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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电总局、环保部首次联合发文向全社会征集环保公益广告
环保部一边向污染宣战,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一边加大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11月14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环保部首次联合发文,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共建美丽中国”为主题,面向全国各级广电、环保部门及社会各界征集优秀环保公益广告作品。
根据《关于联合举办2016年“美丽中国”环境保护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公益广告作品主要包括宣传绿色发展理念;宣传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的目标和重点任务;深入宣传新环保法,强化法治意识;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等四个方面。
作品征集评选时间为2016年10月至2017年2月,《通知》显示,电台、电视台、影视制作机构、高等院校、社会组织及个人均可报名参加,同时,鼓励各级环保部门与本区域内电台、电视台联合制作环境保护公益广告作品。
根据相关评审办法,该活动作品评审将采取社会公众评审和专家组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广播类和电视类优秀作品将各评选出一类作品1个,扶持资金分别为1万元和10万元,活动还将评选出一类优秀组织机构一类优秀展播机构各1个,扶持资金分别为5万元和20万元。评审将在2017年2月28日之前完成。
评审完毕后,优秀作品将在全国各级电台、电视台集中展播,展播时间为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
此外,优秀作品还将推荐给高铁、航空、地铁移动电视,电影院线及网络平台播出,全部优秀作品将纳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供全国各类播出机构下载播出。
详情见环保部网站(http://xjs.mep.gov.cn/xchd/201611/t20161110_3672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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