,他利用管理“零户统管”的支票、印鉴和对银行业务,以及管理“粮食直补”网银及发放资金的便利条件,或提取现金,或将钱款转移到自己的账户,共侵吞公款1739万余元。这些钱大部分用于赌博或者偿还因赌博所欠下的债务,其他的则用于日常生活,买车买房。

在刘乔贪污行为当中起到重要作用的,其实仅是一个开着一家烟酒商店的罗某。罗某说,几年之前,刘乔开始到他的店里买东西,出手大方,找零也经常不要了。两人慢慢熟了。后来,刘乔说他的银行卡里有钱,想用他店里的POS机刷卡取现,罗某答应了。此后,他用店里的POS机不断为刘乔刷卡,然后用刘乔提供给他的账号和金额,在银行ATM机上转账。罗某在证言说中,开始的时候,金额大约只有几万元,后来越来越多,十几万几十万的都有。“我替刘乔干这些事,一来他买东西就不要找零了,二来也给我一点好处费,几百的、几千的都有,最多一次给了六千。”他说,他也不知道刘乔的钱到底是从哪儿来的。

根据周口店镇财政科副科长康某的证言,刘乔如果要使用转账支票或现金支票,应该有领导签字,但实际工作中却没人监管他的行为。本来应该由会计和出纳两个人分别保管的公章和人名章,也由刘乔一个人保管。出纳员作证说,在2011年之前,发放粮食直补款只能使用支票,而支票是归出纳管的,但是后来账户直接开通了网银,自此之后,刘乔只要在网银上就可以操作了。

刘乔最后供述说,这两个账户里的钱,是他转到个人名下后通过烟酒店的POS机刷卡取现的,单位6年都没发现,是因为他根本就没把款项入账。这些钱都用于赌博、还赌债和买车买房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乔的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金100万元,查封其以赃款购买的房产和车辆,并追缴其犯罪所得。

(原题为《财政所会计“小吏大贪”17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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